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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专栏】岳峰:如何看待我国历史上的第四次收藏热潮(中)

2015-05-18 08:20:45 岳峰

  从二十一世纪初开始;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我国的艺术品投资市场出现了空前活跃,民间收藏活动也出现了十分繁荣的局面。学者认为;这应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四次收藏高潮。相较于北宋末年、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的前三次收藏高潮来说,第四次收藏高潮当然有其自身的成因。

  【雅昌专栏】岳峰:如何看待我国历史上的第四次收藏热潮(上)

  (二) 经济发展与繁荣下的“盛世收藏”

  回看当世,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伴随GDP总量步入世界前列,民众搞收藏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常态。历史上欧洲也出现过收藏热,是由当时的权贵阶层主导,自上而下普及。现如今,收藏已经被西方发达国家列为金融、地产之后的第三大私人理财品种,已经不能简单地用“热”来形容。中国也是这个道理,当文明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全民收藏”将成为一种正常社会形态,已不是一个“热”字就能简单概括的了。

  2010年一个清乾隆年间制造的粉彩镂空瓷瓶在伦敦被一名中国收藏家以5160万英镑(约合5.5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拍走,刷新了中国艺术品拍卖价格的最高纪录,同时也让世界见证了中国民间收藏界巨大的购买力和对艺术收藏的热情。

  中国民间收藏的力量日益崛起,不容小视。人们的惯常思维往往重政府收藏,轻民间收藏。事实上,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从历史上看,民间收藏对文物的保护和贡献甚至远远大于政府的收藏。以《富春山居图》为例,从1350年黄公望完成画作至今的660余年间,前半部分《无用师卷》前400年都是在民间辗转收藏,到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才被清朝的“内府”收购。而后半卷《剩山图》直至上个世纪50年代才由政府收藏。同样在中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清明上河图》前710年都被民间收藏,只有后面的190余年才由政府收藏。近年来,伴随着文化修养和艺术鉴赏水平的提高,中国的民间收藏蓬勃兴起,正确看待民间收藏的价值,并将其与官方的收藏有机结合,并实现优势互补,对促进中国文物和艺术品收藏领域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据中国《收藏》杂志统计,中国现有各类收藏协会、收藏品市场逾万家,各类专题和系列的收藏500多项,7000多万收藏者热衷此道。收藏品市场交易额庞大,仅北京文物收藏品市场交易额一年就有15亿元人民币,地下交易更是无法统计。艺术品市场最近几年也相当疯狂,全国每年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额大约为18亿元人民币。2011年嘉德春拍总成交额超53亿元,刷新中国艺术品拍卖单季纪录,其中两件作品过亿,85件作品过千万,实在让人咂舌。疯狂的还不只是嘉德一家,同年自法国的一份报告称,中国已超英赶美,成为全球最大的艺术品拍卖市场。

  所谓“盛世收藏,乱世黄金”,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投资理财。从股票、房地产开始,又逐渐转向文物艺术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世界第一”表面上看算是一则喜讯,尽管有深厚历史积淀和不断增强的国力作为支撑,但它来得似乎还是太快了。众所周知,作为一种收藏品,必须具备具有收藏品的四个条件:稀有性、不可替代性、保值升值性、艺术观赏性,而在中国的收藏市场上,藏家们却并不在意这些。

  眼下的所谓藏家,实质上就是一个以获取利差为目的的收藏品市场的投资群体。收藏文物艺术品原本只是古代达官贵人、殷商显富们的一种雅好,但随着许多商贾大款与普通百姓也渐渐加入到了收藏者队伍中去,使收藏成为了我国社会中仅次于炒股的“群众运动”。所以才有专家据此断言:收藏已成为我国继股票、房地产之后最火的投资方式,中国历史上的第四次艺术品收藏热潮已经到来。但如今的收藏者看重的是“炒”而不是“藏”,即更喜欢走短线,利用真真假假的“古董”和虚虚实实的“交易”来获取短时间内的更大回报。如果具备“炒藏品”的充裕知识的话,这样的投资与炒作本应无可厚非,问题是很多藏民都是在跟风炒作,最终成为了收藏品市场中最难获益的群体。有业内人士剖析说,对于原本平静的藏品市场而言,藏家莫过是一群终将黯然退市的“搅和者”。

  面对眼下的收藏市场炙手可热和“两多两少”(热钱多、赝品多,税收少、监管少),应该是提高警惕的时候了。客观地讲,改革开放后文物艺术品行业的飞速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但是这几年文物艺术品行业的发展客观上也带有很大程度的不规范性、混乱性以及投资的盲目性和跟风性。所以正是这样一种状况,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自身发展规律也需要冷静下来,进行一个思考、调整、规范、理性、提升的过程。我认为这个过程可能是1、2年,也可能是2、3年,但这应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我们不能在这里作不负责任的预测。但是如果国际经济环境改变了,国内的经济调整好转了,人们对文物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心理更加成熟和理性了,文物艺术品的法规更加健全了、市场也更加规范了,文物艺术品的市场依然会升温。市场永远是潮起潮落,有一个高点就会有一个低点,在波动中发展。真正好的顶级的文物艺术品价格是不会下来的,因为艺术品的价值是永恒的。这是经济规律,我们应坚信这一点。

  (三)监管缺失对收藏市场推波助澜

  在中国,从清末以来就有经营字画、古董、古玩生意的画店,但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进行文物艺术品交易的画廊拍卖公司形成于20世纪80 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国的艺术市场也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制度。中国的艺术市场主要集中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文化都市和东南沿海地区,而以北京为最重要的中心。

  由于中国与西方及东亚、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因此形成了以海外收藏家为主的买方市场和以国内艺术家收藏家为主的卖方市场,文物艺术品的销售形式,包括画廊销售、出国办商业性的画展和私下的交易等。文物艺术品的种类 、形式和风格受到一些限制。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艺术市场的买方市场逐渐转向以国内收藏家为主。

  中国艺术品市场在近十几年间一路高歌猛进,2012年3月和4月,全球最权威的艺术市场信息公司Artprice和欧洲艺术基金会,相继发布艺术品拍卖市场年度报告,显示中国首次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

  戴着“全球第一”的帽子,是否意味着中国真的能一举“赶超”老牌收藏大国英美?屡创“奇迹”的中国艺术品拍卖价格,是“水肿”,还是实力?艺术品假拍炒作现象究竟有多严重?

  北京一位藏家的一只梅瓶是在某知名拍卖公司一场春季大拍上“出货”的。跟着这只梅瓶,还有一只汝窑水洗等总共7件物品。梅瓶是在潘家园买的中仿,大概花了500元,“成交价”880万元;汝窑水洗是低仿,买来花了50元,“成交价”300万元,7件全部“拍”出,不过卖家是这位藏家,买家还是这位藏家。一番折腾,这位藏家拿到了7张证书,成本是拍卖公司4万元的手续费。

  据悉,当时和这位藏家一起把东西拿去上拍的卖家朋友,一共有9个人。每个人都上拍好几件藏品,绝大部分是不值钱的“新”东西,少数几件真品,也是品相不好的残次货。按照起拍价3%-5%向拍卖公司支付手续费,这位藏家给出4万元,总起拍价是100万元。这4万元包括图录费、保管费、佣金,等等,钱交了之后,拍卖公司就很“自觉”地送给卖家一个参拍资格。虽然说按照行业规定,卖家是不可以参拍,但是又有谁去执法?所以,或者找人、或者亲自上阵,在卖场上举牌为自己的拍品当“托儿”,已经是行内公开的秘密。

  这位藏家9人组,总共拿到9张牌,当时在拍场上可谓“叱咤风云”。大家端坐在各个角落,每到9人组的藏品起拍,自然举牌汹涌,但也许是货品实在太不真,近100件拍品竟然全部给自己人“举”回来了。而据这位藏家称,他在场上观摩了一下,上百人的场子里,像他们这样有眼神交流的“组合”,至少有4堆。

  既然是假拍,卖家为什么还宁可白丢手续费给拍卖公司?“中国文物黑皮书”三部曲作者、文化学者吴树介绍了假拍的几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假充真,希望能把仿品买给不懂行的卖家,有时候真能碰上古玩知识不足、技术不高的人,赚个盘满钵满,如果卖不出去,卖家就索性自拍自举,拿到拍卖证书,造成“流传有绪”的假象,积累下次拍卖成“真”的基础;第二种是当代书画真品,目的是为了捧高某人书画的价格,就像炒金银股票,炒来炒去倒几手,反正一张字画无论拍多贵,拍卖公司都收3000元的手续费,随便你叫价,假拍几轮下来,制造出越来越天价的“市面成交价格”;第三种是为藏品制造“好出身”,比如这位藏家的梅瓶“拍”出去后,不仅上了拍卖公司的图录,还被各大知名媒体报道,将来如果想把这个梅瓶出售,图录、成交记录、媒体报道都齐全了,再加上一个完美的收藏故事,这就是一件“流传有绪”的真品,将来无论是再次上拍还是卖给私人,都有了价格基础;第四种是洗钱,比如某人有1000万元灰色收入要“洗白”,他可以拿一件不值钱的藏品上拍,让朋友用这1000万元买下这件藏品,三倒两转,1000万元便成了自己的“合法所得”;第五种是行贿,公权力拥有者把自己的藏品拿去上拍,想行贿的人自然踊跃捧场,当“送财童子”。

  既然知道交给拍卖公司的是“纯手续费”,手续费高低由卖家的起拍价定,为什么卖家还愿意给高价位呢?原来拍卖公司就是看准卖家希望定高起拍价。根据规定,只要达到起拍价,有人举牌,这件东西就一定要成交,否则算卖方违约。卖方的心理价位往往较高,想多赚一点,那么手续费也就水涨船高。如果是真正拍卖出去了,买家、卖家还要分别给拍卖公司10%以上的佣金。

  与“两多”相伴的是“两少”,即税收少、监管少。西方国家对拍卖行的监管非常严格,拍卖行被发现恶意作假成交价,可能要承担刑责,而国内市场却没有相关法规。此外我们的艺术品交易税率低,从没听说天价造就了哪个纳税大户。显然,尽管我们已是“世界第一”,但收藏市场还是新兴市场,方方面面管理制度尚有漏洞,法律手段、税收杠杆运用得尚不纯熟。尤其是在艺术品价格极速冲高的当下,补救监管漏洞已成为挤出泡沫的必要手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政府为了规范收藏市场,加强监管,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收藏市场的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如《拍卖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但从法规本身或配套执行情况来说,还远远不够。近几年,由文物艺术品交易引发的官司越来越多,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收藏市场显得更加重要。我国收藏市场起步较晚,对收藏市场的管理还不完善。国内法律上的空隙使造假者有机可乘,各种拍卖会更成为销假的温床。收藏市场的繁荣要想持续下去,就必须要有法制保障。加快立法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情,若制定的相关法律可操作性不强,就有可能形同虚设。关于制假售假,在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但在收藏市场中却没有相应的细节规定和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完善中国收藏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增强从业者的法治意识,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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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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