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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14:41
东莞正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昨日,市政府官网公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透露,将围绕“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和“改革开放先行地”这两大最突出的品牌,鼓励对南社等传统村落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和利用,禁止在各级文化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打造东莞历史文化的靓丽名片。
鼓励单位个人科学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将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统领,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记者了解到,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与各层次规划衔接,严格按照规划落实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风貌控制。
在土地利用、项目立项审批时,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带,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报请文物部门进行文物考古评估,并作为审批的依据之一,工程建设应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涉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文物资源除了要保护之外,还需要合理利用。《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对南社、塘尾、江边等传统村落,进行分类分级保护与活化利用。其中,对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坚持不改变原状,作为历史文化的展示空间;对历史建筑,保持立面及特色结构与构件,内部进行适当改造,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对其他建筑,经改造后与名镇名村风貌相协调,用于发展特色产业。
来源:华夏收藏网-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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