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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励对艺术事业有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优秀青年艺术学子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努力学习,潜心创作,为他们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为中国艺术的发展催生后备新人,推动当代艺术创作,由著名艺术家张晓刚 (雅昌指数13↓) 先生出资,在四川美术学院设立“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创作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10年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四川美术学院从事当代艺术创作的在籍研究生。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努力学习,安心学业,成绩良好;
3、潜心创作,对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作品2-3件(作品电子图片:gpj格式,达到印刷精度)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影像、综合材料等。
2、作品尺寸:平面作品250 X 250cm以内,立体作品200 X 200 X 200cm以内。
3、作品题材和表现方式不限。内容应考虑法律及伦理因素,作品材料应考虑展览及运输条件要求。作品类型与尺寸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申报办公室联系。
五、评审办法:
奖学金的申报由研究生自愿报名,于2010年9月1--10日期间向“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创作奖”申报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申报表及作品电子图片),“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创作奖”申报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报名材料以匿名方式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六、设奖:
1、设入围奖15名,其作品将参加“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创作奖”入围与获奖作品展览并录入画册。
2、在入围作品中,设“张晓刚当代艺术创作奖”3-5名,奖励每位获奖学生10,000元人民币。
七、展览及开幕活动安排
四川美术学院将于2010年10月中旬在四川美术学院举行颁奖仪式及相关展览活动,并发行作品集。
八、其他
1、申报者提交申请即视同申报者已经授权“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奖学金申报办公室”使用其申报材料和作品图片,用于和本奖学金相关的展览、出版和宣传活动。
2、申报者对其申报资料及作品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后果本奖学金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提供虚假材料而获奖,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其所得之全部奖金。
3、入围获奖的作品归作者所有。有关作品的收藏出售事宜与本奖学金评选无关。展览结束后20天内作品退还作者。
4、联系方式
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奖学金申报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创作科研处)
联系电话:023-65921048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5、本启事由张晓刚研究生当代艺术奖学金申报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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