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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从何而来?

  从《实践论》、《认识论》的观点,人对“创造”的规律应该是:

  生活中人们对所感所见的事物现象。(感性认识)

  对这些事物现象进行分析、了解、认识,认识它的由来,产生现象的原因,和它们各自区别的特点。(理性认识)

  分析了解认识之后掌握它们。(实践)

  分析了解认识通过实践掌握它们之后,再根据你的意愿设想进行改造。(创造)

  世界需要创造,但创造不是凭空而来,而是从实际生活中对事物现象进行分析了解和掌握——就是实践,通过实践才能出真知。在真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这样得来的改造——创造,这样得来的创造才是踏实的,可靠的。

  这是我对《认识论》和《实践论》的理解和认识。这个原理适用于事、物和人。

  我对于各门类艺术的看法皆基于此。无论是视觉、听觉、文字或形体艺术等等,它们之所以能够达到艺术的境地,都是把生活里所感所见的事物现象分析、了解、掌握,然后再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条件......创造出能引起人们共鸣、源于生活、不同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

  作为视觉艺术的绘画也不例外,我们视觉所见的各种物象,能感觉到的,只是一些不同形状、不同深浅、不同色相、不同清楚模糊的色块和线条的组合。这是纯感觉的感性知识。我们进一步了解它,了解这些色块、线条为什么是这样形状?为什么会深?为什么浅?为什么是这个颜色?为什么清楚?为什么模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组合?......当我们了解了它们的由来,它们出现的原因,当我们知道了在平面的画面上它们各自能起的作用和特点,于是我们就掌握了构图的规律、形的规律、体积的规律、结构的规律、明暗的规律、色调的规律、色彩的规律、空间的规律、动态的规律、神态的规律,知道了它们怎么样在画面上起到作用。

  我们通过习作练习来了解、熟悉和掌握它们,成为我们技术基础的财富。

  当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某件事物打动了你,而它又符合以视觉形象来传达的条件,你就可以通过某个特定的景物、形象、如实地(写实、具像)、或夸张地(变形)、或击中要害简练地、或象征式(抽象)地、甚至拆卸重组装......你所设想的任何形式来表达出打动了你的那一点东西(生活基础)。然而这件事物应该是广大人民也为之关心、为之激动的(思想基础),就能引起人们共鸣。由于是客观事物现象经过你主观构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要害,它比生活中繁杂的事物现象更集中、更有力,运用你的绘画语言,选择适合它内容需要的造型因素,适合它内容需要的工具,适合它内容需要的手法把这份意念强有力地表达出来,传达给人们,从而感染他们。这就是一件成功的艺术作品。

  不同的艺术作品,喜爱它的有不同的群体,只要你所表达的是颂扬美好的,鞭挞丑恶的。或是给人以美的享受而去热爱生活,就能使我们的文艺作品起到净化社会,推动社会前进的作用。这是我们文艺工作者对社会应尽的责任(思想基础)。对于有些以古灵精怪、荒诞刺激为目的的作品,我是不赞成的,我更不赞同那些拿女人器官作文章的作品,它们易诱导青少年入歧途。作为我们培养美术幼苗的艺术院校,应该给学生以正确的艺术观,给他们正确的技术、思想和生活的引导,掌握全面的扎实的基础,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进行艺术创造,用不同手段、不同工具、不同手法去表现生活中的不同感受,真正达到美术园地的百花齐放。

  07年8月记于罗马家园

作者:张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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