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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立的书例

2015-07-17 10:46:51 吕作用

陈三立《对联》

  去年暑期,我在庐山逗留了一个月,住在牯岭镇河南路西端的一处民宅里。从住处到老别墅区,要穿过庐山著名的景点“月照松林”。散原老人的松门别墅就坐落在“月照松林”的南坡,在门口十数米外,有块巨石,上面刻有老人手书“虎守松门”四个大字。我不时会去那块巨石下看看那些略显模糊的字迹,进而到松门别墅前转转,玄想当年发生于此的文坛雅事。仔细辨认,在“虎守松门”四字的左侧,尚有五行题款,曰:“庚午九月,将去山居,留题门前石。散原老人陈三立。”此石刻为散原老人1930年11月暂别庐山,移居九江甘棠湖畔桑树岭前所书。他还赋有《庚午十月朔别庐山》一诗,读来有依依惜别之情。老人所书字迹,古朴大方,不落俗套,颇有大家风范。

  其实陈三立留于庐山的手迹还不止这一处,比如王家坡瀑布的“洗龙碧海”、《慈泉铭》石刻等。他在山居期间吟各类诗稿一百零五首,刊为《庐山诗录》,其中不少诗文,写成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分赠予友朋。比如1930年徐悲鸿来访,老人与之结伴同游,并赋《徐悲鸿画师来游牯岭,相与登鹞鹰嘴,下瞰洲》一诗题赠,诗曰:“秘泄瀛寰亦一奇,龙钟为显古须眉。来师造化寻穷壑,散落天花写与谁?”他的《匡庐山居远眺》诗“披云晴牖出衰颜,雁点鸦群飘渺间。闲倚石栏数红树,郭熙为我写秋山”,曾书为条幅赠“静漪世兄”。有意思的是,他又将此诗连同另一首《匡庐山居夜作》书为条幅,赠给“健常仁兄”。近年来此类作品不时出现于拍卖市场,如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2010年春拍会的“近现代名人手迹专场”曾出现一屏条,为散原老人自书诗,诗云:“扬辉大月满层楼,起踏松林一径秋。石罅吟虫扶夜气,灯边吠犬隔溪流。蔽亏露叶黏星湿,明灭烟峦带梦浮。自外九垓迷万古,欲依山鬼怨灵修。”款识:“匡庐山居月夜步松林作。硏农世讲鉴正。散原老人陈三立。”诗文书迹相得益彰。

  散原老人陈三立是民国诗坛巨擘,汪辟疆的《光宣诗坛点将录》将他点为“及时雨宋江”,他在民国诗坛的地位及其在旧体诗上的造诣,由此可见一斑。因而他的这些弄文舞墨往事,往往被视为文人间的酬唱聊作茶余的谈资,从而仅仅品谈其诗的韵味,而极少关注他的书法。殊不知他与书法的那些雅事,亦大有可谈之处。对当今唯名是取的书画收藏界而言,讨论这位进士出身又饮誉诗坛的名人书家,似乎尤为必要。

  谈及陈三立的书事,不得不提的是发布于1926年1月5日《申报》上的一则《陈散原先生书例》,例云:

  堂幅 六尺二十元 四尺十元 五尺十二元 三尺八元 横幅同

  屏幅 六尺十二元 四尺八元 五尺十元 三尺六元 横幅同

  楹联 六尺十二元 四尺八元 五尺十元 三尺六元

  纨折扇 每叶六元 卷子每尺六元 册页同

  匾字 每尺六元 题签名刺每字二元 金笺加半 来文加倍 寿屏碑志不书

  润资先惠 约日取件 墨费加一成

  收件处 上海各大笺扇店 杭州白傅路一号

  此书例的订立者都是陈三立的友人,包括朱祖谋、王乃征、曾熙、谭泽闿、冯熙、王秉恩、余肇康、夏敬观、陈夔龙、吴昌硕、汪贻书、赵尊岳、郑孝胥、吴庆焘、俞明颐、袁思亮等十六人,其中不乏以卖字鬻画的职业书画家。

  我们不妨对此润例本身略作分析。比如以往谈过的刘未林,晚年寓居上海以售字为生,其润在当时与王一亭可相颉颃,已算较高。而刘未林的润例也订于1926年,订立人中也有曾熙,再则同为晚清进士,因此与陈三立有一定的可比性。现将其书润转录如下:

  楹联四尺以下四元、至七八尺八元,堂幅四尺以下八元、至七八尺十六元,屏幅四尺以下四元、至七八尺十二元,册页每张三元、加尺加倍,榜书每字五元、不满一尺三元、二尺加倍。

  比对可见,刘未林的书例还比陈三立略低一筹。照理说,刘未林晚年以卖字鬻画为计,其社会认同程度应该不低。而陈三立的书润比他还高,难道说陈三立的社会认同程度要高于刘未林?或者至少在书例的订立者看来,陈三立的书法值得这个价格。

  订立此书润的时候,陈三立还住在杭州,但不久后便迁居上海。耐人寻味的是,他迁居上海竟然“以售字为业”。《郑孝胥日记》1926年11月1日(旧历)条:“至塘山路视陈伯严,疾已愈,将移居上海,以售字为业。”是年陈三立七十四岁,已子孙满堂,且几个儿子各有成就,照理老人无须为生计费心。退一步说,如果真想挣钱贴补家用,也不必售字,因为此时他在文坛的地位如日中天,求文者足可令其户限为穿,卖文必定易于售字。坊间一则故实可以佐证。据胡先骕《四十年来北京之旧诗人》记:张作霖死,张学良以二万金乞为其父作墓表,而散原拒之;学良乃以一万金饷章太炎,而太炎执笔,世人于是知二人之身价矣。虽然章太炎所执笔的墓表未见史传,但胡先骕说得如此生动,似乎可以说明陈文的市场价格。翻阅《散原精舍文集》,各类墓表不在少数,虽然不可能都按价取酬,但若订润售文,其收入必定不在售字之下。但陈三立不但不订文例,而且还在其书例中特别注明“寿屏碑志不书”,应该有他的用意。如果上文的推断合理的话,那么陈三立“以售字为业”当不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

  若非出于经济原因,又为何要订例售字?这其中的原因值得仔细研究。笔者推测,排除友朋促成诸因素,可能与陈三立对自己书法的自信有关。陈三立不止一次提到自己的造诣:书法第一,文章第二,诗为第三。在今天看来,这话似乎要倒过来说。但陈三立是真名士,以其特立独行的个性,说这话应该是认真的。即是说,他对自己书法的自信超乎外人对他的评价。这或可作为解释陈三立乐于为他人的诗文书画作品赋诗题跋的理由之一。

  以陈三立居杭期间的1925年为例。旧历三月,为黄式苏题《东溪送别图》。四月,为葛词蔚之父葛毓珊小像题词。五月,为陈微明题《太极拳术》。八月,分别为左念恒《诚斋诗钞》、陈曾则《海云楼文集》及徐乃昌刊刻的《永嘉四灵诗》题词。是年,还为陈叔通的《百梅书屋图》题诗,为石醉六题其师江标遗墨册,为沈曾植题绝笔楹联。这些题跋,并非短短数字,或赋以长诗,或述其始末,少则数十字,多则一两百字,其诗文书法造诣,均获展现。

  虽然赴沪“以售字为业”,且有十数位友人推介,但陈三立在上海的“职业”生涯并不顺利。在现存史料中,关涉陈三立售字的史迹聊聊可数。1932年6月22日《申报》刊登的华商书局出售书画广告,谓“专售真迹,定价低廉”,其中包括陈三立行书,定价“四元”,没有说明形式及尺寸。但这样的资讯仅此一例,此外《申报》中再无其他类似消息,这与大多数沪上职业书画家的情况大相径庭。不过,与大多书画家一样,陈三立倒参与了为别人订润推介。比如,1927年9月,陈三立同吴昌硕、朱古薇一道,为画家况又韩订山水润例。不过,这样的事情与其说是遵循职业书画圈中的一些不成文的规则,不如说是出于个人关系。

  陈三立自1926年旧历十月移居沪上,至1929年旧历十月上庐山,计三年时间,其见诸《年谱》的活动,首推交游,或参与消暑消寒诗会,或与同好雅游,或于书斋迎来送往。在其所作中,为文赋诗依然居首位。尽管如此,他还是应各类来客所请,题署了不少手迹。笔者查阅了《陈三立年谱》1926年十月至1929年十月(均为旧历)居沪期间的相关活动,辑录如下,可作为陈三立书事的一项参考数据。

  1926年岁末有两次:分别为谭泽闿题其所藏王闿运论诗册子及所书便面册子;应曾熙之请,补题李瑞清为其母寿所作《柏石图》。

  1927年计四次:五月,为宗舜年题陈曾寿所绘《西溪秋泛图》;七月,应冒广生之请,为题其十二世祖巢民先生遗像;冬,为宋蓉塘题《匡山雅集图》;年底,陈懋复至沪过访,先生为题其所藏梁鼎芬诗札。

  1928年最多,一共有十三次,分别为:年初,为周应云之《超山探梅图》题一诗,追忆超山探梅旧事;四月,为费树蔚题《费韦斋集》;六月,为柳诒徵题其所藏余怀之《玉琴斋词》;初秋,为赵润题《藤雪楼诗钞》;八月,手录黄庭坚诗赠友人;为罗瘿公《瘿庵诗集》题署封面;九月,为谭延闿题其自写庐山诗。十月题书较多,包括为冒广生《写经图》书真书引首;为狄宝贤题其自绘《蜀江帆影图》;为程颂万题《鹿川阁图》;为冯开题《逃空图》;等等。此外,是年,还为叶恭绰、冒广生、赵尊岳合著之《吴游片羽》题签并题词,为陶先畹题其所作《绣余草》。

  1929年有七次:三月初,为陈曾寿题其所作《夜起庵图》,祝郑孝胥七十寿诞;同月,应陈诗之请,为其所编之《皖雅》题签;此外,还为龙默勋题其所著《庐山纪游》日记。四月,为张大千题其三十自画像;七月,接蔡可权所寄范当世遗墨,为题而寄之——此事及相关史料我曾在《蔡公湛:淹没在历史深处的背影》一文中提及;八月,为袁思亮题“刚伐邑斋”,并书《丙寅除夕》、《丁卯除夕作》二诗于扇面,赠夏敬观。

  综览这些史迹可见,除了题诗、题签、题跋外,极少出现陈三立为人书写堂幅、条屏、横幅、楹联、榜书等较为常见的书法形式,因而他的那些活动似乎不像一位职业书家所为。之所以有众多友朋后学倩其题签书跋,更为主要的原因恐怕在于陈三立诗坛泰斗的身份。换句话说,即便陈三立的书法平平,依然会有很多人请他题写各种跋语。因而说,虽然有上述诸多与书法有关的活动,还是不能说明他售字计划的成功。

  如果上述现象确切、推断合理的话,那么陈三立的字在当时的沪上并不被市场所接受,原因何在?这是一个关乎审美趣味的问题。

  据云,李瑞清初到上海卖字时,也是门前冷落。后有深谙法则者告知,要让市场接受,须有两个条件:其一,要有身份或名气;其次,字必须写得怪。李瑞清虽有身份名气,但字不够怪,所以乏人问津。李瑞清采纳他的建议,用笔一波三折,果然奏效。如果这一传闻属实的话,陈三立的“失败”也应归咎于他的字太“正常”,不仅“正常”,而且太富文人气,在多数人以“怪”为美的时代,阳春白雪者只能曲高和寡了。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陈三立的科举经历。光绪十二年(1886)旧历四月十二日,陈三立会试中式,成贡士。四日后,新科贡士复试,陈三立未与。张求会先生在《陈三立丙戌“未应殿试”考辨》一文中断定其“以楷法不中律,格于廷试,退而习书”。虽此说有待商榷,但陈三立不善(抑或不屑)馆阁体倒也是事实。不过,即便真是出于“楷法不中律”,对他的影响也只是进士出身迟了三年而已。

  四十年后的售字“失败”又如何!既不影响生活,也无关身份,甚至不会改变陈三立对自己“书法第一”的自我判断。更重要的是,他依然为后人留下了大量佳作,共山水齐美,与诗文竞辉。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责任编辑:崔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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