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曼翁:古无忽字公式为之
2018-10-24 16:28:16 周和生
沙曼翁(1916—2011),原名古痕,生于江苏镇江,居于苏州,曾任东吴印社社长。先生精于书画金石,腕底汉简尤为自然古朴、超群脱俗。因其为满人,祖先与清代皇室同族,故书件落款,时有“爱新觉罗·曼翁”之称。
曼翁先生曾为我的藏品题书“散珠横锦”四字,行笔颇具简书质朴率真之特色。笔者在回信致谢的同时,委婉提出拟收藏其汉木简书小联之意。鸿飞数月,未获回音,期盼与失望交织之际,一天天接近猪年岁尾。恰巧于除夕之日,意外接获先生挂号函件,内有五言联对一副,使笔者在接下来的甲子新春里,转而沉浸在闻对墨香与赏联欣喜之中。
联曰:“相见亦无事,不来曶忆君。”联书用笔舒展跌宕,结体坚韧放逸。启首钤印为朱文“强其骨”,落款处“曼翁私印”与“八千间”朱白各一。
先生文字功力颇深,书画作品之上喜题并擅题。此对联句两侧题跋行书四行,除落署上下款外,详述作品创作的时间、气候与氛围,以及形式、内容与目的等。并结合内容,简略介绍了其中一个字的历史、使用与出处。
“古无‘忽’字,以‘曶’为之,见《曶鼎》。”根据沙老提示,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曶鼎,即“鼎”,为西周中期青铜器。作器者名。《辞海》认为:“舀”或释为“曶”,故亦称“曶鼎”。原器已佚,今存铭文拓本,可辨者三百七十九字。铭文共三段:首记周王策命;次记拟用一匹马一束丝与人交换五个夫(奴隶),后改用“金百寽”引起诉讼和诉讼得胜之经过;末记匡季抢劫了的“十秭禾”引起诉讼,结果除偿还十秭禾外,又罚以“田七田、人五夫”了事。可见《曶鼎》铭文为研究西周社会历史之重要史料。
《曶鼎》如此不凡,进而使笔者产生疑问:虽说“古无‘忽’字”,但沙老为何要“以‘曶’为之”?凭老人书法功力,以隶体自书一个“忽”字,又有何难哉?笔者曾当面咨询此事。老人微笑作答曰:写汉隶与汉分书,必须先学写籀篆,因为汉代隶分书均自篆书中演化而来。断无不明籀篆,却能写出高古隶分书之捷径。所以古人云:“非究于篆,无由得隶。”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结果,就不可避免地写出错别字与俗体字。
真可谓不查不知道,一查真奇妙;不问不知道,一问得其奥。曼翁先生于除夕之际,不仅寄赠饱含友谊之情的对联佳作,而且还引导笔者打开了解西周社会历史的一扇窗口,其后又诠释学习汉隶分书的诀要,阐明“以‘曶’为之”的真正目的系以“强其骨”,从而使笔者获得艺术、文学与历史的多重享受。从接获对联的当晚开始,之后,每至除夕,只要在国内过年,同观看央视春晚一样,笔者都会将沙老此联题跋再次浏览,重温盛情:
“和生同志来书,索作汉木简书小联,久久未报。今日围炉品茗,偶然弄笔,得此以偿旧债耳。联语极佳:‘相见亦无事;不来忽忆君。’古无‘忽’字,以‘曶’为之,见《曶鼎》。癸亥冬月,雪窗初霁。曼翁。”
(责任编辑:雷斌[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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