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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锋:美育不能等同于教育美学或艺术教育

2018-10-30 10:37:15 彭锋 

美育不能等同于教育美学或艺术教育

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有偏知识或理论的科目,有偏能力或品质的科目,还有二者结合的科目。比如,哲学和数学,都是偏重知识或理论的科目。但是,歌唱和游泳则除了学习相关理论之外,还需要大量的技巧练习。歌唱和游泳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实践而不是理论。还有一些科目,需要知识和能力、理论与技巧的相互结合,比如建筑、设计、电影。

美育在这个教育谱系中占据什么位置?

广义的美育,指的是全部教育科目中的一个方面,它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科目。这种广义的美育,在理论主导的教育科目中最难实施。比如,要在物理、化学、数学等科目的教育中实施美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这些理论主导的科目中,如果一位教师能够很好地实施能力和技巧教育,那么就有可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应的知识。比如,在绘画教育中,如果一个教师能够很好地讲解诸如材料、技法、对象构造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和历史知识,能够很好地从理论上讲清楚与艺术有关的概念和范畴,就有可能帮助学生欣赏绘画的美的品质,有可能帮助学生创作出品质优美的作品。因此,能力主导的教育科目中的美育,要更加注重知识教育和理论教育。对于那些二者兼顾的教育科目来说,这两个方面应该得到同等的重视。这种意义上的美育,大致相当于如何更好地组织教育实施和达到教育目的,我们可以称之为“教育美学”。我们所说的美育,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可以包括这种教育美学,但其核心内容不是这种教育美学,美育不能等同于教育美学。

也有人将美育等同于艺术教育。鉴于艺术教育多半属于品质和能力教育,因此美育可以归入能力教育之列。但是,美育也不能等同于能力教育。如果将美育理解为艺术教育,有可能导致两方面的弊端:首先,将美育理解为艺术教育,会局限美育的范围。今天所谓的艺术,主要指美的艺术或者高级艺术;工艺美术、民间艺术、设计艺术、大众艺术等都很难包括在内,更不用说自然美和日常生活中的美的事物了。尽管艺术教育在美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不应该因此就将其他领域中可能存在的美育排除在外。如果将美育仅仅理解为艺术教育,就会大大缩小美育的实施范围。其次,将美育理解为艺术教育,会误解美育的性质。现代艺术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而美育更多指的是素质教育。作为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的艺术教育,有些部分与作为素质教育的审美教育相似,有些部分则完全不同。这里的区别,就像作为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的体育教育,与作为素质教育的全民健身之间的区别一样。作为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的艺术教育,更加重视技术方面的训练,作为素质教育的美育,更加重视趣味的培养。

作为态度教育的美育,关键在于保持无利害的态度

让我们换一个框架来看看美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位置。我们将全部教育科目分为知识教育、能力教育和态度教育,在这个三分框架中,美育处于什么位置呢?如上所述,艺术教育大致属于能力教育,美育与艺术教育不同,因此不能归入能力教育。那么,美育是否可以归入知识教育?与美育有关的还有一个学科,那就是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学科,美学属于典型的知识教育,如果将美育归入知识教育,就忽略了美育与美学的区别了。鉴于与作为知识教育的美学教育和作为能力教育的艺术教育都有所不同,美育很有可能属于态度教育的范畴。

与美育相伴而生的现代美学,是一种建立在审美态度基础上的美学理论。根据审美态度理论,是否获得审美经验的关键,不在对象的美丑,而在主体是否保持一种恰当的态度,即审美态度。审美态度可以说是一种“无态度”的态度,用康德的术语来说,它摒弃了功利、概念、目的,用艾利森的术语来说,它是一种“空灵闲逸”的心灵状态。因此,审美态度的获得,既不是知识教育的结果,也不是能力教育的结果。审美态度的获得,类似于“为道”,而不是“为学”。“为道”与“为学”的方法完全不同。“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知识教育和能力教育,在总体上都属于“为学”的范围,与作为态度教育的美育很不相同。作为态度教育的美育的关键,是保持无利害的态度。

在冯友兰看来,有两种讲形上学的方法,即“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正的方法”讲某物是什么,“负的方法”讲某物不是什么。在冯友兰看来,历史上出现的许多讲形上学的方法,如柏拉图的辩证法、斯宾诺莎的反观法、康德的批判法以及他自己的新理学的方法,都属于“正的方法”。只有禅宗的方法是讲形上学的“负的方法”,因为禅宗的第一义不可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禅宗的方法之外,冯友兰将诗也归入讲形上学的“负的方法”。如果美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让受教育者更好地获得审美经验,而获得审美经验的关键在于形成无功利、无目的、无概念的审美态度,那么对于美育来说,掌握知识和技能就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态度的转变,类似于禅宗所说的顿悟。如果说诗也是一种讲形上学的“负的方法”,而“负的方法”又有助于我们形成审美态度,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诗教视为美育的核心。

儒家非常强调诗教。《论语·泰伯》记载孔子的言论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历代注释家都认为这段话讲的是学问修养的先后顺序:以诗教为先,次之以礼教,再次之以乐教。诗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教育形式,它的目的不是增加实际的知识,无论是哲学知识还是历史知识。由此可见,诗教所产生的文化作用跟礼教所产生的文化作用非常不同。礼教采用的是“正的方法”,诗教采用的是“负的方法”。诗教的目的是让人既有文化,又不失赤子之心。美育类似于这种意义上的诗教。虽然美育的实施依赖作为知识教育的美学教育和作为能力教育的艺术教育,但是如果能够将美育聚焦在态度教育上,我们就能够将它与美学和艺术区别开来。有了这种区别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实施美育。

(作者:彭锋,系***特聘教授,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刊登于《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3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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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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