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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德拉说:当社会实现三个基本条件以后,写作癖将不可避免地发展成流行病的规模:一、福利水平普遍提高,使人们有闲暇从事无用的活动;二、社会生活高度原子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普遍疏离;三、民族内部生活中大的社会变化极端缺乏。
昆德拉所说的写作癖形成的条件似乎还缺少了一条,这就是在当代条件下写作癖流行的技术支持,即写作传播方式改变。互联网络的出现,使批评写作及其传播变得简单方便,这也无疑为有批评写作癖好的人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曾几何时,在报刊发表一篇批评文章何其困难!
第一、 发表的阵地少。有限的批评阵地,而且是很难带来经济效益的阵地,常常人满
为患,造成拥堵。过去经常听到这种说法,某杂志发表了一篇有影响的文章后,读者来信和各种回应的信件,每天要用麻袋来装;而有的编辑部根本来不及把这些信拆开。这样,宝贵的批评资源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第二、文章内容的限制。这种限制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体制上的限制,审查制度的限
制;另一方面是编辑部立场的限制,就算是某一作者有直面现实的批评勇气,是否能发表还要看这个批评的对象与编辑部的关系如何,是否与编辑部存在利害关系。
第三、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有限的版面可能要照顾各种关系,要看作者的名头、知名度等等。人们过去常说,中国的批评不发达,至少这与批评写作的传播方式有重要关联。
互联网络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重要变化是,它扩大了社会的公共空间,这是一种借助于新的电子传播的技术手段所形成的新的公共空间。它的直接效应是社会的公共领域的扩大,言论阵地的扩大;而且这种虚拟空间中的公共性、开放性、民主化的程度要远远超过现实的公共空间。网络技术给公众生活所带来的这种变化是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的。
就网络批评而言,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对艺术批评生态环境的改变发生了巨大的根本性的影响,它使“人人都成为批评家”成为了一种现实的可能。
凡事皆有两面。
在网络批评的平台上,讲话自由了,可能性增强了,但是它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每个人可能自说自话,每个人被自己的想象所征服,每个人可能把个人的偏见当成真理,每个人被自己的语词所包围……一句话,在网络空间里,由于批判的私权利的扩大,可能造成私权力的滥用;每个人都可能躲在个人设置的壁垒中而拒绝外部的声音,在网络空间的明媚的阳光下,个人的网络批评可能变成一个个拒绝阳光的黑洞。
公共领域最突出的特征是交流、沟通。当一个缺乏阳光透明、公开交流、坦诚沟通的领域一旦获得了开放的可能,每个有志于批评写作的人第一件事是兴致勃勃地行使个人的批评权力;然而批评不是纯个人的行为,它需要这个特定领域的的共同契约,需要这个行业中间的所共同默认的“公共伦理”,这些对于网络批评尤其显得重要。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指出:人“无私德则不能立”,“无公德则不能团”;中国第一部《伦理学教科书》的作者刘师培也说:“公德者,又由公共观念而生者也。”不少学者都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公共伦理不发达的国家,其原因在于,中国的公共生活开始得很晚,公共领域发育得也很晚,国民普遍缺乏公共意识和公共观念。网络空间作为目前中国最有活力的公共领域,它的公共伦理建设对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进步和进一步开放应该是具有积极示范意义的。
网络批评的最大黑洞来自语言暴力,而语言暴力的根源来自人性深处那种与生俱来的“恶”!
由于网络可能匿名,这让大量具有两重或多重性人格的批评者终于有了宣泄的机会。这其实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人性的问题。一个人表面上再道貌岸然,在台面上如何光鲜亮丽,私下里,在不为人知的个人巢穴中,他都可能会隐藏着另外一张或者几张面孔。
这些人一般不会实名将自己的另一面表现出来,而只有在匿名、蒙面,而且感觉安全的情况下,才会淋漓尽致地在网络批评中通过语言暴力来发泄内心的“恶”,成为网络批评的施暴者。
“反正你也不认识我”,网络可匿名的隐蔽特点给语言暴力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正如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上的名言,一只正在上网的狗对另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
当然这也不排除网络批评中那些实名的施暴者,他们敢于将暴力语言直接以实名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类作者又当别论,他们的不加掩饰,属于“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另一类人。
事实上,网络批评中的语言暴力其责任不仅仅在于施暴者,同时,网络的暴力美学倾向也存在于接受者之中。一般而言,网络上一个循规蹈矩的命题,一篇按照一般要求写出来的批判文章,也许并不具有吸引力;而那些剑走偏锋,带有邪恶、暴力意味的文字,准色情的语言,常常更有颠覆力,更能吸引眼球,同时更能产生传播效应。
这种效应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读者心中对“暴力”的期待,这似乎也是人的天性所致。
正是基于此,说明了公共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就天性而言,如果人与生俱来的那种利己、自私的天性不加约束,人类社会只能以同归于尽的毁灭结局而告终,它根本也发展不到这一天。所以,人类社会之所以存在是人与人相互协商、妥协、约束的结果。既然网络是一个公共领域,那么他的良性发展自然也需要人们在共存、互利、相互克制基础上形成大家所能共同接受的公共伦理。
网络批判的学术水准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网络的公共伦理的制约。
网络批评写作,打开了批评的门禁,同时也产生了随意性、低门槛、泡沫化的问题。到目前为止,网络文章还没有正式被学术界采纳,网络文章的引用也没有被严肃的学术刊物所采纳。
当我们看到许多优秀的网络批评文章的同时,也同时看到大量的低水准的批评文章和“水货”、“山寨”批评文章。
如果要增加网络批评文章的学术含量,使它具有文献性、可引用性,从而对艺术现实起到更广泛的推动作用,也需要通过沟通,形成网络批评的学术规范。
目前所看到的网络批评文章所常见的通病表现在:一、设置陷阱,请君入瓮。就是在批评之前,已经有了事先的预设,不容分说,就把被批评者强行当作靶子,领入预先设置的位置上对号入座。二、行文随便,不讲出处。由于网络批评文章没有审查机制,所以许多文章的论点、论据都可能是随意编造的。这种信口开河的文章,常常是以此满足泄愤或者耸人听闻的需要,所以难以获得应有的学术地位。第三、自说自话,强词夺理。这类文章的作者非常自恋,他永远不想认真知道被批评的对象真的是怎么一回事,也不需要知道,永远按照自己的思路走就好了。所以,轻易的给批评对象戴个帽子,或者轻易就说自己提出了什么主义,指出了什么体系。这种批评缺乏起码的公平和客观,长此以往,怎么指望能真正得到学术界认可呢?
网络批评中的从众、圈子化的现象;一哄而起,漠视少数人权利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答:伦理就是伦理,为什么还要“公共”?
对“公共”的强调具有非常鲜明的针对性。哲学家马格利特说过:一个人可以过不道德,但却伦理的生活。这话听起来自相矛盾,既然不道德,为何又伦理,什么意思?
马格利特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在处理伦常关系的时候,可能会有多重标准,多种态度;对自己的亲人,对自己的同乡、同学、朋友可能是一套标准,但是对陌生人、对一般人可能会采取另外一个准则,如同一个反人类的罪犯,可能非常爱自己的家人,非常爱自己的乡亲。
中国人相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里面的“家国”逻辑是有漏洞的,或许这正是中国公共伦理不发达的原因之一。按儒家的说法,一个人只有先爱父母、爱家庭,才能爱国家、爱人民;但事实上,公共伦理不是家庭伦理的类推。一个爱父母、家人的人,遵循家庭伦理的人,可能无视公共伦理,肆无忌惮地犯下危害社会的罪行。
网络批评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师生、同学、亲友,可能是一个伦理共同体,他们在网络上可能会成为一个密切交流的圈子,形成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关系;这些当然都没有问题。可是,当他们面对一个与这个共同体意见相左的人,胆敢触犯他们其中某个人的时候,他们就将采取无原则的一致对外的态度。
还有更大的圈子,譬如极端民族主义的意见圈子,他们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立场,每当遇到与民族利益相关的问题时,不分缘由,不加分析,只要有风吹草动,立即煽动起一种狭隘、片面的民族主义的狂热情绪,在一片“杀无赦”、“斩立决”的声音中,失去了一般的理智和逻辑,失去了客观、公平和公正的立场。将网络批判变成盲目的冲动和从众行为。
网络批判的排他、从众,不保护少数的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何在?从公共政治的角度看,网络批判对意见的操纵可能将网络批判变成对网民的控制工具。表面上,一些人,一批人在网上自由地发表言论和思想;另一方面,某些网络意见和言论由于偏激和披上迎合大多数的外衣,它可能变成一种巧妙的思想控制。特别是网络上“多数人的暴政”形成之后,不仅不能保证网络成为一个多元兼容,沟通交流的公共领域,而且有可能成为消除异端思想,剥夺少数人自由,封杀另类声音的工具。如果这样,将是网络的异化,也是网络的悲哀,
网络空间的公共伦理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作为不同于现实空间的虚拟空间,在现实社会适用的法则在网络这个数字世界里未必能奏效。正如《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所说,“大多数法律都是为了原子的世界,而不是比特的世界而制定的,……电脑空间的法律中,没有国家法律的容身之处”。可见在网络社会无法简单地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在技术上,完全依赖法律也存在困难。
怎么办?建立为大家所共同认可的网络游戏规则和伦理秩序,依靠公共伦理来解决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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