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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资委回复信息公开申请——
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
本报2月7日刊发《“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选活动被民政部认定违规——91名“大师”的身份尴尬了谁》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7月,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中,91人获得了“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荣誉称号。
5个多月后,2016年12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规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7年1月中旬,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二处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称,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不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全国项目目录”)范围之内,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也没有按照程序报批,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民政部曾责令其停止举办评审活动并进行整改,但该协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继续违规举办评比活动并颁发证书。
评比活动违法,获得“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的91名“大师”将何去何从?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代为管理。
前不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向国资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月22日,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答复了王振宇律师的申请。
“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无关
此前本报报道,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对民政部的处罚并不认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法律顾问肖强滨认为,民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并且执法不公,评审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开展。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向民政部提起行政复议,整个复议过程会向行业同仁、社会媒体公众及时通报。
记者查询发现,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全国项目目录当中,可以进行“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周期两年。肖强滨认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属于“先进个人表彰”。
2月7日,本报报道刊发后,肖强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全国项目目录中确实没有“中国陶瓷艺术大师”项目,但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项目。
“如果单纯以‘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来作评选,以中国陶瓷协会的名义有一些违规,我们是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下面评选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由轻工业联合会来评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范围太广,分有很多门类,比如陶瓷类、书画类,我们属于陶瓷类,只是评选陶瓷类别里的大师,统一放到轻工业联合会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里。”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授予国内工艺美术创作者的国家级称号。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目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更新到第六届——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那一届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国一共只有78位艺术家取得大师的称号。
王振宇律师申请国资委公开:对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方面所称,“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是否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下属门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之间是何种关系?
5月22日,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属国务院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1~6届评审工作均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会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开展。2013年7月,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正式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移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其中包括陶瓷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选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共同主办,于2002年启动。该评选项目在2009年国务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时未予保留。
对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参与“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与其主办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存在重复评选等问题,据记者了解,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局(协会工作局)在一份函件中称,“我们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作了核实,要求其加强整改,并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表示,已决定不再在其代管协会此类评比活动中挂名,并按要求规范做好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
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
王振宇律师申请公开国资委对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采取的行动。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称,“民政部对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作出行政处罚后,我委及时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加强整改,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并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对于关于公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报国资委审查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未报我委审查,您申请的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信息在我委不存在”。
关于王振宇律师申请公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艺协会“业务范围”中与开展“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有关条款的申请,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章程》中两家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记者发现,两家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中并没有开展“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有关条款。
社会组织未经批准的表彰奖项荣誉“一律无效”
备受关注的问题是,评选项目被确定违法、违规,已经颁发的“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如何处理?
江苏省宜兴市紫砂协会的一位领导表示,截至目前,没有听说评选结果受到影响。
宜兴紫砂圈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获奖的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有的抱着“给一个处分算了”的心态持观望状态。
2月7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政部的处罚对评奖结果没有影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由陶瓷工业协会评出,不是由民政部颁授,是依照我们自己的章程、程序评选出的荣誉称号。民政部是一个登记管理机关,是对评选活动作出行政处罚。‘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称号含金量是高规格、严肃的,不会因为民政部作出一个行政处罚就无效。”
对此,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称,处罚决定是由民政部作出的,判断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是否继续有效,建议咨询民政部。
今年3月初,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产生的奖项、荣誉是否有效”等有关问题表示,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在保留项目目录以外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其颁发的奖项、荣誉一律无效。
来源:中国经济网书画频道-艺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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