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致书法编辑部的函
2014-12-31 13:57:56 未知
李刚田
《书法》编辑部:
拜读转来山东周茂玄先生的信。周先生在信中指出了我一幅篆书对联(图1)中的“洗”字为错字,请转致我对周先生的谢意。今天凡一切洗涤意义都可用“洗”,但古文字不同,《说文》中说洗手曰“澡”,洗足曰“洗”,而一般意义的洗涤则曰“洒”。依《说文》,此字当篆作“洒”而不可作“洗”。又细查《说文》,知古人用字区分甚细,特录一纸附上。(图2)
篆书的书法创作,总在寻求古文字学的原则与艺术创作的原则之间的交合处。由于古今字形、字义不同,又由于遗存的古文字数量少,今天在进行以古文字为素材的书法艺术创作中,而面对具体问题时,往往陷入两难的选择中。我所取的原则上是不求文字学意义上的纯粹,而以求艺术形式的美为重要。这当然不是说可以随意用错字甚至造字,不是为我的这幅作品中错用“洗”字而辩解,而是说在书法艺术创作中,只要在形式上和谐一致,用字不妨杂取。我的那幅对联用字就很杂,结构有取自金文的,有取自小篆的,也揉入了楚简帛书的意味,而我用一种统一的小篆体势,统一的点画质感来统一这驳杂的古文字,从而完成一种具有自家表现语言的创作。这种创作理念,我深知未必会被各方面的有识之士、饱学之士所都能接受,但我坚持认为是当代的篆书创作应持的一种理念,唯如此,才能拓展篆书创作的空间。
多年前,有朋友告诉我在全国六届书展的评审中,我的篆刻作品本来进入了获奖圈子,后来评委提出我有错字而改判为入选。有错字的这方印是“花气薰人”,(图3)其中的“气”依《说文》当篆作“气”,而我却篆作“氣”。“氣”在《说文》中是“餼”的篆法,二者本不是一字,“花气”之“气”篆作“氣”,依《说文》当为错字。但当时用篆并非不知道此字依《说文》当篆作“气”,而出于印面布白及斜线呼应的需要而取用了“氣”的篆法。“气”、“氣”二字在汉代刻石中已有通用的先例,这种通用一直延续到今天,出于艺术形式的需要,我没有严格依《说文》而取了后人的通用,我至今自信这种权变从艺术创作的立场看是可行的。当然评委也没错,只是二者各用一把尺子来度量这个问题,评委站在纯粹的古文字学立场,我则是站在艺术创作的立场上。
多年前亲见沙曼翁先生为河南书家李悦民刻名章,沙先生对文字要求很严格,“悦”字本当篆作“说”,但权衡再三,为了时人不把姓名误读,还是从俗刻成了“悦”,并在边款中说明“悦”的篆法汉已有之,这也是无奈的选择。我在为人刻姓名、斋号印时,也不时令碰上古文字与印章实用之间的矛盾,也多不拘泥于古文字而权变从俗。例如我为朋友刻姓名印“蔡曜泽”,(图4)其中“曜”在《说文》中篆作“熠”,但如依《说文》篆法,今人释读会生歧义,恐印主人难以接受,故依今楷造篆刻成此印,在边款中刻道:“癸巳三月为蔡曜泽先生制印,‘曜’篆作‘熠’,恐人不识,今从俗依楷造篆,或为行家所笑……”
我曾奉命刻“我为祖国添光彩”一印在社会性报纸上发表,依《说文》其中的“添”字当篆作“沾”,但发表在报纸上,一般人眼中为祖国添光彩与沾祖国的光是意思大不相同的,为了避免误读,我只好将此印刻成了楷书印。近时写杜甫诗篆书条幅,其中“海内风尘诸弟隔,天涯涕淚一身遥”中的“涕淚”二字使我犯了难,“淚”字依《说文》当篆作“涕”,如“涕淚”二字篆法完全同一,会对杜诗引起误读,如将“淚”字用“戾”字假借,又觉字义相去较远,于是斗胆依楷书“淚”字之形造了一个篆书,自知欠妥,但也无更好的办法。后又看到清人吴大澂对“淚”字也如此造篆,心中又生些许平衡。
我从事书法篆刻艺术创作,对于古文字学专家抱有非常的敬意。学无止境,有生之年还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争取少犯文字上的错误。在书法篆刻创作中使用古文字,心中有数而主动去作艺术创作需要的权变是一回事,因无知而无畏所生出的错误又是另一回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编写隶书教材时,就因无知而犯过一个文字上的错误,将《乙瑛碑》中的“七”释为“十”,(图5)碑中“七”的字形与“十”相同而竖画稍短了一些,我当时浑然不知而释作“十”。后来读到甲骨文、金文中的“七”,全都是“十”之形,此是《乙瑛碑》中“七”字之形的源头,方知错误。而知错是好事,如“七”,如“洗”之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就不会再重复了。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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