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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作为商品交易方式已经两千多年。随着市场对于拍卖的需求以及科技的进步,拍卖方式一直都在不断创新与改变着。
有关艺术品拍卖的最早记录是在艺术兴盛发展的古罗马时期。公元前146年,当希腊亚该亚之战取得胜利后,罗马执行官卢修斯•马缪斯下令,凡油画及雕塑之类的战利品必须在罗马公开拍卖。据记载,一幅阿利斯泰兹所画的酒神巴克斯的油画曾拍到过60万赛斯特斯(古罗马流通货币单位),在当时这是一个十分昂贵的价格,相当于2.3万个金币,买受人是佩尔加缪国王阿特拉。当时的拍卖方式与今天的拍场十分类似,就是由拍卖师面对买家群体开价,由买家大声叫喊或举手示意着轮番报出价格。
古罗马之后的一千年间由于经济落后,拍卖这种交易行为消失了。直到15世纪拍卖在欧洲“死灰复燃”。除了传统的拍卖师主持方式以外,当时出现了一种拍卖方式叫作“燃烛式”,这是一种由工作人员点燃一支1英寸(约合2.54厘米)长的蜡烛,此时开始让买家出价;直到火焰燃尽蜡烛熄灭前的一瞬间,最后一个出到最高价的人成为买受人。“燃烛式”的优点在于留出足够长的时间让买家思考出价,而避免人工主持等时很长的尴尬。“蜡烛式”在当时之所以能广泛被采用,是因为1698年立法的英国《威廉法案》第3项明文规定,应以公开拍卖方式对罚没货物进行特殊处理。
据记载,英国最早采用“燃烛式”拍卖的时间在1490年。第一篇有关“燃烛式”拍卖的描述来自于塞缪尔·佩皮斯的日记:“我第一次看到用1英寸长的小蜡烛,拍卖两条船。我看他们如何一个接一个地报价,最后又如何成交。第一条船名叫“印度号”,以1300英镑成交;另一条船名叫“半月号”,以830英镑成交。”“当蜡烛即将熄灭时,他们相互竞争。我看到一个比其他人更狡猾的家伙,他就是最后报价并买到船的人。当问起他如何抓住最终成交的机遇时,他告诉我,就是要看蜡烛火焰熄灭前的烟雾,根据烟雾出现的瞬间抢先出价,就买到了。”
据说,如今法国某些酒庄在每年举行的新酒交易会上依然还使用“燃烛式”拍卖。通常是在每年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进行,红酒拍品按整堆或整批拍卖。拍卖时,在蜡烛上刻有一条标线,直到蜡烛燃烧到规定标线时,宣布竞买结束。拍卖前一天星期六,竞买人可以到地下酒窖里品评葡萄酒。
显然,燃烛拍卖的最大缺点,在于其交易速度比较缓慢,当拍卖一些量多价低的商品时就不太适合了。
几乎在同一时期,英国还用过一种“漏沙式”的拍卖方式。工作人员将有孔圆锥型玻璃杯装满沙粒后开始竞价,当沙粒慢慢流光一瞬的最后一个出价为成交价。英国萨默塞特郡有一座伯罗大桥,每年二月要举行过桥费收取权的“漏沙式”拍卖。拍卖时先装满三杯沙粒,将第一个沙杯流沙时开始报价;当第一杯沙粒即将流完时,随即接上去第二杯继续流沙;当三杯沙粒依次全部流尽的最后一刻,过桥费收取权就卖给最后出到最高价的那位竞买人。“燃烛式”拍卖耗时较长,而“漏沙式”的拍卖过程似乎要快一些。
17世纪末到18世纪期间,英国出现了一种“烛柱竞价式”拍卖。这是一种无声竞价方式,是“燃烛式”的一个变种。工作人员将拍卖底价写在纸上,再将写有底价的纸条放在燃烧后的蜡烛底部。每个出价人都不知道其他人的报价,各自将价格写在纸上。当蜡烛熄灭后,工作人员看过所有报价后,宣布出价最高的买受人。这类似于当今一些场合仍在使用的“招标式”拍卖或“暗标”。
16-17世纪的英国开始拍卖古籍和艺术品。此时盛行由拍卖师主持的增价拍卖,其方式与当今艺术品拍卖场上的情形十分相似,拍卖节奏比上述几种方式要快了许多,适合于艺术品价格较低、拍品数量很多的特点。
19世纪中后期,由于荷兰商品贸易蓬勃发展,开始采用拍卖方式销售当地盛产的鲜花、果蔬、鲜鱼等大宗商品。由于这些商品难以保存,荷兰商人发明了区别于传统增价方式的“荷兰式”拍卖,即拍卖师在报出起拍价之后采用降价形式进行拍卖。当没人应价时则继续降价,直到有人举手应价时成交。后来,英国部分地区和以色列在拍卖农副产品时也多采用了“荷兰式”拍卖。在英国赫尔城,鲜鱼出售前要向买家进行展示,买家们在一筐筐的鲜鱼中走来走去,察看鲜鱼的品质。而以色列则将拍卖的每批鲜鱼放在输送带上,让鲜鱼在传送过程中慢慢经过买家的面前以供检查。
“荷兰式”拍卖很少被用于艺术品等拍卖场合,因为其拍卖现场过于安静,缺少感染气氛。另外,“荷兰式”拍卖“赌气”重一些,与前面提到的“招标式”拍卖有些类似,未经逐步递增的成交价容易“冒高”,即远超估价的共识,使买受人吃亏,即出现所谓“赢者的诅咒”。
后来,一种新型“电子钟”“荷兰式”拍卖竞价器代替了拍卖师的叫价声。这种“电子钟”挂在拍卖厅前面的墙上,钟表指针沿价格递减方向转动。每个买家面前的桌子上放置着报价器按钮。当显示器指针转到他们所需的价位时,买家可以按动报价器按钮,将“电子钟”“叫停”。此时,屏幕上不仅显示出最后的报价,还可以显示出价人的座位号码。如今“电子钟”拍卖一直在阿姆斯特丹和我国昆明的鲜花拍卖市场上使用。其成交快捷高效,每分钟可成交数笔交易。
20世纪末,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网络拍卖”方式盛行起来。尤其在2020年新冠疫情下,艺术品“网络拍卖”发展更加火爆。其无现场、跨地域、跨时区、拍品量大带来的便捷与高效,受到大众群体的喜爱与欢迎。
2020年,蘇富比拍卖行创新了一种“绝密竞投式”拍卖,即在传统“招标式”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首先,他们让买家将自己的出价填在出价表上,然后通过电邮方式递交。工作人员在多位买家中选择出最高价宣布成交。考虑到“招标式”拍卖的“赌性”风险,蘇富比首先会提供起拍价作为买家的出价参考;同时,将买家的出价次数提高到最多两次,即多了一次修正首次报价失误的机会;引进了传统拍卖中加价幅度的概念,最高出价者只需支付“前一口出价+一级加价幅度”的价格,这样就防止了超出“第二高价”很多时的“冒高”风险,更加合理了。
蘇富比将这种方式称为“绝密竞投”的理由,也许还在于拍卖成交的结果都不对外公开,就像是私下里进行的一场“私人洽购”。“绝密竞投”方法的优点很明显,它适用于委托人不愿意公开成交的拍卖品和买家不愿意露面的情况;适合于异地或疫情下的艺术品交易。但它依然也有一些弱点,比如,其竞价过程缺少现场拍卖的感染气氛;很多参与者也许不习惯这种非公开的成交;由于竞价不够充分,其“赌性”相对传统拍卖方式要大一些;同时,由于要人工开标比价,所以操作效率会降低很多。因此,“绝密竞投”不太适合数量庞大的拍卖品与竞买人群的场合。
作者: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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