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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作品价值和价格核定

  书法作品的质量是有高低之分的,一件书法作品的价值也有贵贱之别,但一件书法作品的价值到底是如何决定的?这是困惑理论界的一个难题,也是作品定价中绕不过的一个难题。所以,书法作品的价值的确定,其理论意义和市场意义都不容小觑。

  一、经典价值的成立

  一件书法作品,一旦成为经典,它就获得了尊贵的身份,也即获得了无法估量的价值。经典与非经典,普通作品的区分也就拉开了距离。

  但一件作品要成为经典并不容易。

  首先,创造作品要有知名度,得到历史的认可,像书法史上的任何一件经典,都是一位著名的书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这里没有权力的因素,也没有金钱的贿赂。是自然而然成长起来的知名人物。任何杰出的书法家都是从凡俗中产生,他们凭借的是自身内在的学养和素质,倚仗的是超精湛的技艺,而绝非权力吹捧,或滥竽充数。民间有很多的书法家,他们的作品,或许也有相当的艺术性,但因为没有知名度,就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名人成名之前,他的作品价值低贱,但一旦成名,被视为典范,就身价倍增。

  其次,要有时间的检验,历史是经典的最好试金石,时间是剥去虚假经典的最有力魔手。中国的书法,常常有权力参与其间,也常常有金钱从中作祟。因此,也常常有冒牌的经典。例如,明朝的台阁体书法家沈度,最得永乐帝的常识,誉之为“明朝王羲之”。然而,沈度最终也没有成为真正的王羲之第二,他的作品虽然至今还在,但不被视为经典。当时人人效仿的经典,经过历史大浪的洗刷,还其本来面目。所以,当今自称为大师,自封为经典的书法作品,可能在一个时期内炒作成现世经典,但不要多长时间,就无人问津,成为普通的商品。

  第三,经典作品在形式上要有独创性,具有符号价值。这个符号,就是笔墨语言的符号。一件作品艺术性的了解,就在使用符号的运用上。艺术家的作品中的符号,不但有独特的用笔,独特的结体,其对墨色的选用,章法的运用都是有个性和创造性。凡因袭前人的笔墨程式,缺乏新颖艺术形式的作品,使不可能成为经典。

  最后,成为经典的作品是艺术家的精神产品,融汇了他的激情和审美理解,是具有强烈审美感染力的艺术品。经典的审美价值是其所有价值中最为突出,也是最为重要的价值,但这个价值已变化成物质的线条和形象。这个意义不经欣赏是看不出的。作为一件艺术的商品,应具有交换价值,但经典的交换价值不是指金钱或货物的物与物的交换,而是指经典欣赏过程中,其内在的精神、情感,作用于欣赏者,从而达到欣赏者与作品的精神对话与交流,达到一种超越其理性的交换。易言之,一件经典作品,能够被欣赏并产生精神震撼作用的则可视为经典。如《祭侄稿》,用笔自然,不计工拙,固然符号价值极高,但它最为别的作品无法替换的,就是它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这个感动,是被欣赏主体交换出来。

  故一件艺术品,若无知音,便贱为白纸,而遇上知音,便立刻光彩照人,艺术品的无价也正在这里。

  一件书法作品的价值并不等于它的价值,作品的定价牵扯到很多方面。

  艺术品市场的运行机制中有三个基本要素:价格、供求和竞争。三者都缺一不可,又互相依存在市场经济中,书画市场运行机制作用的主要形式是价格。价格影响着供需关系,也影响着消费的规模,过高的价格,不但妨碍市场的发展,也导致市场竞争中弊端的丛生。而当前艺术品市场一个严重问题就是价格的离谱。

  一件艺术品的价格是如何制定的?这是一个没有公式推定,也没有统一标准的难题。

  一般产品的定价办法,通常为如下几种,一是成本导向定价法,产品的单价=单位产品总成本+单位产品目标利润,这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成本。

  二是需求导向定价法,书画的成本不好计算,就按市场需求水平制定价格。这需要预测市场需求。但消费者到底有多少需求也还是不好测,故全凭经验来估价。

  三是竞争导向定价法。所谓随行看市是也。

  四是以利润为导向定价法,一个拍卖公司,画廊,往往根据产品的赢利空间来定价,具有相当的随意性,与第三种定价法相近。

  艺术品作为商品当然有他的生产成本,故有些学者采用此法。如《艺术经济通论》。书中对可行艺术生产的成本作了以下的推理:

  “智力成本(受教育的总费用+积累艺术和社会阅历费用)+生活成本(一生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总和)+生产资料成本(画布和宣纸、画笔颜料、画室租赁等)+销售费用(宣传、展销)+其他。

  如果他一生创作了十幅作品,假如作品的质量不变,每幅的售价不变,那么他的每幅作品的单位成本就是总成本与几幅画的成本之比。假如他所耗费的总成本为100万元,那么每幅画的单价成本是10万元。如果他一生创作20幅画,那么每幅画的成本就是五万元。”[1]

  这个成本价格推算,可能就是根据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作的套用。马克思的价值论,适用于一般的商品生产,但显然并不能解释独创性的书画的价格。该书的成本核算,全是依据无法测定的变量得出的,完全不适合艺术品生产的实际。故是行不通也不被认可的推测。

  书画产品是独创性的艺术品,又是一次性很难重复制作的艺术品,它不遵守普通商品效用递减规律,也不由成本决定,所以应该另辟蹊径,重新考虑定价的策略。

  首先值得考虑的艺术品(书画作品)的定价,与一个艺术家的知名度相关,知名度愈高,其价格也将愈高。这个知名度需作一下内涵的界定。这个知名度指的是艺术家作品的社会认可度,也包括作品的专业认可,即艺术价值得到认可。学术认可,即被学术界的相关专家认可,专业认可通常在艺术性层面对作品作肯定,学术认可则是指专家研究的成果肯定,使艺术认可提升到理论层面。如钱松喦画西部地区的黄土高原,用了一种特有的“黄土高原坡”,这是专家总结的,常有理论性。书法也一样,某一成熟的书法家,总有他个人的独创形成语言,可被专家们在学术上认可,就可作为评定艺术价值高低的一把尺。拍卖行的价格,主要根据艺术家的社会认可度来决定。1991年,全世界售价1000万美元以上的25幅珍贵作品,全部是美术史上名家的作品。如凡高、毕加索、雷诺阿等,将一个无名小卒的作品标价很高,肯定卖不掉。

  第二,要考虑著名艺术家作品的存量和稀缺程度,像黄庭坚的《砥柱铭》属于稀世之宝,是唯一,没有可比性,这说明价格受艺术品配置理论的支配。物以稀为贵,适用于一切社会。

  第三,根据顾客差别分别定价。对艺术品价值的认可度,与消费者的知识,审美趣味等因素有关。对不懂艺术的人来说,再好的艺术品也是废物,高价艺术品向有钱人、专业美术馆提供,而普通工薪阶层,则低价,薄利多销。

  此外,即使是一个知名的书画家,在不同时期其作品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可以根据具体作品的品质,做出适当的调整。

  当然,有资质的拍卖行,凭借其声誉,让消费者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竞拍,这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定价方法。

  二、唐代的书法作品定价

  中国古代的艺术交易很早就开始了,至唐代已有相当成熟的书画价格理论,这主要是张怀瓘和张彦远等著名理论家总结的。

  张怀瓘的《书估》收入《历代书法论文选》,也载于唐代张彦远辑录的《书法要录》卷四。《书估》总结的书法价值的评估系统,十分全面且十分科学,即便对今天的书法定价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下面是他的原文:

  有好事公子,频纡雅顾,问及自古名书,颇为定其差等,曰:“可谓知书矣。”夫丹素异好,爱恶罕同。若鉴不圆通,则各守封执。是以世议纷糅,何不制其品格,豁彼疑心哉!且公子贵斯道也,感之,乃为其估。贵贱既辨,优劣了然。

  因取世人易解,遂以王羲之为标准。如大王草书真字,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真正,偏帖则尔。至如《乐毅》、《黄庭》、《太师箴》、《画赞》、《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为国宝,不可计以字数。或千或万,惟鉴别之精粗也。

  近日有钟尚书绍京,亦为好事,不惜大费,破产求书,计用数百万贯钱,惟市得右军行书五纸,不能致真书一字。崔、张之迹,固乃寂寥矣。惟天府之内,仅有存焉。如小王书所贵合作者,若稿行之间有与合者,则逸气盖世,千古独立,家尊才可为其子弟尔。子敬年十五、六时,常白逸少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及其业成之后,神用独超,天姿特秀。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起自此子。然时有败累,不顾疵瑕,故减于右军行书之价。可谓子为神俊,父得灵和。父子真行,固为百代之楷法。

  然文质相沿,立其三估;贵贱殊品,置其五等。三估者,篆、籀为上估,钟、张为中估,羲、献为下估。上估但有其象,盖无其迹;中估乃旷世奇迹,可贵可重。有购求者,宜悬之千金。

  或时不尚书,薰莸同器,假如委诸衢路,犹可字价千金。其杜度、崔瑗,可与伯英价等,然志乃尤古,力亦微大,惟妍媚不逮于张芝。卫瓘可与张为弟,索靖则雄逸过之。且如右军,真书妙极,又人间切须,是以价齐中估。古远世稀,非无降差。崔、张,玉也;逸少,金也。大贾则贵其玉,小商乃重其金。肤浅之人,多任其耳,但以王书为最,真、草一概,略无差殊,岂悟右军之书,自有五等。

  黄帝史、周宣史、钟繇、张芝、王羲之、崔瑗、卫瓘、索靖、王献之为一等,蔡邕、张昶、荀勖、皇象、韦诞、钟会等为二等;曹喜等以上四十三人三等;王僧虔羊欣等二十九人为四等;僧智永、虞世南、褚遂良等九人为五等。

  这一段文字历来不被重视,实是古代书法作品定价的最好举例,可视为张怀瓘对价格理论的贡献。

  这篇文字对古代作品的定价,作了周密的思考,提出了一个评估的体系。

  首先,他区分了经典作品与一般作品,并开出了一个等级系列。这是根据时间来决定。时间越早的作品,其价格越贵,这是因为存在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筛选,淘汰了不成功的作品,时间越早的名人作品列为一等,这反映了张怀瓘的经典意识。五个等级的书家作品,基本上反映出历史艺术品的真实面貌,有区分度,最值得称道,避免了价值判断的盲目性。

  其次,建立以王右军为价值判断参照框架,这一条也是张怀瓘的独具慧眼之处。王右军是名人,其地位已被历史认可,这当然与李世民的追捧分不开。王右军的知名度,决定了其作品的经典价值。作为参照框架,品评起来有操作的可行性。例如王右军与儿子王献之的价格如何定。每人作品风格各有特色,“子为神骏,父得灵和”。王献之的作品还有“惊奇”的审美效果,但“时有败累,不顾瑕疵”,还有用笔上的缺点,两人虽都列为一等,但有高低之别是明显的,价格上也稍低一些。

  这里说是“参考框架”,并不是说只有一个标准。总体上看,时间在前的书家级别会高一点,时间在后的书家划级别低一点。但时间不是绝对因素。例如,钟张为中估,他们是名人,又是王右军之前的书家,但由于王右军的作品市场欢迎,“人间切须”,所以王羲之作品“价齐中估”与钟张同一级别,这样的评估,就切合当时市场的实际需求,具有仿效性。

  同评为一等的书家中,崔瑗是后汉的,钟繇是魏的,索靖是晋的,时代上有先后,但价值大体接近,就划为一类。如果拘泥于一刀切的时间系列,这就不适用了。

  第三,坚持书法作品评估中的符号价值—--技法因素。这一点也是张怀瓘评价作品价值高低的一把重要尺子。他把羲献列为下估,这是时间因素的原因,但“价齐中估”,完全是由于羲献“固为百代之楷法”,他们的技法是可让其等级提升一等,右军书“真书妙极”,又把真书放在其他书体之上,故“大王草书真字,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真书”。这个标准的介入,使评估更具体化。

  第四,市场需求与资源稀缺。

  市场需求是书法作品价格高低的原因,在唐代,书画市场已相当活跃,特别是王羲之书因帝王的青睐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且如右军,真书妙极,又人间切须,是以价齐中估”。市场需求,让右军书从下估成为中估,这是市场的经济规律作用。

  而且对于买家而言,不同的经济实力采取了不同的投资方式:“古远世稀,非无降差。崔、张,玉也;逸少,金也。大贾则贵其玉,小商乃重其金。肤浅之人,多任其耳。”

  实际上大贾不一定识书,他肯出大价钱,多为投资,买进后卖出,远古的书作,成为稀世珍宝,这里张怀瓘似已看到了书法作品市场中资源配置这个重大问题。

  《书估》的最后说:“大凡虽则同科,物稀则贵。今妍古雅,渐次陵夷。自汉及今,降杀百等。贵远贱近,淳漓之谓也。”这几句确实道出了书法市场必遵守资源配置这条规律,就是说“物以稀为贵”,在特定的时候,遵循的是特有商品的特殊价格。所以,像右军“《乐毅》、《黄庭》、《太师箴》、《画赞》、《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为国宝,不可计以字数。或千或万,惟鉴别之精粗也。”“国宝”级作品,随便定什么价都可以,因为这是惟一,“鉴别之精粗”,决定一幅作品的命运。鉴定为国宝,即无价之宝也。唐代人已有这样的认识,难能可贵。故今天黄庭坚的《砥柱铭》拍出4。368亿,并不奇怪,很好理解,因为这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

  三、从润格看定价的市场需要

  沙孟海《润约》:

  “……凡书:楹帖修四尺者银三圆,四尺以上者益二圆;屏风四尺者扇银二圆,四尺以上益二圆;横幅称是,整幅倍之。署书以字计,尺以内字二圆,尺以外倍之。大愈四尺又倍之。碎版每百字十圆,不逮百字视百字。盖额十圆。卷册方一尺二圆,便面(扇面)二圆,金笺益什之二,作籀篆倍之,僮傭研墨之资什之三。凡印:花乳石字二圆,象齿倍之,过大过细者倍之。水晶贞玉之属不应。

  (见《沙孟海论书丛稿》P1-2)

  沙孟海的这篇《润格》写于民国时期,当时不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但已经写过《近三百年的书学》这样有影响的作品。其书法和篆刻已有相当的知名度,但润格很低。

  之所以选择沙孟海而不选择吴昌硕、康有为的例子,是因为他是知名度不太高的书家,但他的价格,与吴昌硕、康有为等当红名家来比,差别并不太大,吴昌硕的字,不过八至十圆,齐白石的画,开始不过三圆,三十年代涨至五圆,都不高,为什么?因为当时买得起书画的人很少,定价是根据需要和承受力来决定。这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当时一幅字画的价格大抵相当于一般人一个月的工资。

  解放初期的市场书画价格也极低,1958年,齐白石到荣宝斋卖画,共四幅(条幅),每幅二平尺,得稿酬80元。每平尺润格10元。

  1963年,傅抱石给荣宝斋4幅四尺三开的山水,稿酬320元,润格30元/平尺。[2]

  1981年,荣宝斋请启功写两幅字送外宾,启功得稿费只120元。但在当时,也算不错了。

  当时普通工人的工资大约每月30来元。

  这都是有发票记录的真实信息。

  也就是说从古至今,书画价格都与当时老百姓的收入紧密相连,过高的定价不但阻碍了艺术家在艺术上的提高,也阻碍了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一旦知名艺术家去世,他的作品成为有限资源,甚至稀缺资源,于是得到大幅度提升。

  但对于在世的艺术家来说,不正确的定价必然带来消极的结果。

  沙孟海的润格很具有定价的参照价值。

  首先当时的市场需要量还不是很高,书法作品正好属于奢侈的消费品,普通的人消费不起,需求量不大,价格自然就低。

  第二,这个润格,大体切合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老百姓收入低,但节衣缩食,以一个月的收入还是能买一件书法作品的。脱离实际定价,显然不可取。

  第三,润格是直销,成本已降到最低,没有中间商在其间操作,故是一种公平的买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即可成交。

  二三十年代的书画市场,书法价格是市场自动调节,无需工商行政部门干预。解放初期也还是这个样子。

  [1]《艺术经济通论》P167

  [2]《艺术市场》2004年10期,附有发票即影像。

作者:唐朝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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