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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领导剽窃原下属美术作品 被判赔十万

2014-10-31 16:51:51 未知

  晨报讯(记者 冒群)“憋了这么久,我终于等到了公正的判决,我赢了!”昨日上午,从江苏省高院拿到判决书,南京工艺美术师杨文龙一下复印了十多份,准备分送给关心他的老同事和老朋友。杨文龙与曾经的老领导许某之间长达1年多的作品版权之争,因此也有了结果:江苏省高院判决许某赔偿杨文龙十万元,并登报公开道歉。

  工艺美术师:我的画怎么被领导冒用了?

  今年57岁的杨文龙,原为南京工艺美术研究所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分会会员、国家二级美术师。一年前,杨文龙偶然发现一本书画篆刻作品集内有4幅画很眼熟。

  “我仔细一看,那些画就是我前些年创作的。”让杨文龙感到奇怪的是,这些画的落款都变成了主编画册的许某。杨文龙称,他在许某出版的个人作品集中,发现自己的15幅作品被冒用。

  许某曾是杨文龙以前单位的领导,现已退休。从1995年到2013年7月份,杨文龙向单位交了数十幅画,其中大部分是山水和人物画。杨文龙认为,被许某冒用的画,都是他作为工作任务交到公司的原创画。“我交给你画,你发给我工资了,这些画就是公司资产,公司可以拿这些画去拍卖,也可以拿去出版画册卖钱都没问题。”杨文龙说,“可不管怎么使用这些画,画的作者不能随便改。”

  较真打官司:要求老领导登报道歉并赔偿50万

  在与许某本人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杨文龙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后,一纸诉状将老领导许某告到了南京市中院。就在这场官司即将开庭时,杨文龙的学生又发现一本刊物上刊登了杨文龙的两幅画,署名依然是许某。“有一幅画是早年我们单位好几个同事一起,到三峡写真时,我创作的一幅作品。”杨文龙称,这幅画也被许某改了署名。

  “虽然我不是什么名家,但自己的画被别人这么冒用,总得有个说法吧?”杨文龙称,至今在网络上,许某还把法院查封的那幅画公开售卖,定价高达10万元。杨文龙要求法院判决许某在报纸上公开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他损失50万元。

  一审开庭,原被告分别作画无法验明真伪

  在一审法院的法庭上,由于杨文龙与许某都坚持称画是自己所作,法官一时很难分辨。困顿之中,审判法官建议双方当庭作画,画完后,法庭会请第三方专家前来鉴定,然后再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由合议庭合议后,决定谁是这些画的真正作者。

  为了防止任何一方不到庭绘画,审判长特别提醒双方,谁不到庭,造成的后果由自己承担。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杨文龙带着笔墨来到了法庭,而许某因身体不适并未现身。

  一张大桌子当即被法院工作人员抬到了法庭中央,杨文龙拿出准备的画纸和笔墨,开始了现场创作。大约1小时10分钟后,绘画完成。后来,法庭当场将他画完的画封存,等待下一步鉴定。

  许某身体康复后,创作完成了同样的山水画。法院经鉴定认为,根据许某与杨文龙的创作,并不能判断画作系许某剽窃,判决驳回杨文龙诉讼请求。

  上诉省高院,老领导被判赔偿工艺美术师十万元并道歉

  一审判决后,杨文龙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院开庭审理时,许某并未到庭。杨文龙为了举证许某个人作品集以及公开出版画册中15幅画是他自己所作,出示了创作这些画的写生稿。

  “这15幅画,都是我作为工作任务交给单位的,由当时的单位领导许某或办公室的人到我家去取的,上个月我还按时交了画。”杨文龙当庭出示了许某从公司取走画后,给他写了收条的小本子。

  法庭上,许某的委托律师认为,杨文龙出示的小本子上的收条有伪造的嫌疑。许某还请来一位证人,证实被法院查封的那幅山水画,是自己创作的。前来作证的是一位艺术品收藏家,他证实自己看到许某完成了那幅画的最后部分。不过,证人强调,自己只是看到许某对画作最后的处理,并未看到他从头到尾完成这幅画的创作。

  江苏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个人作品集以及公开出版画册中15幅画是由杨文龙所作,判决许某向杨文龙赔礼道歉,并赔偿杨文龙十万元。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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