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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之色彩观

古镇---2012年----60.6cm-X-72.7cm

放浪形骸之外之    2003年    200cm X 1400cm

  马蒂斯认为,“色彩”是主宰作品表现力的最重要元素,“色彩”与“线条”之交错,“形”与“形”之间的搭配、构成,产生新的感觉与特殊的气质和生命力。

  马蒂斯对色彩还有以下论述:

  “我率性而夸张地,只用颜色和直觉去画........色彩的首要作用是尽可能地加强表现力........这样的色调才能一下子或者在我没有意识到时,就吸引住我。在完成的画面上,我曾特别强调那种色调,并且不断地调整其他颜色与它的联系。我对各种色彩所表现的内涵,纯粹是凭直觉感受到的..........绘画必须摆脱模仿,尤其是摆脱光线的模仿。我们可以利用笔触的交错,来产生光亮的效果,就像从音乐中制造和弦一样。我通常使用最简单的颜色,并且不去改变它们本身,而是通过各种颜色的相互衬托,以产生变化。这只是一个巧妙地利用色度差别的问题而已.........上色厚重并不能产生光亮,真正需要的是色调组合时所产生的光线。例如,不要试图以强光来强化形式,倒不如用形式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得以相互衬托。就像为了强调蓝色和黄色,就必须衬以红色一样。但是要衬在能产生效果的地方..........或许就应该表现在背景上.......当所有的绘画都经过修饰,它们就会失去表现力,因此所有的原则都必须回归到人类语言所能传达,且被人理解的境界,这种令人鼓舞的原则,才是真正代表绘画的生命力.......”

  马蒂斯有关色彩之论述,乃是视觉色彩极重要的原则。许多绘画者不理解色彩之秘诀与真谛而缺乏于色彩感觉,马蒂斯一语道破无色彩之问题所在,即必须“摆脱光线的模仿”,“光线概念”即“无色概念”。印象派绘画的色彩很好而且是表现光线的,但他们是全力以赴地在室外,不同时间的现场(实地)观察、感觉、发现、研究阳光之色彩。

  请注意:不是模仿光线效果 —— 即浓淡、深浅、明暗、黑白,而是视光线之亮暗为色彩之转换 —— 即暖色、冷色、中间色、偏冷之中间色、偏暖之中间色等等。印象派画家之作,凡是注意描写光线效果、阴影、变暗(素描元素)之作品,其色彩依然平淡无奇。自高更、凡·高开始,大大消减光线的明暗因素,以色面、色线替代以明暗法表现造型。绘画色彩升华到纯艺术元素之境界。

  色彩 —— 成为独立的精神符号 —— 情感转换为视觉。

作者: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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