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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色彩教学,我发现培养学生的艺术直觉是色彩课训练的一个重要目标。通过色彩表现课程的训练,对于提高学生的直觉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学生直觉能力提高了,其创作水平也可以得到提高。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艺术直觉与色彩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研究。
直觉最早是由意大利哲学家、美学家克罗齐提出来的。通常人们认为直觉是指不必进行理性分析就能直接领会到事物真相的一种心理能力,但克罗齐的理解则不尽相同。他对直觉作了以下区分:第一,直觉与理性。人类知识有两种,一种是直觉,来源于想象,产生的是意象,一种是逻辑的,来源于理智,产生的是概念,直觉独立于理性知识,还未成为理性的概念。它可以“混化”某些概念的因素,但仍是独立的。第二,直觉与感受。直觉在感受之外,感受处于直觉界限之下,而直觉属于心灵,“物质只有通过心灵形式的打扮和征服,才产生具体形象。”克罗齐认为直觉首先是心灵的一种赋形力,创造力和表现力,直觉的过程就是心灵赋予物质以形式,使之上升为可借观照的具体形象的过程。直觉就是表现,也就是创造。并认为艺术的本质就是直觉。在其著名的《美学原理·美术纲要》中,他给艺术下了一个定义:“艺术是什么——我愿意即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艺术是幻象或直觉。艺术家创造了一个意象或幻影,而喜欢艺术的人则把他的目光凝聚在艺术家所指示的那一点,从他打开的裂口朝里看,并在他自己身上再现这个意象。” 画家的这种直觉不仅是在画面上能直接把握整幅作品,而且在对客观世界的感悟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使画家在与自然的接触中不断发现、不断启示自己对艺术的思考。在画家的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其特有的敏感性;我们在自然中也会突然发现自己感兴趣的形式、画面、题材等,这种直接地把握画面、把握世界的方式,就叫艺术直觉。直觉是人人都有的,而在画家那里,这种直觉方式则发展为一种对绘画语言的直觉,即艺术直觉。
画家主要是生活在活生生的形式王国中,他们通过直觉思维来发现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式,并且在发现和创造的过程中要不断地丰富它,使其不断地具体化,最终成为一个灌注生气于其中的血肉丰满的生命形式。尤其是色彩的表现,比如印象派的出现使色彩具有了独特意义。此前艺术作品中色的作用通常是服务于形体的,重在表现物体固有色的明暗过渡变化。印象派根据三原色相互间的对比关系原理把人的视觉感知因素考虑进画面;一个物体的颜色已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在外部环境和光线的影响下,它变成了一个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互相影响、随时变化的色团。印象派对色彩视觉感受的细致分析启发了色彩在绘画中的造型作用,于是在此后许多画家如高更、凡·高、塞尚等人的作品中,色彩在表现作者的心理感受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凡·高发展了一种有着和谐线条和强烈色彩的表现主义,他把基于色彩科学的新印象主义的静态改变成由主观体验所控制的动态艺术。他的作品着色是从表现角度来考虑决定的。如《晚间咖啡馆》这幅画表现了一家夜间灯光明亮的路边咖啡店。布满暖光的区域是黄色和橙色的单色来描画的。这些明亮的色彩同暗色的建筑和满布星斗的蓝紫色夜形成了对比,凡·高笔下的铺着石子的街道变成了一个带着黄色、橙色、浅蓝色和黑色小点和短划构成的色域。天空的蓝紫色在左边的门框上重复使用。在蓝黑色房的正面偶尔用了些橙色小点,表示有灯光的窗户。几个人物形象消失在暗色街道的深处。最后的一批顾客靠近一头坐在那儿。空着的桌椅、回家的人群和几个有灯光的窗户使人感到一种寂静和荒凉。在这幅画中,凡·高将夜空的高远同个人的渺小联系起来,同他们所处的自己选择的狭隘环境联系起来。人工照明同星斗的永恒光亮形成对偶。这样,画面上的每件物体形象都渗透了画家的忧伤情调。主要色彩黄色和咖啡馆的橙色一起同天空的蓝紫色构成同时对比。紫色原可作为黄色的补色,而蓝色则作为橙色的补色。然而凡·高未选紫色和蓝色,却凭直觉选用了蓝紫色,这样就使黄色和橙色都颤动起来。这种效果又由于色域分布得不平衡而得到加强。闪亮的黄色和橙色为了取得和谐均衡,就会要求比现在大得多的蓝紫色色域。墙壁的黄绿色和树木的暗绿色同点缀的红色色点和色线之间又形成了另一种同时对比。这种构图上的不对称,使画面着色有了表现主义的强烈效果。
绘画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情绪的冲动;创作的欲望往往更多的是一种感性的而非理性的结果。特别是在色彩表现上,直觉往往可以引导人们创作出具有个人感受的艺术作品。一个画家除了对知识和技巧的掌握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直觉和良好的思维素质。直觉是一种理解和认识,它的价值在于把客观现实中之第一自然转化为艺术作品中的第二自然,第二自然中包含着画家的学养、思想与技术的发挥、表现出画家的世界观与审美观。苏珊·朗格就说:在我看来,所谓直觉,就是一种基本的理性活动,由这种活动导致的是一种逻辑的或语义上的理解,它包括着对各式各样的形成的洞察,或者说它包括着对诸种形式特征、关系、意味抽象形成和具体实例的洞察或认识,它的产生比起信仰更加古远;信仰关乎着事物的真假,而直觉则与真和假无关;直觉只与事物外观呈现有关。
在这种艺术直觉的下面,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由各种素质组成的基石(艺术的、文化的、社会的经验的),而你的本能、你的偏爱、你的个性所构成的心理素质便是这基石的中心。这块基石起草对固高大,你的直觉也就越敏锐。人的生活经验愈丰富,思想感情愈成熟,对色彩的直觉就愈会受联想因素与理解因素的影响。中国古代雕塑中有彩绘,其色彩的运用,遵循“随类赋彩”的美学原理。其色彩是主观、心理、臆想的类相色彩,而非客观,科学,理性的自相色彩,特别强调艺术家的直觉作用。中国雕塑讲究“三分坯子,七分色”,“塑其容,绘其质”。艺术家因其独特的生活经历和情感的心理的需要,在简洁的形体上,大胆运用色彩,直抒胸臆,无需顾及色彩直实,只要无碍于艺术家感情的宣泄,寄情,便可以“因时而类色”、“因地而类色”、“因物而类色”、“因形而类色”、“因色而类色”、“因意而类色”,使色彩呈现出鲜明的个性和特有的艺术风格。陕西凤翔彩塑《坐虎》色彩构图完整,饱满,均衡,鲜艳,明朗,表现出艺术家坚实与执著,热烈与壮伟,饱含乐观与自信,充满智慧与情趣,洋溢着幸福,欢乐,喜庆,祥和的气氛,给人以生存的希望与生活信念。中国古代雕塑在色彩的选择上“呈现出无比的灵活与自由,在表现领域上呈现出无比的广阔与浩大,在表现深度上呈现出典型性、象征性与概括性。这种选择,只能说是艺术家的直觉选择,这种直觉选择是建立在大量创作的基础之上的,丰富的艺术经验将会提高艺术的直觉力。
总之,所谓直觉就是指那种理智的体验,它使我们身于对象的内部以便与对象中那个独一无二,不可言传的东西相契合。直觉能够有效地帮助表现具有主观情绪的色彩。使色彩表现具有鲜明的个性。所以有必要将直觉的方式引入在色彩教学中,注重用直觉的方式来训练学生的色彩感受和主观表达。艺术直觉能够培养,而且需要培养,我们每个人在从事艺术活动中注意自我素质的培养和发挥,实际上就是在培养和运用着自己的艺术直觉。特别是作为教师,我们应有意识地训练学生的直觉。然而每个人的自我素质是不同的,因而培养学生时就应注意直觉具有某种选择性,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去看待生活和艺术,每个画家都有自己的偏爱。在一个画家看来是有意义的,而另一个画家却视而不见。更重要的是每个画家的个性与情感对于他的直觉有着更为内在的关系。他对事物的态度,对社会,人生的思考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直觉选择。一幅画的创作过程是一个经过多次选择的过程,从构思、构图到上画布,在画布上反复调整、探索,从整体效果到每一局部的色彩、笔触、肌理的效果,都依靠艺术直觉把握,画布上的任何调整、发现也都是直觉的选择。可以说,直觉的选择就是对形式的选择,而艺术的直觉就是对形式的直觉。正如苏珊·朗格所说,艺术家“是借助情感符号形式的直觉,借助于把感情认识塑造成这种形式的能力而成为艺术家的”。
注释:
1:王可平《华夏审美文化的集结—中国的雕塑艺术》,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年。
2:董欣赏,郑奈《六法生态泡》,江苏美术出版社,1990年。
3:陈瑞林《民俗,民间艺术》,湖南美联社出版社,1990年。
作者:陈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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