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报案称古董被盗 估价200万实际仅值4万
2015-11-09 08:56:58 未知
浏阳老板报案称古董被盗,估价200万元
对于浏阳某家具厂老板周正祥(化名)来说,近一年的遭遇,有如电影《疯狂的石头》。去年12月,周正祥收藏的17件古董被盗,他向警方报案,当时估计案值超过200万元。
3个月后,警方破案,嫌疑人落网,被盗古董完璧归赵。11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浏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案件做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不过,判决书同时也认定了一个事实:周正祥被盗的17件“古董”均为现代工艺品,价值共计人民币约4万元。
失窃 谈完生意17件古董消失
周正祥在浏阳市某镇经营一家家具厂。去年12月10日中午,两名男子来到他家,称在浏阳永安镇开了一家宾馆,要订做一批楼梯扶手。见有大单来,周正祥陪着其中一个高个子到楼上茶室详谈,留下一名矮个子在楼下看产品。
约一小时后,两男子谈完生意离开。半小时后,两人又折返回来。高个子表示,跟老板汇报了情况,老板要求自己带价格表回去,等量好了尺寸就过来下单。高个子还对周正祥表示,这一单做成后,自己要从中提回扣。周正祥再次带高个子上楼洽谈,矮个子仍在楼下。大约10分钟后,矮个子向楼上喊:“老板要我们快回去”,周正祥便送两人出了门。临走前,高个子表示,两天之内就量好尺寸,回来下单。
下午3点多,周正祥走进一楼卧室时,发现床下的抽屉全部被打开,藏在抽屉里的17件古董全都不见了。
被盗物品价值200万与4万量刑有何不同
被盗“古董”的价值是法院对三名被告人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那么价值200万元和价值4万元,法院在判决时会有何不同呢?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致远律师介绍,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出台的《湖南省办理盗窃罪等八种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目前湖南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对应的刑期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最高刑为死刑。如果该案中,被盗的古董真的价值200万元,那么3名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作案前客户见财起意,邀人合伙行窃
熟悉周正祥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爱好,喜欢收藏古玩。20年前,周正祥到外地游玩,特意去了当地的古玩城,收了一个南宋耀州窑斗笠碗,平日里他也经常和一群爱好古玩的朋友相互交流。
2014年10月,有一个姓尤的男子到周正祥家中谈家具生意,得知周家藏有很多古董,尤某便邀集蔡某、余某二人共同实施盗窃。三人进行了精心谋划,于当年12月来到周家作案。
当日中午,在楼上与周正祥谈生意的高个子便是余某,矮个子蔡某趁两人交谈时,进入一楼的卧室实施盗窃。将两人邀集过来的尤某因曾经见过周正祥,怕被认出来,便留在车内望风接应。作案过程中,余某和蔡某曾离开又返回周家,是因为第一次偷出来的砚台和笔筒并非尤某想要的“更值钱的高脚杯”。根据周正祥家楼下的监控显示,余某、蔡某第二次离开时,蔡某的挎包明显比来的时候饱满。
波折 估价200万的“古董”均为现代工艺品
根据周正祥的报案材料,被盗古董估价200万,浏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介入调查。
三个月后,警方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失窃古董,并退还被
害人周正祥。调查发现,尤某、余某、蔡某三人均为浏阳本地人,其中蔡某有吸毒史和诈骗前科,另二人是初犯。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尤某赔偿了周正祥损失2.4万元,取得谅解。
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尤某、余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决三人犯盗窃罪,刑期从一年十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案件对于被盗物品的估值却与报案时的200万元有巨大差异。与周正祥本人对17件“古董”估价超200万元不同的是,经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及浏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17件被盗的“古董”均为现代工艺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0060元。
(责任编辑: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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