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舟:拍卖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与功能
2017-10-31 17:21:36 刘双舟
每一种理论和学说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局限性。因此,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学科,其理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之上的,经济学也不例外。纵观从亚当•斯密至今200多年的经济学发展史,无论是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还是现代各学派的经济学家,他们在研究和发展其经济学说时,总是在一定的基本假设前提下进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一般理论)是在一些基本假定前提下,用一定的方法,借助一定的范畴,来对其研究对象及其内容进行系统说明和阐述的。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中,最基本的假设就是“经济人”假设。在经济学说史上,亚当•斯密首先把“经济人”假设作为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最主要的理论前提,他指出:“每个人都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随后,李嘉图、西尼尔等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都广泛地借用了这一假设。特别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最先明确定义了“经济人”,认为“经济人就是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
经济人假设,又称理性人假设,是指经济决策主体(消费者、生产者等)的经济行为都是理性的或合乎理性的,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总是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对消费者来说,总是以自身的满足最大化为目标;对生产者来说,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要素所有者来说,总是以自身报酬最大化为目标。这里的“理性”用经济学术语来解释就是:“经济人”能够通过成本收益原则趋利避害优化选择其所面临的一切机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成本收益原则是“经济人”进行“理性”选择的核心工具。在现代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往往被理解为“消费者均衡”与“生产者均衡”,即“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和“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
经济学还有一个假设是经济资源是稀缺的。这是西方经济学认为在一定技术条件下,一个社会或一国的全部资源所能生产的物品的最大数量总是一定的。所谓资源就是用来生产能满足需要的物品的东西和劳务。资源又分为经济资源和自由取用资源。经济资源是稀缺的,必须付出代价才能获得,而自由取用的资源,如空气,其数量如此丰富以至人们不付分文便可以得到它。在现实社会中,几乎没有什么资源丰富到可以使任何人无需付出什么代价就能得到。而相对于人的欲望来说,绝大多数资源都是数量有限的或稀缺的经济资源。这种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人类的需要(欲望)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而不可能完全满足。资源的稀缺性迫使我们必须对无穷的欲望的轻重缓急做出选择。各种资源又有不同的用途。这样,在解决稀缺性问题时,人类社会就必须对如何使用资源做出选择,所谓选择就是如何利用既定的资源去生产经济物品,以便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求。
经济学理论就是研究一个理性的人在给定的条件下如何做选择,以达到其目标的最大化的理论。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拍卖经济学也遵循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首先拍卖经济学是建立在拍卖活动参与人“都是理性人”的假设之上的。拍卖经济学就是研究理性的拍卖人、竞买人、委托人在给定条件(拍卖规则)约束下如何进行选择的一门学科。只有理性人的行为才具有可预测性,其行为选择才具有规律性。拍卖经济学在假设拍卖活动参与人都具有理性的这一前提下,来研究参与者进行选择的规律性,并进而分析和总结出对拍卖这一活动的经济规律。其次,拍卖经济学还建立在拍卖活动参与人都是“以自身的满足最大化为目标”这一假设的基础之上。经济人的理性就在于能够通过趋利避害优化选择其所面临的一切机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拍卖经济学将“追求自身目标最大化”作为拍卖活动参与人的主要动机和行动目标。
拍卖经济学的功能问题是指学习拍卖经济学有什么用,或者为什么要学习拍卖经济学的问题。每一门学科都有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拍卖经济学以拍卖这一社会现象为其研究对象,具体研究拍卖的概念、经济特征、经济功能、拍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拍卖本身的发展规律。这些研究是通过对具体的拍卖活动或拍卖中拍卖活动参与者行为的研究为起点的,进而研究拍卖组织乃至整个拍卖业的发展规律。通过研究来为参与拍卖的个人、组织提供行动指南和理论依据,并为行业制定规则乃至国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或立法提供依据。
拍卖经济学的功能与经济主体的目标有着密切的联系,服务于经济主体、行业组织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经济主体、行业组织和国家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各种拍卖活动的参与主体,包括拍卖人、竞买人、委托人等的核心目标就是在现有规则条件约束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拍卖行业组织是为了追求行业利益的最大化,而国家的目标在于追究国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拍卖经济学必须服务于各种主体的目标,将实现各种拍卖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身的学科和社会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实现整体均衡。
拍卖经济学的功能就在于帮助各利益主体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小到各拍卖企业(拍卖人)利益的最大化、大到拍卖行业利益的最大化,乃至国民经济的效益的最大化,都是拍卖经济学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如何实现利益或效益的最大化(个体效益、企业效益、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拍卖经济学的主要功能,实现各利益主体效益的均衡是拍卖经济学更重要的功能,因为各利益主体效益的最大化是在效益均衡前提下的最大化,而不是绝对的最大化,不是损人利己式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杨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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