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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原始宗教中的“释比”(一)

2018-06-01 11:46:46 未知

  摘要:羌族原始宗教中的“释比”是羌族中最权威的文化人和知识集大成者。文章对在羌族原始宗教及羌族民族文化、生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释比”作了进一步的研究。

  羌族原始宗教产生于羌族氏族公社时期。尽管羌族原始社会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羌族的原始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得以延续下来。对于羌族原始宗教的基本情况,笔者曾有拙文加以介绍,今成此文,想对在羌族原始宗教及羌族民族文化、生活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的“释比”作进一步的研究。

  

  在洪荒时期,羌族的祖先们相信事物的变化和运动是受制于隐在其中的灵性,这种灵性的神秘力量对人有利害关系,能招至吉凶福祸。当人的技能还是十分稚弱的时候,面对森严可怖的自然现象产生畏惧、对自身力量深感迷惘以及无时不置身于憧憬与恐惧之间,从而把不可理解的灵性按自身的形状面貌为己造神。在长期的实际生活中,羌人根据灵性所致的善恶结果产生了善神恶鬼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由灵而神、鬼,这是原始宗教的普遍特征和信仰发展的基本脉络。那时,人们一方面对物体和自然力祈冀良好的祝愿,报以慑服崇敬、顶礼膜拜;一方面又幻想自己有超人的主宰力量。于是,在原始人的生活中,事事处处都有一种宗教的气氛,而部族的酋长便是其宗教领袖;部族能行巫术的人普遍受到人们的敬仰和拥戴,这就往往是一人身兼酋长、祭司、巫师等多重人格。换言之,一个人的巫术能力足以役使鬼神,呼风唤雨,他(她)就最有资格和可能被拥上首领之位。羌族的“释比”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时,便以其“超人”的本领扮演了巫师与领袖的角色,他的言行能召感灵气,从而影响社稷民生。

  羌族原始宗教的宗教祭司自称“许”,现在羌族聚居区,特别是在川西北汶川县以南以西的岷江和杂谷脑河沿岸,端公自称“诗卓”,尊称为“释比”,简称“比”,汉语称“端公”。羌族释比的祖师称谓,羌族各地区不一致,茂县及汶川县威州以北,称“阿爸锡拉”,“锡”为铁之意,“拉”为神或菩萨之意;理县蒲溪乡称“斯多吉比”。该县薛城、通化、桃坪等沿杂谷脑河地区,称释比祖师为“质尔格板”;汶川县绵池乡称为“阿爸木拉”汶川县龙溪乡称为“十打齐莫”等。从羌族释比的称谓和对其祖师的称谓来看,其称谓不尽相同,这既可能是羌族不同支系在宗教文化上的反映,也可能是受不同文化影响的结果。证明了史籍所载的羌地种类繁多,有六夷、七羌、九氐之称这一情况。

  关于羌族原始宗教中释比的起源,传说羌族释比的祖师“阿爸木拉”原是天神“阿爸木比塔”家中专管占卜吉凶、驱邪、治病、送鬼的神,释比经典中说他法力无边,本领高强,天上能驾驭飞翔的凶禽,地上能驯服驰骋的猛兽。阿爸木比塔的三女儿木姐珠与凡间羌人热比娃(或称斗安珠)相爱结婚,下凡居住,繁衍羌人。那时人间多有邪魔妖怪作崇,人畜不得清静平安,生疮病痛,瘟疫流行。阿爸木比塔乃派阿爸木拉下凡为木姐珠和凡间羌人占吉凶,卜祸福,治病禳灾、解秽驱邪。从此,天上的阿爸木拉就成了人间的第一个释比,自然也就成了羌族端公的祖师。常以猴头为其象征加以敬供。

  羌族的祖先们在远古时期制定、规范祭仪和主持祭司的首领逐渐变成了释比,一切敬神、压邪、治病、送穷、以及成年冠礼、婚丧事均由释比包办。释比来自于天,能传神谕,达民情,充当祭司;释比又能同魔鬼打交道,并能以法降之,故又兼巫师。一般许愿还愿祭祀之类的神事,得靠释比来主持。如遇魔鬼作崇,摄魂夺魄,致人凶死,释比作驱魔之法,行招魂归穴之术,使死者能够超脱转生,他体现作为巫师的人格。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病痛之灾,事不顺心,前途多舛,释比则为其解秽禳痛,消灾降福,扮演着医生和精神分析医生的角色。倘若全村寨举行大型的节日集会,释比不但要承担司祭任务,而且诵唱经典――关于羌族的古老文化与历史渊源的神话传说和叙事长诗。这样,他又是羌人中最权威的文化人和知识之集大成者。所以释比在人们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威信。然而释比又是地道的凡人,更准确地说是个普通劳动者,他的一切法事活动都是业余的。虽然他法术高强,能出入神界鬼域,但绝不以此为职业,将其作为谋生的手段。这也是释比受人尊敬的又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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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林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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