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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藏品为何能拍出上亿天价

2015-07-22 09:42:06 未知

  送拍前支付拍卖公司10万元“保险费”,枯等一月却等不到承诺的款项;清朝铜币被“鉴定”价值300万元,交付“宣传费”后被告知拍卖还需“再等等”……一天内,有4位读者向本报962555热线电话投诉4家不同拍卖公司,反映在藏品送拍时遇到了陷阱。拍卖类的投诉,算是比较冷门的投诉类别,居然出现如此高密度的情况,前所未有。记者调查后发现,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一些所谓的艺术品拍卖公司在拍卖前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事后又百般推诿,既不拍卖也不退还前期费用,导致客户只能无奈 “兜进”。这类现象如今颇有“蔓延”之势。

  拍前先交 “保险费”

  今年4月底,刘女士接到上海君御文化发展公司打来的电话,表示对其收藏的玉石藏品“有兴趣”,愿意派人上门来接收藏品,并邀请有购买意向的外国“土豪团”前来鉴定和商议。这样的承诺让刘女士觉得该企业“有诚意”,自己也“颇为心动”。

  5月9日,刘女士带着藏品来到该公司,她看到在展示厅内,来自“欧洲”“马来西亚”“大陆”的3个买家团正在参观。其中“欧洲买家团”对自己的玉石一番“指指点点”后,当即表示购买意向。见过这番场景后,刘女士马上签了合同,最终藏品被估价为1.8亿元人民币。在签订合同时,该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告诉刘女士,因藏品贵重,且需要出关,要缴纳10万元保险费用,费用由公司和客户各承担一半。“我一想,客户专门从国外来看我的东西,而且保险费相比我的总价也算不了什么,所以就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上签了字。”

  好景不长,刘女士空等了一个多月。其间多次致电公司询问,但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刘女士想取回自己的藏品时,却被告知因“违约”,无法退回之前交付的保险费。直到此时,她才意识到有问题。“谁知道他们请来了"洋托"。”记者查看了刘女士签订的合同,发现写着10万元为“策划服务费”。

  类似陷阱层出不穷

  刘女士说,自己在意识到上当后,加入了一个名为“被骗一族”的艺术品拍卖方面的维权微信群。“没想到,和我同样遭遇的有那么多。”记者从刘女士手机上看到,光“1群”就有1814人。

  另一位向本报投诉的胡先生拥有一枚清代铜币,由于急需用钱,他在网上找到了上海宝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希望能够帮他出手。洽谈后,公司口头向他承诺能够拍到200万-260万元。这个价格让胡先生也感到十分吃惊。对方表示,需要收取成交金额的1.5%作为服务费、展览费等在内的“前期费用”。胡先生说,自己几乎看也没看就签了合同,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记者从胡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支付的3万元钱款前的说明为“展览运营费”。

  记者以藏家身份分别致电上海君御文化发展公司和上海宝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客户经理”均对记者说,拍卖时需要收取藏品总定价1%左右的“服务费”。“我们前期肯定还要帮您的藏品做一些宣传、预展等等,这部分需要您来承担。”

  拍前“服务费”是行业惯例么?记者致电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业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客人送拍,协商价格后,公司会将藏品入库,随后制作图录、上拍清单和拍卖告知书,费用由公司承担。若成功拍卖后,再根据成交价收取佣金;若流拍后客户无需出相应费用。“不论是否流拍,前期都不会产生任何所谓的"宣传费""服务费"。”

  签合同时留个心眼

  消费者在面对这样的陷阱时该如何提防,如何维权呢?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晓鹏说,目前此类陷阱主要通过市民的贪欲,来获取一笔宣传费用。市民如果手上真的有宝贝,建议去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中,挑选大型的、正规的、适合的拍卖行进行交易,它们对于藏品的鉴定和估价一般不会有太大出入。

  王晓鹏表示,市民在和拍卖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多留个心眼,看清楚合同上的相关条款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支付保险费,就必须搞清楚委托方和受益人是谁。仔细一看一般就能发现猫腻。”如果拍卖行不和客户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只是口头上有协议,出具所谓的“收据”,那更是一种拙劣的骗术。

  另外,如果真的上当受骗了,也不要忍气吞声,而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应纵容欺诈的行径,一旦受骗数目超过民事纠纷的范畴,或者受害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那么公安机关就能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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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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