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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姑妈李青萍去世之后,伪造李青萍艺术的假画大量充斥艺术市场,严重地侵犯了李青萍的名誉权和著作权,同时也损害了广大艺术爱好者的利益。
我作为李青萍的亲侄女和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可咨询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区司法局公证处。其他则为假冒),有权利和义务予以维护。也曾在《美术报》、《荆州晚报》上刊登过《严正声明》,表明了我反对假画的态度。
这次我在雅昌艺术网《李青萍官方艺术网站》上再一次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任何官方和民间的出版单位(报社、杂志社)、艺术机构(美术馆、艺术馆、影视传媒公司<集团>、团体、画廊及个人;(专家、学者实事求是地研究李青萍艺术的文章除外)。凡与李青萍相关的画集、传记、画展、重要报道、剧本、电影、电视剧拍摄等重要事宜,均应事先与我联系,得到我的书面文件许可之后,方能付诸实施。否则,均属侵权行为,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
我的联系方式:通过雅昌艺术网《李青萍官方艺术网站》可联系到我。
特此敬告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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