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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内蒙古正在积极推进长城保护和利用工作,且长城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
官方消息指,内蒙古长城保护规划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后,将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布实施。
记者从内蒙古文物局获悉,内蒙古全区长城13278处点段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公布并建立了内蒙古12个盟市的长城档案,内蒙古各地长城保护标志按统一要求进行了设置,做到了要素齐全。
据内蒙古文物局透露,内蒙古长城沿线共设立保护标志牌4038块、保护界桩5456个、保护说明牌1296个。对巴彦淖尔市等8个盟市的战国、秦汉、明代、金代长城进行了重点保护维修。
据介绍,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下拨长城保护经费854万元人民币,用于各地长城“四有”建设和围封工程,并坚持把长城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旅游发展、民生改善相结合。呼和浩特市在明长城,包头市在阴山战国赵长城、秦汉代长城建立了文化旅游项目和文化公园等,使民众充分享有长城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完)
作者:李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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