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AAC艺术中国月度观察报告之艺术事件:杨丹霞微博侵犯名誉权官司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5-04-03 09:57:30 未知
杨丹霞
2015年1月AAC艺术中国月度观察报告之艺术事件:杨丹霞微博侵犯名誉权官司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1月5日上午8点,北京天问拍卖总经理季涛在其博客发布文章《杨丹霞微博侵犯名誉权官司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事件影响:
一审原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5日对本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其侵权行动,并删除其微博上的有关侵权内容;
2、 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微博首页显著位置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季涛公开赔礼道歉,连续发布三十天,(声明内容须经本院核准,如被告杨丹霞拒不履行该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杨丹霞负担);
3、被告杨丹霞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负担案件的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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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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