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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印与文人印之辨
王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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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印工大都是身无功名之人,处在社会的下层,明以前,印章多由印工来完成,明谢肇淛《五杂俎》中对明代善书画者多为布衣处士的现象曾有如下描述:
自晋、唐及宋元,善书画者往往出于缙绅士大夫,而山林隐逸之踪百不得一,此其故有不可晓者,岂技艺亦附青云以显耶?抑名誉或因富贵而彰耶?抑或贫贱隐约,寡交罕援,老死牖下,虽有绝世之技,而人不及知耶?然则富贵不如贫贱,徒虚语耳。盖至国朝而布衣处士以书画显名者不绝,盖由富贵者薄文翰不急之务,溺情仕进,不复留心,故令山林之士得擅其美。是亦可以观世变也,噫![1]
明代出现“布衣处士以书画显名者不绝”的现象,是由明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书画艺术如此,篆刻艺术亦是如此,所以,当明代中晚期文人群体涌入篆刻艺术创作领域后,“工人印”与“文人印”便成为了人们经常辩论的议题。
在明末清初的印人看来,“工人印”与“文人印”的本质区别在于“以法胜”还是“以趣胜”。朱简《印经》云:
工人之印以法论,章字毕具,方入能品。文人之印以趣胜,天趣流动,超然上乘。[2]
印工治印技法的熟练程度是大部分文人无法企及的,但是,印工群体由于文化修养的不足,导致其难以充分表现出印章的艺术性与趣味性;文人在治印技法上较之印工有所欠缺,却凭借着较高的文化修养,往往能够创作出天趣流动的印章作品,天趣即自然,印章有自然之妙,并非以“法”能够实现的。文人印需“有趣”,这也是朱简关于篆刻审美的重要观点。明屠隆《画笺》曾言:“意趣具于笔前,故画成神足,庄重严律,不求工巧而自多妙处。后人刻意工巧,有物趣而乏天趣。”[3]屠隆此言虽谈论的是画,但同样也适合篆刻,“物趣”由法即可得到,而“天趣”则须不求工巧才可。
明张岱在《琅嬛文集》中赞扬胡兰渚的篆刻,认为“实出文三桥、何雪渔之上”[4],而对于胡兰渚所取得如此成就的原因,张岱总结道:“近世俗工,字皆杜撰,不足与语。余因忆王太史之评唐寅、周臣画,谓二人稍落一笔,其妍丑立见。或问臣画何以不如伯虎?太史曰:‘但少伯虎胸中数千卷书耳。’今兰渚之与俗工,其妍丑相去,确确由此。呵嘱诸人,其再读十年书,方可与兰渚语痛痒也。”[5]张岱以画喻印,认为俗工与兰渚篆刻的区别在于是否读书,此与杜甫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也代表了文人对待篆刻艺术的态度,即文人篆刻之神妙处在于是否读书,胸中有书千卷,下笔奏刀自然天趣流动,意在刀笔之先,不似工匠只计工拙而少了读书人的胸中意气。因此,对于篆刻艺术来说,能够继往开来者便只能是文人,正如张岱《印汇书品在序》中所说的那样:“图书(印章)一道……继古人而兴起者,亦罕见其人。何者?盖此道不传于俗工贱艺,而必传于才士文人”[6]
篆刻艺术作为文人的治学“余事”,当然不能只以技法来表现技术的高低,而是要传递出文人的审美情趣,这也是朱简在论及刀法时提到“刀笔之外而有别趣”的原因所在。
[1] (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页。
[2] (明)朱简《印经》,见韩天衡编《历代印学论文选》,西泠印社,1999年版,第141页。
[3] (明)屠隆《画笺》,见《中国画论类编》,河洛图书出版社,1975年版,第1236页。
[4] (明)张岱《琅嬛文集·印汇书品序》,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0页。
[5] (明)张岱《琅嬛文集·印汇书品序》,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0页。
[6] (明)张岱《琅嬛文集·印汇书品序》,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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