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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评选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15 13:01:39 未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相关单位,有关大专院校:

经省政府批准、文旅部备案同意,根据第三届四川艺术节方案,决定于2023年6月至11月在成都举办第三届四川艺术节。作为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评选及优秀作品展览拟于8月至11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四川省文化艺术政府奖——四川文华奖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的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举办四川文华奖美术奖评选及优秀作品展览活动,旨在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和激励全省美术书法工作者创作展示更多彰显中国风格、体现巴风蜀韵的优秀作品,努力攀登新时代文艺高峰,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四川美术书法事业繁荣兴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文化馆

三、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关注现实题材创作,聚焦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和治蜀兴川生动实践,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成就。

(二)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培育。

(三)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宗教题材的,须征求党史、民族宗教等部门或专家意见,并提供本单位或推荐单位党组织的审核意见。

(四)申报作品应为近四年来新创作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反映时代精神。已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四川文华奖的作品,或已入选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的作品原则上不再参评。

(五)作品类别、尺寸及其他要求:

1.美术类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等,数码版画不在参评范围内。

绘画、版画作品装裱装框后尺寸不超过300×300cm;雕塑作品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2.书法篆刻类作品:书法作品尺寸(画芯)不超过248×129cm(八尺整张),以竖式为宜。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可以自作诗词联赋,书写非自撰内容须标注原作者或出处,篆书草书附作品释文。

3.摄影类作品:内容应紧紧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民风民俗活动、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阶段成果、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具有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不小于3M,投稿总数不超过1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

设置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和艺术类,须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组照、单幅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长期关注单元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限20-30幅。人工智能AI合成的影像不在参评范围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四、奖项设置

(一)按国画类、书法(含篆刻)类、油画类、综合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等)、摄影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二)获奖比例根据终评参评作品数量确定,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40%,奖项可空缺。

(三)组委会可根据特殊情况增设特别奖,名额从严把控。

(四)上述奖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入选展览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五、作品申报

四川文华奖美术奖评奖面向全省各类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

(一)推荐申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省直单位(含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大专院校以及市(州)美协、书协、摄协等机构加强宣传动员,积极推荐本地区、本单位优秀作品申报参评。

成都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件,其他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省直单位每家不超过25件,大专院校和市(州)美协、书协等机构每家不超20件。

推荐单位须填写《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作品申报汇总表》并负责将推荐作品图片、《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作品申报表》统一报送至相关评选单位。

(二)社会征集:社会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员可对照本通知作品要求自行申报。

(三)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限报1件作品,同一作品仅限一个参评途径。

六、作品评选

(一)初评

1.评选时间:2023年8月。

2.作者须填写《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作品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作品图片,照片为不小于5MB的JPG格式,作品图片文件名需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作品简介+电话”的格式命名。

3.作品申报资料须于7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推荐申报作品资料由单位统一报送,社会征集作品由个人报送。

(1)国画书法类作品收件邮箱:scwhmsj@163.com。

(2)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类作品收件邮箱:scwhmsj02@163.com。

(3)摄影类作品收件邮箱:scwhmsj04@163.com。

4.初评结果将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文件和官网等方式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图片资料不退。

(二)终评

1.评选时间:2023年9月。

2.所有参加终评的作品原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至展览办公室(寄件地址及截止日期另行通知),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作品背面注明作者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3.涉及终评作品装裱、运输包装等方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终评结果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予以公布。终评结束后,落选作品原件将退还作者。

(三)展览

拟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在成都举办第三届四川艺术节文华奖美术奖优秀作品展。展览结束后,入展作品原件将退还作者。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申报通知各项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参评、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诗书画院(国画、书法篆刻类作品收件)

地  址:成都市百花潭路10号

联系人:肖天燕     联系电话:028-87786150

(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类作品收件)

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5号

联系人:刘泓伶     联系电话:028-62378642

(三)四川省文化馆(摄影类作品收件)

地  址:成都市营门口路4号

联系人:刘雅琪     联系电话:028-87763499

(四)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地  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

联系人:赵凌之     联系电话:028-86703772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作品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作品申报表.doc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文华奖美术奖评选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王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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