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
2016-07-16 09:24
张怀瓘是唐朝与孙过庭并肩的书法理论家,他的理论有系统、有见地,然而其中也不乏令人费解的问题和一些谬误。下面笔者对此进行一些分析。
一、“行草之外”与对“二王”的辩证评判
张怀瓘首先在《书议》中提出了审美的核心标准:“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随后在《书议》中按照字体及其提出的核心标准进行排名:“真书:逸少第一,元常第二,世将第三,子敬第四……行书:逸少第一,子敬第二,元常第三……草书:伯英第一,叔夜第二,子敬第三……逸少第八。”
晋 王献之 十二月帖 宝晋斋法帖
不仅如此,张怀瓘还在《书估》中把王羲之的书法按照字体进行等级划分,提出了王羲之真书第一、行书第二、草书第三的观点:“遂以王羲之为标准,如大王草书真字,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真正。”草书中王献之被排到了王羲之之前,针对众人不解之处,张怀瓘又在下文进行解释:“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书议》)
“行草之外”也有学者断句为“行、草之外”,但是张怀瓘明显不是这个意思,所谓“行草之外”指的是不同于行草的书体。他对行书和行草定义进行了解释,还引入了行楷(真行)和行草的概念,指出行楷和行草都属于行书。南朝宋虞龢《论书表》中提到王羲之的一个故事时记载了行草的概念:“又尝诣一门生家,设佳馔供亿甚盛,感之,欲以书相报。见有一新棐几至滑净,乃书之,草正相半。”
王羲之留下来的作品中很多都是行楷书夹杂有少数草书字体,如行书《奉橘帖》里面的“多”字是草书、行书《姨母帖》和《丧乱帖》里面的“奈何”二字等都是草书,这就是“草正相半”的行草。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书论中行草的“草正相半”指的是多数字由行楷书写成、少数字由草书写成,并且是就全篇而言,而不是对单个字风貌的描述。所以所谓行草书,是“正(行楷)草相半”的通篇书体的统称,杂有草书的行草书归为行书,杂有行书的行草书归为草书。张怀瓘所说的“子敬之法”不是草书也不是真书(包括杂有草书的行草书),而是有草书的流便,比行书要开张,却又在行草书和草书之间的书体,直接称呼“行书”和“草书”或者“行草书”都不能突出这种书体的特征,准确描述又非常困难,于是张怀瓘在《书断》中将其归在草书之下,用“一笔书”来称呼:“芝自云:‘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然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惟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世称一笔书者,起自张伯英,即此也。”
米芾评价王献之的《十二月帖》云:“大令《十二月帖》运笔如火箸画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也。”(《书史》)于是对于王羲之与王献之,张怀瓘认为各有优点,所以排名有先有后,并提出了形而上的理由:“可谓子为神骏,父得灵和。”(《书估》)“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书议》)“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虽诸家之法悉殊,而子敬最为遒拔。”(《书断》)
而张怀瓘认为草书上王献之有超越王羲之之处,并提出了这些形而上的理由,根源在于王献之的“逸气过父”和“行草之外,更开一门”。
二、稿书与“草行之际”“行草之外”及行狎书的关系
张怀瓘在《书断》中批评了王愔对稿书的定义:“王愔云‘稿书者,若草非草,草行之际’者,非也。案:稿亦草也,因草呼稿,正如真正书写而又涂改,亦谓之草稿,岂必草行之际谓之草耶?盖取诸浑沌天造草昧之意也。”梁庾元威也对稿书、行狎书特征进行了说明:“所谓缣素书、简奏书、笺表书、吊记书、行狎书、楫书、稿书、半草书、全草书。此九法极真草书之次第焉。”(《论书》)
王羲之 姨母帖
稿书是从用途上来说的,也就是作为草稿之用,草稿自然潦草,这是其接近草书的最主要的原因。“草行之际”实则包含了行书、草书、杂有草书的行草书、杂有行书的行草书等。“××者,××也”是一个判断句,王愔所说的前者是后者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张怀瓘先通过草稿与潦草之间的同义关系把稿书定义偷换成了草书,然后又批评王愔草书不一定是“草行之际”,实际上犯了逻辑学的错误。稿书字体的形式特征实际上就是“草行之际”。
张怀瓘心中的稿书就是草书,是因为王献之的原因。献之曾告诉父亲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书估》)
前文已论,张怀瓘所说的王献之“行草之外,更开一门”是行草与草书之间的字体,被张怀瓘归为草书。他认为王献之书写的就是身体力行的“稿(张怀瓘偷换概念后成为草书)、行(行草)之间”,也就是王愔所说的“草行之际”之中的一种,正是张怀瓘在《书断》中所说的王献之的一笔书。
关于稿书,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说:“河东卫觊,字伯儒,魏尚书仆射,善草及古文,略尽其妙。草体微瘦,而笔迹精熟。觊子瓘,字伯玉,为晋太保。采张芝法,以觊法参之,更为草稿。草稿是相闻书也”“京兆杜畿,魏尚书仆射;子恕,东郡太守。孙预,荆州刺史。三世善草稿”“琅琊王廙。晋平南将军,荆州刺史。能章楷,谨传钟法。晋丞相王导,善稿、行”“王献之,晋中书令。善隶、稿,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兄玄之、徽之、兄子淳之,并善草、行。”
羊欣对书体的定义也是换来换去的,并且草稿书就是相闻书的说法也不正确,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一件草稿,《十七帖》中也有很多修改的内容。颜真卿著名的“天下第二行书”《祭侄稿》是有名的稿书作品,这些修改了的书法作品按照书写程序上来说都是草稿,可是《兰亭序》和《祭侄稿》很明显并不是相闻书。而我们知道,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相闻书中有很多种字体,并不是全都是草书。所谓“稿书”和“相闻书”都是按照用途来分类的。草稿书不一定用来写信,写信也不一定都用草稿书,它们各自有自己的范畴。很显然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就是不对的。相闻书显然可以有很多书体,主要以实用、易识、快捷为原则。
羊欣还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说:“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三法皆世人所善。”南齐王僧虔的《论书》中记载云:“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行书是也。三法皆世人所善。”
行书本来就是介于真草之间的书体,加上一个“狎”字,书写显得更为随意。而综合考量,行狎书也就是“草行之际”之中偏向行书的一种。写信的时候可能随意一点,有时涂改一下,故而又被称作稿书,不过这里的稿书指的是潦草的行书,而不是草稿的意思了。
三、张怀瓘忽略的问题
张怀瓘针对不计字体而进行评价的这种现象在《书估》中云:“肤浅之人,多任其耳。但以王书为最。真、草一概,略无差殊,岂悟右军之书,自有五等。”他又提出了真、草书不能一概而论的观点。其实不止如此,这个思想的内在含义是在比较优劣的时候要有体系,要按照字体区分,同样的字体也要体会书体之间的微妙不同,字体是指真、草、篆、行、隶等规范名称,书体是指书法家创作出来的字体,如欧体、柳体。
王羲之 丧乱帖、二谢帖、得示帖 01
但是张怀瓘自己也同样在《书估》中犯了这样的错误:“黄帝史、周宣史、钟繇、张芝、王羲之、崔瑗、卫瓘、索靖、王献之,以上九人第一等。蔡邕、张昶、荀勖、皇象、韦诞、钟会等,度德比义,并崔、张之亚也,可微劣右军行书之价。以上六人第二等。曹喜、邯郸淳、赵袭、崔寔、刘德升、罗晖、师宜官、梁鹄、胡昭、荀奭、张彭祖、张宏、傅玄、魏武帝、曹植、吴孙皓、孙权、应璩、徐幹、张昭、嵇康、何曾、卫觊、杜预、杨肇、乐康、刘恢、司马攸、卫恒、卫夫人、卫玠、李式、王敦、郗鉴、郗愔、韦昶、桓玄、王廙、王导、王洽、王珉、谢安、庾翼等,或奇材见拔,或绝世难求,并庶几右军草书之价。以上四十三人第三等。张嘉、庾亮、郗超、王瓘、戴若思、卫瓘、僧惠式、王修、张翼、戴安道、王元之、王操之、王凝之、王徽之、孙兴公、王允之、宋文帝、宋孝武、康昕、王僧虔、谢灵运、羊欣、薄绍之、孔琳之、萧思话、张永、萧子良、齐高帝、萧子云等,才有得失,时见高深,绝长补短,智均力敌,可敌右军草书三分之一。以上二十九人第四等。张越、张融、陶弘景、阮研、毛喜、僧智永、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可敌右军草书四分之一。以上九人第五等。”
虽然张怀瓘提出了这个思想,但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专擅,有的书家各体兼工,在《书断》中他将书法分为神品、妙品、能品,并用个人的专擅进行论述。但是在《书估》中他却没有区分。后世之流传不可能一人只有一种书体,这是张怀瓘《书估》中论述的一个漏洞。
来源:书画纵横
分享到微信,
请点击右上角。
再选择[发送朋友]
或[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