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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1:20
摘要:纵观西方美学史,不难发现这样一条" 德性美学"的理路,即将美学与伦理学看成是"同一性"的关系--柏拉图认为美是植根于善的生活,由最高的理念统摄、阿奎那则阐明美与善在形式上是一样的、康德提倡美是道德的象征,而早期维特根斯坦则激进地表明美学和伦理学是一回事。通过对这一理路的梳理,发现这种"同一论"意蕴丰富,并非形式逻辑上的同一关系,而实是同源与相似性的关系。笔者进一步从意义论的视域论证二者的同源与相似性的关系,并承认其差异性,以便为非道德的艺术与不道德的艺术留出地盘。
审美与德性以及美学与伦理学究竟是何种关系?这个无限非饱和性问题 一直困扰着思者,它不仅是一个元美学难题,也是一个元伦理学难题。而早期维特根斯坦则提出了"伦理学和美学是一回事"[1](§6.421)这样一个令人费解的命题来阐释二者的关系。一方面,他试图提供一种解决美学与伦理学关系的思想方案;另一方面,这也是对西方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纵观西方美学史,不难发现这样一条理路:对于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早就有一条比较清晰的思想脉络--柏拉图认为美是植根于善的生活、阿奎那则阐明美与善在形式上是一样的、康德提倡美是道德的象征,而早期维特根斯坦则激进地表明美学和伦理学是一回事。这一"德性美学"之路被麦金称为"灵魂之美",也就是"德行与灵魂之美相叠合,而恶与灵魂之丑相叠合"。[2](P93)他接受了雷德的原则--我们可以将审美特性归诸道德品质。审美也对道德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麦金认为,人的德行高尚全在于他的灵魂携有某种审美特性,而这也是人之道德善的充要条件。"灵魂"不可能"丑而高尚或美而邪恶"。[2] (P100)
然而,这一理论的问题在于:如此强调美学(用"M"代称)与伦理学(用"E"代称)的同一性,到底该如何理解?若M=E,二者是同一的,那么作为独立学科的美学与伦理学为何又是具有差异性的两门学科?如何对非道德的艺术和不道德的艺术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由此可知,二者并不是完全同一的。那么,这样一来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个"维特根斯坦美学命题"呢?进而如何理解这一条美学理路?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又该如何厘定?下文将逐一梳理西方美学史中的美学与伦理学具有同一性或同源性关系的命题,分别以柏拉图、阿奎那、康德和维特根斯坦等人的美学命题为论证根据,进一步探究是在何种意义上二者具有同源性和相似性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而上学根据是什么?以表明:同一性关系论和差异性关系论都无法准确地描述二者的关系,它们的关系是兼具同源性、相似性与差异性,是一个交集性的关系,相似而非相同,有共同的理论根源,但是知识形态却互不相同。
一、柏拉图:美是植根于善的生活
在文艺美学思想与创作方法上,被浪漫主义尊为鼻祖的柏拉图,可以说是西方德性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若从学科的意义上来说,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柏拉图是美学的奠基者。虽然作为一门严格学科的美学是由鲍桑葵构建的,但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在柏拉图那里就已经提出来,并给出了经典性的答案。"'美是什么'如果是问美的事物、美的对象,那么这基本是审美对象问题。如果是问那些客观性质、因素、条件构成对象、事物的美,这是审美性质问题。但如果要问这些审美性质是从何来的,美从根源上是如何产生的,亦即美从根本上是如何可能的,这就是美的本质问题了。可见,所谓'美的本质'是指从根本上、根源上,从其充分而必要的最后条件上来追究美。……只有从美的根源,而不是从审美对象或审美性质来规定或探究美的本质,才是'美是什么'作为哲学问题的真正提出。……一切哲学都是柏拉图哲学的注脚,都只是在不断地回答柏拉图提出的哲学问题。"[3](P461-462)李泽厚这一表述准确地将柏拉图对美学的贡献描绘出来。作为奠基者,柏拉图当之无愧。
而对于"什么是美",一直都是柏拉图早期和中期思想所探寻的一个始基性问题,美的诸种问题自然就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提出"美的理念" 说,还将美与德性关联起来,美的理念与德性的理念是同一的,而且美是植根于善的生活之中,最美的灵魂是最善的,最善的灵魂也是最美的。他在《大希庇阿斯篇》、《会饮篇》、《斐多篇》和《理想国》等著作中阐释了这样的美学观。
《大希庇阿斯篇》是早期柏拉图就"什么是美"等诸种美学问题所作的一篇对话,其意义不可低估。在其文本所安排的对话中,仍旧以苏格拉底向对话者发问为起点,此次是向希庇阿斯请教美学诸问题--如何辨别美与丑,能否从根本上、根源上,从其充分而必要的最后条件上来追究美--拉开辩论的序幕。
苏格拉底以其一贯的风格,用诘问的方式,将问题始终朝着自己认定的方向引导。在此,从什么是美的问题推进到为"美"下一个定义的问题,进一步探究"美"的本质。"美"究竟为何物?由何物所致?它是否是一个真实的东西?这些才是苏格拉底所关心的问题。但是希庇阿斯却没有达到这样的思想高度,他始终把"什么是美"理解为"什么东西是美的"。
因此希庇阿斯在对"什么是美"下定义时,只能用列举的方式回答,而所给出的答案都是生活中的具体事物。他对"美"的界定是:"美是实际存在的客观事物、美是客观存在的材料、美是一种数学的适合比例、美是一种实际活动中的效用和目的,美是一种感官感受(视觉与听觉的快感)"。[4](P186)尽管他也在不断向美本身的方向上靠近,但总免不了在美的经验性、随意性、感官性、变化性、相对性、日常性、个体性、条件性、多样性和外在性等具象上而陷入特殊性的泥潭。远未企及苏格拉底的问题"我问的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4](P188)希庇阿斯未能理解这个"苏格拉底难题"。外表呈现的美大于实际的美,不过是错觉而已"如果只使一个事物在外表上表现比它实际美,它就会只是一种错觉的美。"这不是我们所要追寻的真美。"我们所要寻求的美是有了它,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这个美是具体事物之美的根据。"美也是如此,它应该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不管它们在外表上怎样,我们所要寻求的就是这种美。"[4](P192)能使事物真正成其为美的就是美本身。这种"美"超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不论是在何处,对一切人来说它都是美的;这种"美"超越了具体事物之美的时间性、空间性、感官性和经验性等种种特殊性,具有恒久性、普遍性与绝对性。
这种"美",柏拉图称之为"美的理念"。那么人们如何才能认识到美本身呢?柏拉图则通过提出灵魂不朽与学习是回忆等理论来解答这一难题。"灵魂是不朽的,并多次降生,见到过这个世界及下界存在的一切事物,所以具有万物的知识。"灵魂可以不断降生,而且拥有一切知识。"它当然能回忆起以前所知道的关于德性及其他事物的一切。万物的本性是相近的,灵魂又已经知道了一切,也就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不能通过回忆某一件事情--这个活动一般叫做学习--发现其他的一切,只要我们有勇气,并不倦地研究。所有的研究,所有的学习不过只是回忆而已。"[5](P251)由于万物的本性相近,所以当灵魂回忆起关于德性的所有知识时,也就能把握其他事物的知识,这样不仅可以推出"德性即知识",而且还能得出美学与德性知识具有同源性,美学与伦理学具有相同的源头。进一步,在"学习不过只是灵魂的回忆而已"的提前下,就能够得知寻求定义的问题不过是寻求"理念"的灵魂对理念的回忆。那么对美本身的追寻,就是灵魂对"美的理念"的追忆。
而灵魂对理念的回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渐进的;另一种是突发的。前一种模式,在《会饮篇》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从个别的美开始探求一般的美,他一定能找到登天之梯,一步步上升--也就是说,从一个美的形体到两个美的形体,从两个美的形体到所有美的形体,从形体之美到体制之美,体制之美到知识之美,最后再从知识之美进到仅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最终明白什么是美"。[6](P254)升梯式地逐步从一个美的形体迈上去,一阶一级地攀登,越过全体的美之形体,跨过美的行为制度,跃过美的具体知识,腾过关于美本身的种种学问,最后抵达美本身。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思想过程,并非人人都能够做得到,不但要有此意识,还要思想能够跟得上。并且这一模式也不是适合所有人,有些人则更适合突发性模式。
作为突发性的把握"理念"的回忆模式,在《斐德罗》中得到详尽的描述。这种方式又分为"清醒的"和"迷狂的"两种状态。清醒的状态通常是辩证法所展开的理性认识的渐进之路。而迷狂状态则是专注忘我的状态,是一种突发的认识方式。对理念之回忆的那种迷狂,源自于对爱(eros)的迷狂。灵魂无法离开爱,它把爱看的比一切都高"一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真正的美"[6](P164);情欲是它的动力"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说'情欲之波'的原因--灵魂因此得到温暖和滋润……因此灵魂遍体受刺,疼得发狂;然而此时,只要灵魂回忆起那爱人的美,它就可以转悲为喜。"只要回忆起爱人的美,便可以忘却肉身的痛苦"灵魂决不肯放弃爱情。它把美貌的爱人看得高于一切,连父母亲友都忘了。"[6](P165-166)爱至高无上。而爱的本质就是对美本身的不懈追求,爱的迷狂是直观到美本身时的一种陶醉与忘我之状。
这种对爱的迷狂,还成了人的"主人"。这种操控着人的"迷狂"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凡俗的,由于人的疾病而产生;另一类是神圣的,由于神灵对我们的行为进行干预而使人产生迷狂"。后者就是我们的主人"爱神既是我的主人,也是你的主人,他主宰着年轻和美丽。"[6](P184)爱不仅是最古老的神,并是诸神中最为光荣的神,而且还是人类(不仅是活人,还包括亡灵)一切善行与幸福的赐予者。"我们看到爱的古老是普世公认的,而且是人类一切最高幸福的源泉"。[6](P214)还是人神和睦相处的根源"爱实际上就是神人之间和谐的源泉"。[6](P225)对爱的神圣的迷狂,不仅能获得最高的幸福,还能把握住一切理念的"理念"。德性的理念与美的理念都将被统摄于其下。
美的理念或相是永恒的,不生也不灭,不增亦不减,不垢也不净,无形亦无色且恒定不变。"一个人加入了这种爱的秘仪,按既定的次序看到了所有这些美的方面,也就是最后接近了终极启示。……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因为这种美不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他对一切美的崇拜者都相同。"[6](P254)美本身是至美的,为所有美的个别事物所分有。"这种美景也不会表现为一张脸、一双手,或身体某一部分的美。它既不是话语,也不是知识。他不存在于其他别的事物之中,例如动物、大地、天空之类的事物;它自存自在,是永恒的一,而其他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对它的分有。然而,无论其他事物如何分有它的部分,美本身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仍旧保持着不可侵犯的完整。"[6](P254)这种美本身是"一般的美"、本质之美、型相之美和普遍的美,是一种被具体美之事物所分有的"美之理念"。它是使具体事物成为美的最后依据。具体的美之事物分有美的理念,而美的理念又分有各种理念的"理念",因此美的理念和德性的理念分有的是同一个"理念"。从这意义上而言,美与德性拥有同一个理念。
不光是在"理念"上,柏拉图论证美学与德性分有同一个理念,而且还在美的社会功能上,柏拉图也表明了二者的关联性。柏拉图认为,文艺美学应当对人类社会有益,且理当服务于政治。文艺的好坏与否,应由政治标准来进行权衡。"柏拉图在西方是第一个人明确地把政治教育效果定作文艺的评价标准"。[7](P56)可以说,他也是导致文艺美学附庸于政治的始作俑者。"至于我们,为了对自己有益,要求作为较为严肃较为正派的诗人或讲故事的人,摹仿好人的语言,按照我们开始立法时所规定的规范来说,唱故事以教育战士们"。[8](P102)他对于荷马史诗、其他悲剧与喜剧诗人的作品都持禁止的态度。柏拉图认为这类作品会毒害人们的心灵,故而要将之驱逐出理想国"实际上我们是只许可歌颂神明的赞美好人的颂诗进入我们城邦的"。[8](P407)只有那些歌颂者与赞美者才能得到入城劵。因此,美必须根植于善的生活,并为城邦的政治服务。
来源:艺术国际-评论 作者:王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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