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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邦定律师事务所
对张小涛及相关人员
在互联网上侵犯夏季风先生名誉权的
律师声明
(2020)邦律声字第(001)号
受夏季风先生委托,本律师就张小涛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夏季风先生,丑化夏季风先生人格,侵犯夏季风先生名誉权,发布本律师声明:
一、张小涛在互联网上辱骂侮辱、捏造事实诽谤夏季风先生,丑化夏季风先生人格,侵犯夏季风先生名誉权,事实如下:
1、2020年6月20日发布《原北京伊比利亚艺术中心馆长夏季风先生扣押张小涛作品13张12年》,捏造事实诽谤夏季风先生“扣押”作品,并辱骂侮辱夏季风先生为“黑心画商”。
2、2020年6月21日发布《七问夏季风先生:张小涛不知情的情况下三张作品为何被拍卖了》,以“被骗”为由,继续诽谤夏季风先生“扣押”其作品,“构成了事实的艺术品诈骗”。
3、2020年6月28日发布《多位艺术家联名声讨夏季风先生及伊比利亚艺术中心扣押作品长达12年》,以吴小军、张小涛、蒋崇無、洪磊、宋永兴、陈蔚六人的名义,捏造事实诽谤夏季风先生“扣押”作品,“已经构成重大的诈骗案”。
上述文章,发布在“艺术头条”网站及APP上,也发布在了张小涛的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上。
二、关于北京伊德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归还张小涛及相关艺术家作品、夏季风先生因协助张小涛追索而被其起诉的事实经过:
1、夏季风先生曾于2012年之前担任北京伊德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德赛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伊德赛公司开办的伊比利亚当代艺术中心工作。任职期间,包括张小涛在内的部分艺术家,曾有作品交付至伊德赛公司。
2、夏季风先生已于2012年1月辞去伊德赛公司法定代表人,卸任伊德赛公司开办的伊比利亚当代艺术中心相关工作。在伊德赛公司任职期间、离职之时及离职之后,夏季风先生未从伊德赛公司拿走任何作品,也未从未经作者授权的作品中获取任何收益。
3、夏季风先生离职后,张小涛及部分相关艺术家曾向伊德赛公司追索作品。出于道义,夏季风先生曾为张小涛及部分相关艺术家追索作品提供方便,并于2014年10月为张小涛及部分相关艺术家出具书面证言,以证明事情经过。
4、张小涛及另外一位艺术家于2019年8月起诉伊德赛公司、夏季风先生、一家杭州公司,要求返还作品,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已经对另一位艺术家起诉的案件作出判决,驳回了其对夏季风先生的诉讼请求。张小涛的起诉尚未判决。
三、本律师声明:
1、夏季风先生2014年10月为张小涛出具书面材料证言,是出于道义和曾经的友谊,以及一个艺术工作者对于正常艺术活动的支持。由张小涛及部分相关艺术家起草后,经夏季风先生确认的书面证言,足以证明相关作品的下落,并不在夏季风先生手中。
张小涛将帮助自己追索作品的证人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做法,有悖于双方对证言出具的初衷,其起诉于法无据,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夏季风先生仍将一如既往为相关艺术家追索作品提供友情协助。相关人员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应侵犯夏季风先生的合法权利,也不应利用夏季风先生的友善,将本应作为证人的夏季风先生列为被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张小涛及相关人员在互联网上辱骂侮辱、捏造事实诽谤夏季风先生,丑化了夏季风先生的人格,侵犯了夏季风先生的名誉权。夏季风先生已经授权本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夏季风先生还将进一步寻求司法保护,如相关人员的侮辱、诽谤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夏季风先生将有权请求司法机关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邦定律师事务所
方世雄律师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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