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民办博物馆补助分“五类”每年最高40万元
2015-11-05 09:01:43 张西陆
博物馆密度居全国前列的越秀区,为扶持区内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再“出招”。
4日,越秀区信息网挂出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草拟的《越秀区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每年受补助的金额最高可达40万元。
市民可在11月13日前向区文广新出版局办公室反映或提交意见、建议。
重点扶持街道社区博物馆建设
越秀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广州的中心城区,33.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有各种类型博物馆(纪念馆)47家,博物馆的密度位居全国前列,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当前,越秀区有意将微型博物馆建设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试点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有意申请扶持资金的区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陈列展览面积必须达到建筑面积的50%以上,并具备一定数量的与办馆总之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建立免费开放服务制度,参照国有博物馆的开放时间,根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优先扶持区内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门类空白、体现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重点扶持街道社区的博物馆建设,构建种类齐全、覆盖面广、合理布局的民办非营利性博物馆群。
5种标准扶持民办博物馆
对越秀区辖内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符合申请扶持资金条件的,按5种标准给予扶持。
一是场馆建设专项扶持标准。对投资额度每平方米3000元及以上、2000元至3000元、1000元至2000元、1000元以下的新建博物馆(含改建),分别给予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等一次性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二是展览活动专项扶持标准。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实行免费开放、每年制定年度计划,申请补助,由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按陈列展览面积、展览水平及活动内容,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三是奖励专项扶持标准。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获得国家、省、市文化管理部门等级评定,获国家、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称号的,分别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但每个级别只限申请一次。
四是人员培训专项扶持标准。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人员参加各级文化、文博部门举办的专业业务培训2至4次,可申请相关的培训扶持经费,申请单位每次参加培训申请补助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按单位用于该次培训总费用的50%予以扶持。
五是免费开放专项扶持标准。民办博物馆(艺术陈列机构)每年免费开放日达240天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费开放专项补助,每年2万元。
(责任编辑:胡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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