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武林广场光影秀说起:非固体媒介为公共艺术注入新动力
2016-07-18 08:46:51 周懿 实习生 陈斯斯
访中国美院公共空间艺术系主任郑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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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武林广场光影秀 拍摄/林云龙
艺术与科技从未分离
记者:从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水雾特效设计到上海世博会浙江馆设计主创之一,从杭州热波音乐节上裸眼3D的广泛影响到创作国内首个大型户外“全息视效”幻影艺术,再到参与此次创作的杭州武林广场光影作品,你的很多作品都选择光影与一个极大空间产生互动关系,这是基于怎样的创作基础?又需要怎样的创作能力?
郑靖:我的团队以研究“非固体媒介(艺术)”为主,光一直是我们研究范畴的一部分。当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时候,人们开始有了更多的夜间生活,自然产生了许多夜间创作行为。这次在武林广场做的公共空间展演,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称之为“光影艺术”,而不是通常所说的“灯光秀”。灯光秀指靠灯光的亮化,单纯靠灯具的自发光完成。我们更多的是在研究光与影的关系。“光”是一种能量,它具有“发散”的特性,“影”具备叙事的效果,当“光”和“影”结合,就具备了艺术创作的可塑性和艺术表达的可能性。
在实施前需要艺术创想和构思。而在技术上要通过光能来完成这样超大画幅的图像与实体空间的结合。这不像传统艺术那样一个艺术家就可以完成,需要科技和团队的支撑。所以现在更多的称为系统的“艺术工程”。
记者:以光、影、雾、气等非固体媒介为创作媒材的公共艺术学科研究方向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郑靖:这其实是顺其自然也是必然的结果。艺术与科技从来没有分离过,传统艺术中也有很大部分是技术性的体现。科学家研发出新的技术,被艺术家所利用。艺术发展到今天,科学也在发展,科技发展所带来成熟的手段能否为艺术创作注入新动力,是艺术家一直以来关注的。因此,当艺术家的个体实验完成艺术与科技的交融,他的成果被更多的艺术家认同,就形成了新的艺术形态。
公共艺术创作要符合空间属性
记者:公共艺术更多的面向大众,而普通观众最初看到这些作品时更多的可能是觉得热闹新奇。那么在学术层面上,如何评判一件公共艺术作品?
郑靖:公共艺术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公共艺术包括了人类学、社会学等范畴,这不属于我们探讨的范围。我们研究“发生在公共空间的艺术”,这和单体的艺术创作有很大的区别。从创作的出发点上就有明显差异,单体的艺术创作依托于个人的思考、感知和观念性的表达。公共艺术则切入到空间中,创作第一步就需要考量物理空间的背景、历史、人文等众多元素,在此基础上我们再考虑选择何种主题、表现手段,依托于空间本身的表现语言来创作。由于切入点的不同,个体艺术家的创作有独立的指向性,而公共艺术作品面对公众的时候不能是单纯的说教。当作品被不同层面的人群所欣赏,只要欣赏个体能从作品中获得他们所需的东西就足够了。
记者:您认为艺术家在创作公共艺术作品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郑靖:就像我们身处的广场本身就是人社会化的场所,从空间属性上已具备了人聚集、交流、交互的功能和属性。由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需求在不断提高,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有了各种政府行为或自发行为。而对于艺术家怎么介入艺术空间的创作,还有更多可以做的。
艺术家身兼重要的职能,要引领审美。但在创作过程中要顾及到更多层面,不能把个人观念强加给观众,这是在公共艺术里最应注意的行为。艺术家可以表达,但是表达的语境、语法在组织上,根据不同的场合做调整,我认为这就是公共艺术创作的特点也是基本的出发点。
从学术的角度看,在公共空间进行的创作,并不一定是公共艺术,比如艺术家在没有考虑空间背景的前提下独自创作了单体的作品,再等比放大到某个空间中,这只是作品体量上的变化,和空间的诸多属性并没有关系。因此,公共艺术创作必须要考量具体空间的多重属性。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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