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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进行中
我中学时代学了5年俄语,但现在已毫无记忆基本全忘了。后来在大学当老师,因评职称少不了考外语,于是选了日语,想想都用汉字可以半蒙半猜的混个成绩。其实也绝非如此容易,毕竟是另一门外语。但想不到日本语中外来语的单词,让我在欧美旅行时也可抵挡一阵。
由于日语中将欧美来的外来语基本就用片假名注音,作为日语单词,如啤酒、冰淇淋、网球、西菜馆、公共汽车、出租车、超短裙等词其实就是英语或其他语种的发音以片假名注音即为单词,准确简便。但中国人会巧妙地将其融合为汉语的自己的词语。例如“啤酒”将beer的音与汉语的酒相组合,icecream将冰的状态与尾音的“淋”相组合成一个好看的词冰淇淋。最妙的是超短裙,将mini与skirt的组合,以音mini译成迷你裙。它是实实在在的中文,又非常形象达意。这是中国人的智慧,更是中国人对待外来文化,以我为主体的态度所决定的。也是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让自己的文明绵延不断保存下来的一个国家的缘由所在。古代中国金,蒙,满人进入中原,最后都融入中华文化之中。或许这种同化外来文化的基因,强健了自己,丰富了自己。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是互相学习互相影响的,但是在语言上这种机智的融合成本民族自己的语言,中国可能是绝无仅有的。我们的敦煌壁画是印度及中亚艺术影响下的典型。在早期壁画如北齐北魏的画中,画家更多地强调人物的体积感,用色块来构建形体,佛像的造型宽肩、细腰、大头,有强烈的中亚艺术印记,而到中晚唐以后,中原艺术的流畅娴熟的线描成为构筑画面的重要造型语言,吴带当风式的线描已占去了主要的绘画语言的地盘。这种强大的将异族文化的同化能力叹为观止。然而从个人喜好的角度我更爱看早期的敦煌壁画,它的生辣、鲜活让我有种难言的冲动与美感。
当然在文化多元的立场上各个民族的文化都保存着自己的特色,那么世界就变得无限丰富多彩。然而站在国际化的角度,那么直接将beer的发音念出,飞机上的空姐就能准确无误地为你服务,你说啤酒她是听不懂的。孰是孰非,那必须站在文化的层面来考量吧。前几年因为《纽约书评》的推荐,曾二度入围普利策文学奖的美籍华人作家哈金,频频在国内媒体曝光。
哈金50年代生于中国东北,1986年赴美攻读博士,后在波士顿大学英语系任教。他在美国必须以英语写作,就像张爱玲那样。所以记者提问你用英语写作二十多年还顺手吗?他的回答竟然是:“也不顺手。”哈金生活在这个环境中,他必须用英语来思维,他说他的英语有残疾感。我想或许正是这个残疾感成就了他的英语写作。语言的规范那是语文作业的课题,艺术的语言应是开放的生辣的。哈金谈到另外几个欧洲的在美移民作家也同样有这个问题,甚至有个作家英语说得很吃力,但一到纸上就是天才。他的英文,美国人英国人都学不了,他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先天不足。
我不懂英语读不了他们的作品,即使懂英语也无法进入以一个母语是英语的人的视野,来谈他的语言的那种别样感觉。但我能体会那些在语文课上会不及格的网络语言在特定语境下的惊艳之绝,那种调侃,无厘头的言说,对那种情感的贴切表达,是得满分的正统词汇所无以企及的。
日本作家春上春树90年代始在美国多个大学任教,英语自然很好。他说在写作前他会将母语日语在脑中先做一次“假性外语化”规避意识中语言那与生俱来的的惰性,然后再构筑文章,用它来构作小说。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美好的书是用某种类似外语的语言写成的。”此处列举的作家们对语言重视的实例,让我再一次感觉到语言在表达中的力量。艺术语言并非仅仅是将事情说明清楚就可了结的,小说也并非这样只要有个好的故事就可以的,语言的修炼是作家们热切关心的热点。
此处作家们放弃母语运用的自如,而去寻求外语表达的生涩,不正是我们绘画中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么?陈老莲的古拙,金农的拙趣,熟中求生等等所追寻的正是生拙这么一个境界。
在绘画中语言的重要更为突出,我们的绘画对象,五千年前的山水、人物、花草,它们的自然形态与今天并非会有太大的变化。变得是这个观看作画的主体,我们今天的情感与对大千世界的认识会有极大的变异,我们的表达该有极为独特的个性,那么规避意识中那与生俱来的惰性却是有效的,这或许就是艺术得以存活与引人入胜的原因所在。
作者:张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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