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读 读什么 如何针对性地 推广全民阅读
2016-03-23 14:13:40 马丹昊
“深圳市场发达,社会组织相对活跃,政府就不要大包大揽,要发挥民间团体和市民的作用,政府应该起到引导作用,这就是大社会,小政府。”一位参与阅读立法的专家表示。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在4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阅读法体现了全民阅读活动政府促进、全民参与的立法理念,将会在诸多方面改变深圳市民的阅读生活。
《条例》一方面致力于保障市民“如何读”——阅读设施、环境等“硬件”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读什么”——推广有正能量的读物等“软件”问题。同时,针对数字化阅读、未成年人阅读以及各种社会人群的阅读权利等方面提供了精细又规范的指导。
阅读推广人帮你
从“爱读”走向“会读”
顾名思义,阅读推广人的职责是传递阅读价值观念,帮助他人尤其是青少年培养必需的阅读兴趣与纯正的阅读品位,获得阅读能力、思辨能力和批判能力。他们关注市民的阅读兴趣培养和阅读能力建设,推动他人从“爱读”走向“会读”。深圳少儿图书馆馆长宋卫曾在接受晶报采访时表示:“某种程度上,推广阅读与其说是把好书送给他人,不如说在重塑孩子们的精神世界,在撒播读书种子。”
《条例》在总结深圳的实践基础上提出,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阅读推广实践经验的个人作为阅读推广人,为学校、社区、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军营及其他单位提供公益阅读推广服务。
一般而言,阅读是一种私人化的行为。但是,阅读又有社会性的一面,这不仅是指人的存在有一种社会性,也指阅读本身需要有交流、交锋。阅读推广人通过“一对多”的组织形式,在学校、社区、机关、网络空间里凝聚成一个个探索真理、互相激励的阅读型团体。
越来越多阅读型团体的出现,是一座城市求学问道风气的直接表现。阅读推广人在基层的阅读组织及各类阅读推广活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图书馆阅读推广服务的不足,推动阅读中心下移,真正实现了阅读走向基层、走进民间。
同时,《条例》鼓励和推动建立全民阅读评估研究机制,开展全民阅读评估、全民阅读研究、发布全民阅读评价指标体系和全民阅读指数,开展市民免费阅读水平公益测试等工作。“有一个相对客观的参照物来评价市民自我阅读质量和数量的,也敦促了市民的自我阅读。”
用“真金白银”
支持全民阅读
全民阅读,不仅仅需要一纸法律,《条例》更是拿出真金白银扶持落地项目。《条例》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捐赠设立公益性的全民阅读基金,并要将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公益性阅读组织,培训阅读推广人,实施社区阅读、未成年人阅读及特殊群体阅读服务计划,组织阅读能力测评、阅读调查、阅读研究等。
建立全民阅读基金体现了“政府促进、全民参与”的立法理念。据参与立法的专家介绍,如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全民阅读基金,主管部门将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而基金用在何处最主要的标准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基金的成立也进一步保障了各项阅读活动的开展,不会随人的变化而变化。
《条例》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图书馆、公共阅读室等各类公共阅读设施提供经费补贴。值得一提的是,商业性书店开展公益性阅读活动,出版和发行盲文、大字本等针对特定对象的出版物有望在未来获得有力的经济支持。
不仅如此,公共图书馆和各类学校图书馆被要求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将市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全民阅读基础书目部分或者全部纳入采购计划。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相关阅读促进活动。
可以看出,《条例》每一条、每一款尽量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符合在目前新形势下全国人大有关“立法能具体尽量具体,能明确尽量明确”要求,这样的立法在深圳是比较超前的。
为未成年人
量身打造一份书目
未成年人的阅读成长关系着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关系着城市市民素养的提升和城市的创造活力。在信息碎片化的今天,保障未成年人的阅读权利显得尤为重要。第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4年,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76.6%,人均图书阅读量为8.45本。我国未成年人阅读比率距离阅读全覆盖依然存在一定差距。
《条例》规定,每年的4月23日为“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同时市、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当日组织推荐未成年人阅读书目,开展未成年人阅读宣传。据调查,未成年人的阅读时间普遍较短,由于年龄偏小,自主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多数未成年人没有明确的阅读计划,在阅读方面表现出被动、盲目的阅读状况。为未成年人量身打造一份书目,对于未成年人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的建立会有很大帮助。
同时,《条例》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类形式的未成年人阅读活动,分别规定了公共图书馆、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针对未成年人阅读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未成年人阅读提供了空间上的保障。
有调查显示,在未成年人经常阅读的书刊中,漫画类书刊、恐怖、魔幻小说占42%,而文学名著、成语神话故事和科普类读物仅仅占32%,阅读目的以娱乐消遣为主。未成年人读者还不够成熟、不够独立,但可塑性大,想象力强。
对此,《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在举办阅读促进活动时,还需指导未成年人开展课外阅读,培养未成年人科学、独立选择图书,正确进行阅读和利用文献资料的能力。
互联网+阅读
=人人都拥有看书的权利
根据第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2014年我国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58%,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58.1%。近年,中国成人手机阅读接触率逐年提高,成人日均手机阅读时长首次超过半小时,数字化阅读已经形成规模。
而《条例》鼓励用优秀、健康的阅读内容,去抢占数字媒体的市场和阅读空间,显然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科学引导。《条例》中提出了三点关键举措:一是发布数字化出版物在内的全民阅读基础书目和分类推荐书目;二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图书服务平台,增加数字化阅读资源;三是对于官方及民间的数字化阅读新项目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
也有读者质疑,数字化阅读容易形成碎片化倾向,但优势更加明显。数字化阅读让全民阅读得到落实。我国的手机用户已达13.06亿户,即便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也学会了“现代化阅读方式”,阅读行为通过手机传达到了基层角落。公民阅读的权利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平等。
另据第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在数字化阅读群体中,阅读主体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对网络阅读的认知与接受度也越高。其中,博士研究生的数字化阅读比率最高,高达90.9%。数字化阅读的知识性、深厚性、目的性不断增加,并不是一些媒体所担心的“浅尝辄止”。
(责任编辑:顾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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