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说法:我曾这样处理“色差”客诉(三)
2017-08-26 10:05:55 裘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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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裘会军
10年前,国外某知名公司委托笔者供职的公司生产釉面砖配件产品(阴角条、阳角条及腰带砖),由于订单量少,对色不易,定价又低,如果用公司的三度烧窑炉来生产,肯定亏本。因此,经公司研究并经老外同意,由笔者将此订单转至外省OEM。
交货之后,笔者接到老外的投诉:由于产品没有使用不透水化妆土,这批釉面砖配件被贴上墙之后,黑色的水泥砂浆的浆水渗入配件背面,导致配件产品表面之间出现色差,要求退货和赔偿。
针对这一投诉,笔者与老外进行沟通并建议:
1、 应该按照规范施工,即:铺贴之前,应该将配件产品放在水中浸泡。
2、应该选用质地较好的填缝剂。
3、 应该按照要约执行:
定货之前,我们已经再三强调:由于OEM单位没有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配件的吸水率、抗折强度、抗热震性、抗釉裂、耐化学腐蚀性这五项内容进行检测,因此,产品质量和交货验收的依据为封样样板。
由于你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我们所提交的封样样板内在质量提出异议,由于验收时配件产品的表面颜色与封样样板基本一致,因此,该批配件产品应被视作通过了验收。
4、从售后服务的角度来看,我们愿意对产品质量作改进。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在原有合同定价的基础上,新的一批交货价应该有所增加。
最后,老外接受了笔者的观点,对242×13.8mm和322×25.4mm的配件产品,每片分别增加0.1美元。
来源:陶瓷资讯
编辑:久久创艺苑
(责任编辑:商业-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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