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与身体
2018-06-30 16:55:08 未知
林书杰
与身体相对的是思维、心灵、心智等,与书写相对的是语言、概念、逻辑等。就此,身体与书写有许多相同之处——外在的、附属的、表面的。可以说,这是被形式逻辑导出的结果——书写是语言的符号,身体是心灵的躯壳。如此的关系是在约定、预设下的。对象的意义都在语言或心灵里。其实并非如此,因为长期以来养成的一种思维习惯——与逻辑、语言相关,或是我们的生活的方式影响了我们的思维形式,甚至还会不断地强化如此形式的重要性,乃至具排他而获得其唯一性。如此的形式自然就会把书写与身体排除在意义之外,同时也练就了内外、有无、物我的区别与对立。
然而,在汉字系统里书写与身体却是有特殊意义的“东西”,汉字意义的产生须借助书写和身体方可得以展开——意义在书写之中呈现,身体在书写的方式下得以延伸。汉字的书写和身体并不与语言和心灵产生对立或相互排斥。
书写是在字法、笔法和身体动作的参与下的方式。书写由手而心,由心而手,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还原。书写的当下有笔墨的交集,性情的感召,法度的韵律。笔法、字法是具体的、可确定的,但书写在心手相忘,忘怀楷则,乃至不知我之为我的情形时,书写中的字、“我”都被消解了,甚至连同心、意——“无”的显现。书写之字法、笔法,虽有其自性,但因毛笔柔软之故,致使在书写时并非按种种之“法”或“我”之意去表达——有无的聚合。尽管如此,书写的身体对于有无始终都在参与其间,参与到意义的世界之中。相悖却相融,相融又相悖。身体与心灵、书写与语言在此相互交聚,在书写与身体中的意义世界有无限的聚合和生成。
书写在笔和心意之间,哪怕如何地不确定,总有“东西”在书写,这东西就是身体,且至少是在参与一定意义的书写,同时在心意的判断还来不及时已有身体在把持了。由此,身体在书写的方式上具有:相聚性,把心和笔相聚于书写之中;相应性,笔的柔软特性,在书写瞬间心意来不及表达时,身体已作出了参与甚至有了自己的“表达”;身体具源初性、生发性,身体是伴随我们一起成长的“东西”,但在日常生活的方式下我们的身体逐渐隐退,然而通过书写,人的一种源初性便会得到触动和生发,是一种本性的开启。
思维和语言的排他性是其特性,声音与意义的同一,亦是思维与方法的同一。因为人的语言和听取皆在一个一个的音点、意义点上展开,在获得的同时,只能排他。然而身体与书写在承载这些信息的同时,包含有多重的散发性和兼容性。如意义和形式得到联系时,意义便会与书写和身体分离。由此,书写与身体既可以独立去表达亦可以成为各自的载体,同时也关联于一体的表达。
书写通过身体,或身体通过书写在意义世界中都得到了延伸,同时在书写身体化,或身体书写化的方式中,或许不仅是一个概念上的事情,更多还包含联系、交互和融合,以及差别和关系。
可以说,书写与身体的源初性、生发性都隐藏在自身或相互作用之中。
(责任编辑:罗书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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