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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姑妈李青萍将画作捐赠给国家美术馆收藏至今,由于条件所限,国内外还没有一所被我认可的,名副其实的‘李青萍美术馆’(或‘纪念馆’)及‘李青萍研究会’。
为此,我郑重敬告所有艺术爱好者,艺术机构和国家机关:凡是以‘李青萍美术馆’、‘纪念馆’或‘李青萍研究会’名义参展、参赛、拍卖、做慈善、出书及出画集等,均为侵犯李青萍名誉权和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敬请诸位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李青萍唯一法定继承人:李美壁
2015年12月18日
作者:李美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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