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峰:易、医、艺之经权之变(《黄帝内经》发微之三)
2021-11-24 17:22:10 未知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相应、天人合一既是一个无尽的文化系统,又是一个巨大的时空系统。各系统内的不同要素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生发的整体。
易医同道,医艺同源,易艺同法,易医艺相通相承。
中医与中国书画艺术在思维模式、生命哲学及道技合一等方面与易学的权变之法一脉相承,就是这种体系的再现。
譬如,易学中的八卦、六爻之间是一个整体,人体本身也是一个八卦结构,各脏腑、各经络,各气道、穴道、血道犹如六壬时空,与宇宙天象、山河大地、四季运行无不相合相应,不仅是一个整体,还是一个多维的整体,是一个大“一”,是一个“道”。
易、医、艺,三归于一,其权变之道形成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的生命大时空、大境界。
一
《易经》之“易”所讲的变与不变,即医、艺立法之经权之道。
《易经》曰:“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易”字为日,为月,本意即为变,而于变中又有不变,亦即恒变。所以前人把不易之法称为经法,变易之法称为权法。
而医、艺之立法,本于“易”,“变”“易”为医、艺,一枝开两叶,皆简易之法。
大道至简,复归于一。
清代画家石涛曰:“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经权之分,已经成为易之变而落实为用的具体之法。而经权之道,“一”以统之。其《苦瓜和尚话语录》开篇即申明:“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强调作画要:“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从心。”
就绘画而言,笔墨之道,同样是以“一”立极,石涛的“一画论”即为此意。
掌握了“道生一”,天地一气的造化神机,才能以气生立,与天地合德,与道合真,写意出生命内涵和时代精神,这才是归“一”的谓笔墨之道。
南朝谢赫“六法”中的第一法即是“气韵生动”,绘画作品有了“气”的存在,气场、气势、气机、气脉,亦如人体之生命,才能画出“一口气”,才能因有“韵”而“生”而“动”。
中医扶阳派中曾提出的“一气先后生立”,即“以一立极”的心法,也同于石涛讲的“从心”之法。
“易”之经权之变,体现在“医”“艺”之中,有转法、变法和经法。
转法,即转现实身体、环境生存之状况。其核心是转生命、转天地、转自然及道。转即转“不动”中之“动”,令动复归于本,复归于一。
如以百草之性转人之体性,以人之体性复归人的“本真”。而“本真”正是艺术追求之真,也是《内经》追求的“治之极于一”。精神心灵与自然万物的同气相求,合而为一,“心与境谐”“身与物化”都是医与艺的共通境界。
没有医复归于一,就没有艺的浑然天成。
通过“医”,使人体合于“道”、归于“一”,再通过将人体化为“道”体,“游于艺”,借助艺的笔墨传达出精神合于“道”、合于规律的形态和语言。
李毅峰《中医山水系列之“后溪”》
二
中医疗愈身体,艺术疗愈精神。转一切影响身体和精神的“非法”,走向宇宙、自然与人之“和”。
而体现在医、艺中的变法正是变人与天地自然生命之道为“和”。
传统文化中的太和、中和、保和,体现了“和”的境界,既是治国之道,也是治身之道、治艺之道。
太和,指天地间冲和之气。朱熹曾经说:“太和,阴阳会合,冲和之气也。”
中和是中庸之道的主要内涵。《礼记》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天地造化,任督二脉是一阴一阳,而冲脉与任督二脉正好形成一个“中”字,古“冲”为“中”,“冲”而“致中和”,达到“中”。
保和在《易经》解释说,“保和大和,乃利贞。”韩愈《顺宗实录三》记载,“居维保和,动必循道”,保持住天地赋予之和气。
三和,分别为“天地人”三才,天道、地道、人道,都要和,和合万物,才能生生不息。
《黄帝内经》曰:“一者,和其用也。”
“太和”为“道生一”。
“中和”,即“中气以为和”,万物负神抱形,以一和之。《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中和其性,便可“执一用两”,以“一”生“二”,复归于一。
而“保和”,即是要守住这个“和”,守住“和”,才能与天地同极,以处其和。
为何《易》之下有“医”?
中医,“中”道之“医”。“法于阴阳,和于术数”,即是“中”,即是“道”。
阴阳之间有一个“中”,和于阴阳,即“中”和阴阳于“一”。
医论有曰,病在阳者,以一抑之。病在阴者,以一化之。“一”主宰阴阳,故“医”者必“中”,方可“和”阴阳而归“道”,达到养生和治疗的目的,这是中医真正的权变之纲。
而“艺”同样只有用“易”,才能“中”,使作品与“道”相“和”,与身相“和”,与“医”殊途而同归矣。
盖人身体和精神之疾患,皆外邪入侵为其因,而终归于气之本。气不动,外邪焉入?《内经》:“正气内存,外邪不干。”气之动,不仅外邪之“风寒暑热燥湿”入身体,而内邪之念起,其贪嗔痴妄等情志意想必入宿精神寓所。
故先祖智慧,文化昌明,以“医”治其身,而以“艺”滋其心,权变其法,终极目标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和”。
医者,道之法也。艺者,亦道之法也。
中医把脉,三指一搭,便知造化一气之虚实;内针之行,可动天地之气为用;百草合象,破译“生命同源”之理。形神同气,道艺同源,易医同理。人身立命,也是道生德养,治病治心,以医以艺,亦足以期与天地同极合一,合于大道,而归于道生德养。
知道,上古之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以道生医,以道衍艺,必合于“一”。
合道,破译“道”和“一”的运行变化规律,阴阳,象也;术数,数也。阴阳之象数和变化,皆“一”之权变。以道行医,以道从艺,必法于“一”。
得道,得到这种规律的认知,才是易之理,医之理,艺之理,而必归于“一”的终极意义。
生命之奥,自然之法,宇宙之道,共同构成完美的生命合体,这就是神奇的生命结构和究竟的生命意义。(本期完)
艺术简介
李毅峰,画家、学者。 (李毅峰 《云岩高居图》)
转载自:公众号 毅峰说
(责任编辑: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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