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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17:26
破坏文物罚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一般文物建筑可以作为资产经营、拍卖前拍品不再由省级文物部门审核、外国人可以来中国参加考古……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草案》中亮点颇多,文物保护被正式纳入财政预算和干部绩效考核,文保成为硬约束,尤其增强了查封、扣押等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但也有争议,比如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迁移和拆除权限下放到县级政府,就让不少人担心会不会因此导致为搞建设而合法拆除文物。
文物拍卖被松绑,古玩市场上笼头
目前,中国民间收藏大军达8000万人,此次修法,对民间收藏作出了新的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前,要经过省级文物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此次《草案》删除了这一规定,为拍卖公司松了绑。取消这一规定的理由,在征求意见的说明里给出了说明:首先是拍卖企业如果取得了文物拍卖资质,那就表明其具有守法经营的能力,多设一道审查没有必要;其次是上拍文物通过了审查,往往被拍卖企业作为文物是真品的证明,相当于行政部门为拍品“背书”。
对此,匡时拍卖董事长董国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是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的好事。以前因为审查有一定周期,有时会出现一件好拍品来不及印图录,不能及时上拍的情况,现在企业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决定,一方面操作上更加便利,另一方面也对企业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
古玩市场一直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它是民间藏家的淘宝地,也往往是出土文物销赃地和假货赝品横飞的法外之地。目前民间文物买卖只有两条渠道:拍卖行和文物商店,民间文物交流不被认为合法。而此次《草案》规定,文物购销企业应当取得文物购销资质,这就给民间文物流通打开了一扇合法的大门。民间藏家、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秘书长王胜利认为,只要取得资质就可以进行文物买卖,这就将古玩市场纳入了文物部门的监管视野。然而这也对文物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古玩市场交流量巨大,监管困难,另一方面如何鉴定文物也很困难,直到目前仍没有针对民间文物鉴定的权威机构和权威标准。
来源:华夏收藏网-拍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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