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设“雅局”套钱的艺术品公司该整治
2015-08-07 09:48:43 未知
去年10月,福建丁先生份在上海浦东东沟路,花600元从一个收废品老人手里淘来9幅所谓“潘天寿字画”,每幅字画都带有藏宝斋的鉴定书。此后,这些字画竟然将他带到艺术品公司设置的一场残酷的“雅局”中,且越陷越深,数万元花费因此付诸东流。(8月6日解放网)
从丁先生陷入“雅局”的过程,可以看骗子公司套钱的手段和大致路径:第一个陷阱是,通过虚假鉴定骗取“鉴定费”。本来,廉价购得的字画属赝品无疑,可鉴定专家与骗子公司却合谋搞虚假鉴定,虚高乱估藏品价值,骗取鉴定费。丁先生找了十几家艺术品公司对“潘天寿字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均称是“真品”、“一幅市值500万元”,鉴定一次200元,他为此共花费了5000多元鉴定费。第二个陷阱是,通过虚假的“委托拍卖”骗取“服务费”。丁先生与上海骐仕展览的公司签订合同后,经过讨价还价,支付了32000元“服务费”。第三个陷阱是,通过虚构买家称“需指定机构鉴定”再骗“鉴定费”, 丁先生又为此支付3000元“鉴定费”。出售数年前的8枚钱币的纪先生,也经历了与丁先生同样的遭遇,被骗取服务费、保证金、出关费、保修费等近4万元。
发现骗局后,丁先生报了警,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但对方均表示无法解决,称这属于合同纠纷。当地警方和工商部门以“合同纠纷”为由,对骗子公司放任不管显然不妥。这是因为,这些公司已涉嫌违法经营。以让丁先生和纪先生落入陷阱的上海骐仕展览有限公司及上海聚仁艺术品有限公司为例,两家公司虽然都在工商部门进行过登记,持有营业执照。但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只包括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销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其中还明确规定“文物除外”,这意味着这两家公司并不具备从事任何有关文物的交易资质。既然超出了规定的经营范围,工商部门怎能不管不问呢?
从丁先生、纪先生被骗的经历还不难看出,这些艺术品公司、鉴定机构、拍卖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涉嫌商业欺诈。所谓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这些公司的所作所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是以牟取利益为目的,才去的是欺骗手段,这就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法律角度讲,全符合商业欺诈行为的要件,绝非仅仅属于“合同纠纷”,公安机关完全有理由依法予以打击。
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文化市场亦然。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像这样本想借“艺术品”发大财结果反被套进几千乃至数万元的案例,不再是零星爆出。受害藏友为此组建了QQ维权群,全国成员达1900余人。根据一些信息确认,超过300人指认的公司注册在上海,共涉及107家公司。据此,希望包括上海在内的各地文化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能够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这些专设“雅局”、通过欺诈手段套钱的骗子公司予以整治和严厉打击,让本属高雅的文化市场回归高雅!
(责任编辑:龚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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