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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

2018-02-01 14:06

  蒙昧中的醒悟

  说来惭愧,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长久地享有着先民创造的文化遗产(物质的、非物质的),却并不具有文化保护的先觉与理念。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思考过程,与切身实践密不可分。

  在三十多年从事民族舞蹈表演生涯中免不了下乡采风,起初觉得那些自然传衍的民间舞“土气”,并不懂得欣赏。在不断深入学习过程中,特别是面对那些具有独特个性、身怀绝技的民间艺术家而深感自己相形见绌时,心中涌起了虔诚景仰之情。当我逐渐发现那些多姿多彩的舞蹈,是创造并拥有它们的民众的一种生命活动和表达感情的方式时,才开始理解其文化内涵与人文价值。在艺术性灵得到滋育的同时,也关注与各种舞蹈相关的民风、民俗及作用于它们的环境因素,逐步有了些理性的思考,由此埋下了探索其中奥秘的宿愿。这或许是日后在良师益友――学术先行者的启迪、帮助下,选择“舞蹈生态学”作为科研课题的缘由。

  舞蹈生态学在研究环境对舞蹈的生成、发展及其文化特异性形成、变异的影响时,将舞蹈置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中进行宏观的多维的综合考察,这就确立了观察、分析舞蹈文化的整体性原则;为避免泛论,在分析各种环境因素对舞蹈的具体作用时又提出了舞蹈形态、舞蹈生态的因子分解等方法,反此种种都需要带着问题更深入地做田野考察。自身“生态位”的转换,促使了视角的改变,从为了加工、创作舞台艺术品搜集素材,转变为通过采样调查、探索其中的规律,这不啻是思想认识的升华;与此同时,视野也得以拓展――从关注舞蹈生态进而关注文化生态。

  每每看到隆隆的机器声打破了秀美的自然村落的宁静,随着现代化、酒店商厦的拔地而起,原属于这片土地散发着泥土芳香的固有文化被粗暴地摧残、吞噬,或是被“劣质香水气味”所侵袭……面对着社会急剧变革中各种民间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民间艺术的传人处境维艰,不免生发像自然科学家面对林木滥伐、水土流失,河流污染时的同样忧虑!文化保护意识的自觉,在忧虑中油然而生并与怀有同样理念的同仁相汇聚。

  我曾多次造访已故著名音乐家田丰在云南建立的的民族文化艺术传习所,倾听他具有前瞻性的对民族文化保护的见解,对其坚守阵地的艰辛感同身受。他的命运具有“悲剧性”,却不失为新时期文化保护的先驱。如今当人们盛赞《云南映象》,甚至以概念混淆的“原生态”对其大加捧颂时,更不该遗忘其中许多精华都发祥于“田丰研习所”的开掘与传承。

  提交第一份“文化生态保护”的政协提案于90年代初。当时尚未启动文化保护系统工程,但反馈很积极,尽管“杯水车薪”却已尽力而为。实践教育自己,学者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除应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身体力行外,必须对决策者采取积极沟通、促进的态度。

  “精神植被”理念的提出 ――国际论坛论文纲要

  2006年,我应邀参加国际人类学、民族学2000年会,促进了对平日思考的升华。论文写作于1999年底,题目是 《面对新世纪的文化生态保护》。

  主要论点: 一、葆有多样化的文化是人类自身的需求: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生活发生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巨大变革,异域文化相互间的冲撞、交流、吸收、融汇,变得日益快捷――易于显映。但这并不意味着世界文化发展具有“大一统”的合理趋势。在日益变“小”的世界里,人类更渴望葆有丰硕的精神财富和多姿多彩的生活方式。此外,人们享有高度现代文明的同时,也承受着节奏急速、 竞争激烈 、世态多变的生活压力,本能地渴求人性的回归与和谐的精神生活.中国有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地利”注重于大自然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人和”则是争取人类精神秩序的优化.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正是维护人类精神秩序的必要条件。所以,文化生态保护正是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二、“非物化”的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精神植被”,应给予更多的关注:现时流传于一些国家、地域,为相对聚居的民族所拥有的原生型文化艺术,如:音乐 舞蹈 民间工艺和以原始吟唱方式传承的民族史诗等,属于”非物化”文化遗产。现时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使我们依然可以在世界各地,看到大体处于自然传衍状态的民族文化遗存。它们有如鲜活的“古文物”,裸现出世界多元文化的“根”。我们可以从中寻觅到人类原始自然特性的积淀、进化的印迹――人类学家把它们作为民族的“标记物”。它们不仅对诸多人文科学具有珍贵的研究价值,而且也是滋育、激发当代艺术家的创作灵感的源泉。我们对这些色泽鲜明、质朴、生动,葆有人类生命本真情调的文化遗存应给予更多关注,“非物化“的文化遗产,不啻是历史赐予我们的“精神植被”。

  三、实施文化生态保护的断想: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球范围内以严格的标准确定

  文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对象,将其纳入世界遗产保护范畴,实施可操作性的保护。

  2、保护与“保护对象”相关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倡导文明

  型经济开发,对经济建设与文化生态保护实施同步型整体规划。

  3、保护具有特殊才能与技艺的代表性传人。

  (1)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予以抢救性记录、保护。

  (2)开展世界性的交流、博览活动,使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成为世界大家庭的精神财富,并相互汲取文化保护的经验。

  (3)政府行为、企业赞助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合作,在保护工作中无疑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结语。我们倡导文化生态保护的出发点是:以平等看待世界各国、各民族现有的文化形态和价值观念,尊重各民族对自身文化发展模式的选择为前提,并积极促进相互间的交流、学习,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共同繁荣的世界文化新秩序。

  (注:那时尚未通晓“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对译自日语的“无形文化财”又感到不够确切,所以自创了“非物化文化遗产”词语,不过译成英文恰好是“INTANGIBLE CULTURAL INHERITAGE ”)。

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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