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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16: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城市形象塑造与文化传播,促进非遗创造性转换与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全力打造风雅诗路核心区,振兴传统工艺,打造嵊州特色城市和地域文化的文旅金品牌,全力打造“风雅诗路核心区、两圣一祖朝圣地、越剧旅游目的地”,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举办“山水嵊景,诗路手信——浙东唐诗路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
一、大赛宗旨
“东南山水越为最,越地风光剡领先”,领略“浙东唐诗之路”嵊州风光,深入挖掘风雅诗路内涵,以诗路为脉,以诗文为礼,通过当代设计创新展现嵊州人文山水之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经典。让唐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打造嵊州“浙东唐诗之路”文旅融合的特色品牌,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域旅游提质增效,提升嵊州城市影响力与竞争力。
二、大赛主题
大赛以“山水嵊景,诗路手信”为主题,围绕嵊州文人墨客、山川名胜、诗歌咏怀等深厚的历史文化,突出“浙东唐诗之路”嵊州核心区地理名片,讲好诗路嵊州故事,加强非遗传承创新,振兴传统工艺,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嵊州市文广旅游局
承办单位:嵊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美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
四、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创意设计工作者、高校相关院系师生,以及所有关心、热爱“浙东唐诗之路”,有志于从事“浙东唐诗之路”相关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的专业人员、设计机构、生产厂家,均可以个人和单位名义参赛。
五、征集内容
反映“浙东唐诗之路”嵊州文化特色,以相关历史文化题材、民间工艺、非遗项目等为基本元素设计创作的文化旅游创意品。类别可为工艺品、餐具、文化用品、旅游纪念品、家居用品、装饰品、首饰、数码产品、体育用品、服饰、玩具等单件作品,或表达“浙东唐诗之路”内涵的组合作品。
六、作品要求
1. 设计作品要求深入挖掘“浙东唐诗之路”的文化内涵,反映地域元素和传统文化特色,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
2. 形式、题材、工艺材料不限。
3.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无抄袭仿冒或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
4. 参赛作品均需做知识产权声明,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团队或个人负责。
5.参赛作品的创作,不能违反禁忌,不能有种族歧视或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
七、作品提交要求:
1. 设计图稿: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稿及设计说明大小为A3竖幅面(420mm*297mm),分辨率为300dpi精度,JPG格式,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图片内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名称、姓名和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标记,否则将被视作无效);
2. 设计实物:有设计样品的提供实物样品或规整、清晰多方位相片(包括电子版);
3. 大赛初评阶段,参赛作品需以设计稿或实物形式提交,实物优先,便于获奖作品量产定制;大赛终评阶段,参赛作品需以实物形式提交。每件作品需附设计图稿,包括设计图、效果图、所用材料、工艺、尺寸比例、设计创意说明、主要加工方式等文字说明。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八、参赛报名
1.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将参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承诺书(附件2)、设计图稿一并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hzyd0571@163.com),实物作品快递至指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飞云江路赞成太和广场3号楼901)收件人:程老师 0571-86969989,86965505。
2. 参赛报名表(格式附后):参赛表格请务必规范填写为本人真实信息,文字简明扼要,包括参赛作品名称、创意设计理念、设计说明及参赛者个人信息等,以便审核参赛者资格及通知参赛参展事宜。
九、参赛作品知识产权
1. 如参赛作品未涉及嵊州非遗相关具体知识产权,设计师对最终参赛作品享有全部知识产权。
2. 参赛作品如涉及已拥有非遗相关具体知识产权的内容,参赛作品的全部知识产品归相关单位与设计师双方共有,具体合作模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产品授权办法。
大赛主承办方同时拥有对以上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关于推荐、出版、展览、宣传的相关权利。
十、评审及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预选出参赛作品进入初评,结合专家评委意见评选出30件作品进入终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入围奖10名、最佳创意奖10名,主办方将向获奖作品设计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1.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8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最佳创意奖10名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税金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获奖作品及版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2. 凡入围作品将于2021年11月举办现场展示及颁奖仪式。
3. 比赛成果将由组委会进行统一宣传与推广。
4 . 比赛结束后还将对作品进行展览,结集制作专业图册,结合“浙东唐诗之路”智库年会举办文创论坛等。
5. 所有参赛作品将组织工美和非遗专家进行奖项评定,并在2021年11月初进行终评并颁奖。如有疑问,欢迎联系:程老师 0571-86969989,8696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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