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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展纠纷不断 谁在培养山寨展览的土壤

2018-11-18 11:35:18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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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间弥生作品

​  到底是不是抄袭?还不好下定论。 

  10月26日,一个以“中国草间弥生作品展,竟无一件是真品”为标题的视频在中国的社交媒体微博上火了,截至目前,该视频的转发量已经达到近万次。 

  而事实上,早在24日,日本经济新闻网就曾就该视频的内容进行了相关的报道。报道中称,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多地就出现了打着日本艺术家草间弥生和村上隆的旗号举办的展览,这些展览中不仅挂着带有草间弥生签名的装饰画,还展出了其经典的“草间戏法”的作品以及实际藏于澳大利亚美术馆的圆形贴纸作品。 

  然而,根据草间弥生官网上公布的所有展览日程,从2017年到现在,草间弥生分别在东京、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以及印尼等国家举办了展览,但行程中并未涉足中国。 

  根据草间弥生的代理律师小野寺良文的介绍,他在今年4月亲自走访了上海、深圳,广州等曾举办该展览的城市后发现,这些展览不仅复制了草间弥生展览中的很多场景,连挂在墙上的装饰画都是赝品。 

  “我们对于很多赝品被当作真品展出给中国的观众表示非常的遗憾,这些展览利用了草间弥生在中国的人气,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希望能尽早停止。” 小野寺良文在视频中强调到。 

  从种种迹象来看,这似乎又是中国“山寨展览”中的一个新成员,但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在这场风波愈演愈烈后,在视频中出现的凯迪拉克·长沙海信广场草间弥生&村上隆双联展近日在大麦网上停止了一切的售票行为。然而,同时在该网站上公布的还有该展览的主要策展方、创立于2015年的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的两份声明。 

  声明中明确表示,该展览关闭的原因是近期网络流传的日本艺术家草间弥生对该展览存有的质疑,严重影响了该展览的正常展出。另外,该公司还声称,长沙草间弥生&村上隆艺术展展出的画作均通过合法途径竞拍获得,均为有草间弥生签名的原作版画,并不存在赝品一说,将对恶意诽谤者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界面记者也曾对该公司的责任法人孙康进行求证,对方表示由于该展览由相关的同事负责,他本人并不清楚该事件的具体情况。 

  不过,这件事已经引发不少人开始怀疑自己之前在中国看的其它展览的真实性。 

  微博名为“没事瞎瞎折”的网友在该视频下曾评论:“中国之前的(草间弥生&村上隆)展览都是假的,然后官方说11月西岸的作品是真的,我该信哪一个?” 

  发出声明的也不仅仅这一家公司。 

  创立于2017年2月的广州微充氧文化艺术有限公司(MO2art)从2017年至今,先后在天津、新疆、青岛、武汉,深圳等多个城市举办了草间弥生与村上隆藏品的联展、个展。 

  几乎在同一时间,该公司也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封公告函。公告中指出,该公司在10月8日至11月11日在I-M ART艺术馆举行的“国际波普艺术大师联展”中展出的草间弥生以及村上隆的作品均为收藏家及收藏机构的合法收藏,享有作品的所有权,并同时公布了上述作品的收藏机构名称。 

  与青岛响当当贸易有限公司相比,MO2art的声明有理有据,似乎显得更加的有底气。但在界面记者的求证过程中,该公司也并未及时给出明确回应。 

  事实上,早在假草间弥生展出现以前,中国的山寨展览就已经成长为了一个颇具规模的“行业”。

  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比如,在2016年,由英国艺术团体兰登国际创作的艺术装置“雨屋”首次出现在了成都,然而在该展览落成的前一天,该作品的版权方余德耀美术馆就在其官方公众平台上发出了声明,称该展览并未得到授权,属于抄袭作品。 

  同样出现在成都的“山寨展览”还有韩国正版艺术展玫瑰灯海园,早在IFS将该展览引入成都以前,成都的“水璟堂”、“鲁能城”、“大悦城”等地就已经提前让消费者目睹了“山寨”玫瑰灯海园的风采。 

  “ 当人们还不够了解的时候,当然就无从去分辨真假和好坏,这也就促使了山寨展览的诞生。”All Rights Reserved的活动策划创意总监SK Lam此前在接受界面记者采访时曾说道。 

  这也与中国近年来展览行业的变化有关。 

  随着普通大众对文化以及艺术需求的提升,近几年的展览已经逐渐走下“神坛”,开始更多地出现在普通的艺术街区、购物中心,甚至更加生活化的场景中。而在这其中,一些单纯以艺术装置为主的“网红”展览在爆红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争议,从而也很快的使消费者出现了审美疲劳。基于这一点,一些策展方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了更为高端的海外艺术家的展览。 

  可想要拿到艺术家展览的授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迫不得已”之下,这些策展方就打起了策划“山寨”展览的主意。 

  不过,“山寨”展览之所以能发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也与真假展览本身的难鉴定性有关。 

  以草间弥生与村上隆的联展为例,两个主要的策展方均称自己展出的作品来源于私人收藏家以及收藏机构,若该情况属实,展品为真品,那么在未得到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以艺术家的名义举办展览是否算是侵权行为?若展出作品为真品,但展览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同时模仿了该艺术家展览中的空间设计是否涉及到侵权?以及如果策展方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出艺术家的赝品,是否又可以算作恶意抄袭…… 

  这些问题的不确定性都给策展方提供了一个可钻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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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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