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丹丹:拉金是“写平凡的大师”
2016-04-04 10:39:35 黄茜
生于20世纪七十年代,籍贯湖南常德。华中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硕士;现任广州某高校英语副教授。译诗集有《别处的意义———欧美当代诗人十二家》(2010年),《我们所有人———雷蒙德·卡佛诗全集》(2013年)等。
2016年1月,菲利普·拉金的诗歌全集《高窗》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这也许是2016年上半年最值得期待的译诗集,它呈现了20世纪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运动派”代表人物菲利普·拉金诗歌写作的全貌。
菲利普·拉金生于1922年,在中产阶级家庭长大,青年时就读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和同时代的诗人、作家相比,拉金的生活算得上波澜不惊,他一生在图书馆工作,从图书管理员做到图书馆馆长。他在爱情方面运道不佳,几次失败的恋爱让他终身未婚。
拉金是描写英格兰城市居民日常经验和情感的大师,从内涵和技巧上增添了现代诗歌的向度。习惯于晦涩用典和精巧隐喻的诗人们讶异于在拉金的诗里读到“小便后摸索回床”(《悲伤的脚步》)或“当我看见一对年轻人,猜想他在操她”(《高窗》),或“他们搞糟了你,你妈咪和爹地”(《这就是诗》)这样明白却突兀的句子,俚俗至极又带着生活粗朴的本质之美。
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舒丹丹既是译者,也是诗人和画家。在前两部译著里,她已表现出对诗歌语言和韵律的独特敏感,而《高窗》是“诗人译诗”的又一佳例。在采访中,舒丹丹告诉南都记者,翻译《高窗》对她来说不啻为挑战,不仅要在质朴与精巧、传统与现代、俚俗和庄重之间把握分寸,还要“尽可能传神地再现诗人的语调和气息,美感再植,复原拉金诗歌的‘英国风味’。”
翻译拉金,当做个人的精神救赎
南都:你为什么开始翻译菲利普·拉金的诗歌?它怎样帮助你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期”?
舒丹丹:我译拉金,也是出于一种机缘。我最早从2003年开始翻译菲利普·拉金诗歌,初读原作,就觉得与我自己当时的心情有一种微妙的契合,那些深刻洞悉人生困境的诗句打动了我,拉金冷静质朴的诗歌风格也是我喜欢的类型。初译拉金,更多的是将它当成这嘈杂世界里一种个人的纯净的精神救赎与慰藉,我的精神生命也因此开启了一片新天地。翻译拉金的那些日子,很孤寂也很辛劳,但是愉悦而充实。
南都:《高窗》收集了拉金生前四部诗集《北方船》、《较少受骗者》、《降灵节婚礼》、《高窗》以及一些未辑之诗,是目前国内拉金诗作最完整的译本。从这些诗歌看,拉金的写作经历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样的发展变化?
舒丹丹:这个版本译介收录了拉金生前出版发表过的所有诗歌作品,可一观拉金诗歌全貌。拉金的诗歌创作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1946 年前为早年时期,这一时期拉金主要受到艾略特、奥登及叶芝等现代主义诗歌观念影响,在诗歌意象、诗体形式和语言风格上都有对现代主义和意象主义的继承,诗歌的抽象和象征意味较浓。从1946年起,拉金进入诗歌创作的成熟期。在批判性学习和研究美国现代诗歌的过程中,拉金对现代派诗歌的晦涩和断裂发出了质疑和抨击,转而师法具有英诗传统的“哈代风格”,务求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写得具体、准确,将平实的英国日常和意识形态纳入诗歌的内核,题材和内容上更具经验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特点,摆脱了早期叶芝式的浪漫和“虚假”,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声音,进入了诗歌创作成熟期。从1974年到1985年逝世,是拉金诗歌创作的晚年时期,这一时期,拉金逐渐丧失了诗歌活力,整整十年写诗数量极少,但是仍有《晨歌》这样探索死亡题材的力作和《割草机》这样的好诗。
经验主义是拉金诗歌观念的核心
南都:你在诗集末尾附上了拉金年表。拉金1922年出生于中产阶级之家,毕业于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一生的职务是在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或馆长。拉金在恋爱上受挫,终身未婚。这些人生经历怎样地渗入了他的诗歌,并养成了他冷静、忧郁、自嘲的风格?
舒丹丹:附上年表,了解诗人的生平和经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拉金诗歌。因为经验主义倾向是拉金诗歌观念的核心,对于拉金来说,诗歌忠于个人的日常经验无比重要,这一点和他一直推重的哈代相似,读者几乎可以从他的诗歌中看到他生活的全部维度。他不是一个超验性的诗人,他的人生经历成为他诗歌的灵感和源头,渗入并滋养了他的诗歌。拉金诗歌成熟期的转变也正是有赖于他开始忠于自己的日常经验,让事实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确立自己的诗歌风格。拉金曾说,“一个人可以简单地退回自己的生活,基于这种生活写作。”此外,拉金个人经历的平淡和情感上的受挫,使得他对世界和人生的阴暗面和困境较为关注,这也可说是其诗歌忧郁自嘲风格的源头或基础。
南都:拉金的诗歌受到英国诗人艾略特和哈代的影响,这一点在哪些方面有所体现?豆瓣上有读者提出对《别处的意义》一诗的另一种译法,你作何回应?
舒丹丹:拉金早期诗歌受到以庞德和艾略特为代表的现代主义诗歌观念的影响,在诗歌意象、诗体形式和语言风格上都有对现代主义和意象主义的继承,在意象、情绪、技巧和用语上呈现抽象感伤精致典雅的特点,如《舞者》、《踢松火堆,让火焰迸发》等作品。之后,拉金对现代派诗歌产生质疑,主张回归理性结构和正常句法,在诗体形式、格律和语言风格上接续并突破了英诗传统,呈现一种独特的传统与后现代并存的诗歌风格,如《去教堂》、《布里尼先生》、《爆炸》等作品。
说到豆瓣网上那位读者对《别处的意义》一诗最后一句译法的质疑,在此顺便回答一下。对此诗的翻译,我坚持自己的理解,维持原译不变。拉金是个本土主义者,在他看来,哪里都不如故乡英格兰,他对去任何外国或别处旅行都了无兴趣。对他来说,别处的意义正在于确认自己的归属,通过对别处(如诗中的爱尔兰)的对比,以此确认故乡对自我存在的支撑和意义,“除了这里,再没有别处支撑我的存在”。诗中的“这里”,不只是故乡意义上的,更是生命意义上的,是精神的原乡。至于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对“别处”一词的阐释,那是另一回事,须知我们是依据拉金来译拉金,而不是依据昆德拉来译拉金。分析原文就可清楚理解:H ere no elsew hereunderw ritesm y existen ce.其实意思是It isherenot anyelsew herethatunderw rites m yexistence.之意,即“是这里,而不是别处,支撑我的存在”之意,而非那位读者所 理 解 的“ 这 里 没 有 别处……”。但还是非常感谢那位读者认真地阅读,挑剔总是让我们能更深入地思考。
个人色彩和英国本土性
南都:拉金的诗歌语言朴质新颖,引用俚俗口语,同时又极端注重格律,在翻译上是否对译者形成挑战?你认为翻译拉金最大的难度在哪儿?
舒丹丹:拉金诗歌的翻译难度很大。难度首先体现在对诗作原文的准确理解、对语言风格的把握和对词语丰富意蕴的再现和选择上。拉金诗歌反现代主义的晦涩和割裂,他的诗歌有清晰的内在逻辑,所以在汉译中不可译得晦涩不清,应准确把握其内在逻辑。翻译难度还体现在英文音韵和格律在汉语中的难以对应和复原,以及对其平实和庄重,质朴和精巧,传统与后现代之间既矛盾又和谐的平衡感的分寸把握上,不可失衡。此外,尽可能传神地再现诗人的语调和气息,美感再植,复原拉金诗歌的“英国风味”也是翻译难度所在。比如代表作《高窗》就很好地体现了拉金诗歌的风格特点,既有俚俗口语,又有庄重用语,还有考究的诗歌结构和格律,在翻译中要把各种语体色彩和风格恰如分寸地、和谐而不突兀地表现出来,对译者是个挑战。
南都:拉金最好的诗歌都真实可感,融入了最细微但“未被梳理”的日常经验,比如《降灵节婚礼》、《去教堂》或《悲伤的脚步》。中国诗人普遍认为拉金是描写平淡无奇的日常经验的大师。在这方面,你是否有所体会?
舒丹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沃尔科特曾称拉金为“写平凡的大师”,他说“拉金发明了一个缪斯:她的名字是庸常。她是属于日常、习惯和重复的缪斯。她住在生活本身之中,她不是一个超越生活的形象,不是一个渴求中的幻影,而是一个习惯于长期独身的男人朴实无华的伴侣。”对日常经验的忠实使拉金成为一个专注于平凡的诗人。无论个人形象,写作题材,或诗歌用语及语调都显示了这一特点。拉金的诗歌题材包括风景、欲望、两性关系、家庭婚姻、信仰和对死亡的思考等,都是他个人感受中的日常经验,这些诗歌在对真人真事的描述中显示出强烈的个人色彩和英国本土性。
南都:拉金对爵士乐的喜爱对他的诗歌写作是否有影响?
舒丹丹:拉金反现代主义,但他喜爱传统爵士乐,他同时也是出色的爵士乐评论家。拉金诗歌中以爵士乐为题材的作品不少,如《给西德尼·比切特》、《回溯》、《在场的理由》等。从某种角度来看,拉金诗歌也具有爵士乐特质,爵士乐好比谱写拉金诗歌的重要音符。爵士乐独特的即兴音乐风格、切分节奏和蓝色音调,映射了拉金诗歌中严谨的诗节、明快的语言和常用的抑扬格五音步或四音步的格律。抑扬格五音步的诗体大多可谱写成完美的布鲁斯歌曲,拉金的许多诗节都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在节奏上有一种融合。而爵士乐对平凡的传承、对普通人生活和精神的反映等文化特质也诉诸拉金的诗歌精神和观念中。此外,拉金擅以粗言俚语镶嵌在庄重的诗行中,产生惊人的效果,也好比爵士乐中的“变调点”和切分节奏,打破读者惯性的心理期待,使严谨的诗节变得灵动和个性,平衡中有律动,产生一种令人震惊的突然和反讽效果。
(责任编辑:顾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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