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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我的好友兼同乡,本名桂兆海;青年书画家,书法取颜真卿、米芾等;国画师从李小可先生,李小可先生是国画大师李可染之子。大荒和我同岁,长我月份。我只知道25岁之前的他,如果人生以百岁计,那他四分之一的人生颇具传奇色彩,其坎坷波折可入书;想他晚年如果无事,可以立传,而后在冬日的躺椅上,一册在手,迎风打开,当年的铁马金戈、风刀霜剑便扑面而来……
旧日的书稿里有首旧诗,是1997年他离乡时我写与他的:
别兆海
兆海吾友,号大荒。工书法,十年勤志而案牍劳形也。其性格高古,英姿秀挺,清濯逼人。而乡人鄙陋多不识之。经年多舛,流离无所,遂浸淫书卷,苦习不辍,胸中自有一股不可磨灭之气。吾尝访其居处,四顾萧然,惟书卷狼藉,颇感慨其英才之不遇于世也。世有鸿鹄大鸟,禽类英伟者也,故不冲则已,一冲云霄。四周不解人之多,于是英雄挥泪别红颜,天涯此去孤旅,江湖烟波浩荡,愿君平安,是为序。
荒城此日竟飞花,
路尽红尘已无家。
长歌一曲送君去,
不遣愁思到天涯。
写这首旧诗时我们24岁,青春年少,意气风发;在他经营的那间不足十平米的书店里,他一脸豪气的说要去北京,我满脸讶异,羡慕的看着他,并送了这首诗给他。那时我们很穷,他穷的只剩一屋子书和几杆光秃秃的毛笔,我穷的只剩一柜子书与满脑上足了发条似的激情。岁末,他带着一卷字去了北京,不告而别。他的离开是有目的的,因为谁都知道北京一直是文化的栖息地,去那里你可以有更好的发展。熬到了次年春初,我的出走是为了离开而离开,没有太多缘由,就是觉得呆不下去。故乡小城埋葬了我的青春,我的过往,再呆下去我仍会感到一无是处,只能离去。至于为什么选择去南京,我也不知道。
想不起最早认识大荒是什么时候了,我只记得我那时住在新城,在老城上班。下班回家前喜欢逛书店,他那时在老城老街上开了一家书店,什么名字不记得了,我就知道老板是一个年轻人,他店内的书较有品味,有我喜欢的古籍,也有尼采的书,而这些你在别的书店是看不到的。我翻看书,他在一旁临帖,不会上来兜售,时间安静得只能听到我手里书翻动时的纸页声。后来我去了山里,很少回来,也很少去他的书店了。
山里呆了些时日,混不下去了,我又回家,赋闲的日子连最廉价的烟都买不起,更别说买书,只能偷父亲的烟抽。最后和朋友合伙在新城开了一家桌球厅。三张球台,偶尔也放放碟片,那时叫录像。来店里打球的经常是一些叼着烟,穿着拖鞋的少年,偶尔也会有一些未长胡须的初中生来看碟片,离开时会因为没有看到想看的东西而嘴里不干不净的。
跟大荒算是有缘,有一天他的书店搬到了我桌球店隔壁,我们成了邻居,一文一武,一动一静,算是当年小城一景。我一有空就去他店里看书,他偶尔也过来和我切磋球技,只是球技太臭。
直到我们都离开了之后,小城还是老样子,静若处子。
这些年我忙生计,过生活,跌跌撞撞的,离年轻时的梦想越来越远,他也一样,只是离梦想却越来越近。我没有后悔,至少现在的生活比当年好了很多。人生就是不断的舍得,只有舍弃,才能获得。我们虽然离灵魂远了一些,但是有心爱的人在身边,便不至于无可依托。大荒在京城这些年,辛苦,拼搏,让人敬畏的是,他生活的离灵魂一直很近。
我们有十多年未见了。
崔光辉与桂兆海在李小可先生作品前
2011年于南京
作者:崔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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