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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 | 张公者主编《书法合体论》(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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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合体论》(全2册)书影

《书法合体论》文集近日已由荣宝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文集由张公者主编。沈鹏为该文集作序。该文集收入了88位专家的96篇文章,约50万字,分上、下两册,近九百页。

2020年8月,张公者提出了“书法合化”概念。2021年4月又提出了“书法合体论”观点。引起书法界广泛讨论。

《书法合体论》文集内容涉及书体辨析、书法史研究、艺术风格探索、理论体系建构以及“书法合化”“书法合体论”对于书法创新方法论意义与实践路径挖掘等诸多方面,展现了当前研究的学术成果和研讨状况。

《书法合体论》文集的出版代表着一种当代原创书学观的建立,为书法艺术发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思想资源;是新时代书法工作者守正创新,积极开拓文艺新境界的具体体现。

主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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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者

张公者,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西泠印社社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北京大学书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书法艺术与信息技术交叉学科研究所研究员,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印刷学院兼职教授。著有《一印一世界》《面对中国画》《书学麈谈》《张公者诗文书画印选》等。

附图书序文、后记:

沈鹏

张公者先生以多年的实践、求索,提出了“书法合体”的概念,参与讨论者众多。因为问题涉及到书法本质的历史发展与现实走向,具有丰厚的学术内涵和现实意义。“体”是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古代书论,论及“体”的地方颇多。体,是生命物质存在和运动的形态。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又指“本体”,并与“用”相对,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近现代哲学大师熊十力先生著《体用论》,即从“体”“用”两个方面,对宇宙人生作了探讨,同时其援佛入儒、纵横古今的学术高度及其“重立大本,重开大用”的人文关怀,都在近现代文化史上留下重要一页。从书法理论上说,对“体”这一范畴的重新叩问,也有助于我们对书法艺术规律有更深的体察与领悟。

在古代书论中,关于“体”,总体上看有以下内涵:一曰字体之体。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序》云:“秦书有八体。”又如晋人卫恒《四体书势》分古文、篆书、隶书、草书为四种书体,论述其起源和发展。二曰结体之体,是指汉字书写的笔画结构,进入了书法艺术的范畴,如:“颜柳结体既异古人”(宋姜夔《续书谱》),“此赋草书世传王大令书,然结体殊不类”(宋黄伯思《东观馀论•跋草书洛神赋后》)。“体”是静止的,又在运动中形成,所以有了“势”,如“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唐张怀瓘《书断》),“故兵无常阵,字无常体也;谓如水火,势多不定”(唐虞世南《笔髓论》)。古人对“体”这一范畴的探讨在字体、结体、体势等几个维度上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书法深层次的文化涵义。体与气、骨、筋、肉、血、脉等术语一样,具有着一种“生命观”,从身体到本体再到字体、体势,在中国书家心目中,书法和人体一样,是生命形态,同时体现着中国文化周流不止、生生不息的宇宙观。“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虞世南《笔髓论》),中国书法的审美世界,也因此而深刻及丰富。同时,古人又说“书肇自然”,艺术的创造,遵循着自然生成变化及运转的规律。而书法的本体价值,实际也正是生命形态在自然形态中物化的表现,书家在创作之时,显现出“主体”与“客体”的交融,情感与形式的统一,这就是孙过庭所说的“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书法的发展与字体的变化存在平行又交叉的现象。从书法史上说,一流的大书家或者书法经典作品,往往在字体转变的历史潮流中涌现。由大篆到小篆,乃有李斯秦篆;由隶变乃有汉代隶书的诸多经典,由隶书的草化而有皇象、索靖。王羲之在书法史上的“书圣”地位,实亦有赖于他的“新体”,即行、今草、正书。另以草书的形成和发展而论,湖北云梦秦墓出土竹简(睡虎地秦简)中已经可见合并、连缀等手法,这些手法即可看作后世草书的创作手法的原型。章草的成熟,也在楷书和行书之前。今草及后世所谓大草,是由章草演变的。

但是中国书法字体,篆、隶、行、楷、草五体书,在其发展中相互渗透。一部分书家在文字字体变化的历史潮流中,勇创新体,获得巨大建树。同时还有更多的书家,在较为稳定的字体形态中,取法古人,发扬自身的个性,发挥创造,也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书法审美的多样性。如颜真卿写楷书,字法笔意,每取乎篆籀,深沉博大,在唐人中如异峰突起,其行书,则更是屋漏痕篆书笔法。张旭、怀素的草书,其笔法亦通乎篆书。宋代诸家,如苏东坡、米芾行草,在体势上,都有隶趣。在审美上,借古入今,乃有古趣,也是一般规律。如傅山,写楷书、行草,时常杂糅篆书形体。到清中叶以后碑学运动,书法审美上更呈现出以上古三代金石趣味为追求的现象,极大改变了中国书法史的走向。一时期,碑学成为了书法史的主流。取法金石笔意,甚至取古字进行“合体”的创作现象,在我看来是一种“托古改制”,其中间最重要的还是艺术家的原创精神。艺术家的个性、各种“新理异态”的艺术元素,在师古、学古的形态中展现。一如西方文艺复兴,反对神学束缚,而上追古罗马。近代黄宾虹论及清代道、咸以来的碑学,亦常以西方文艺复兴来类比。实际上其追求个性解放的内在思想,中外有着一定程度的一致性。

总体上说,书法艺术的发展、书法家的创造,需要在传统、时代、自我三者的脉络之间寻觅契合与平衡。清人何绍基有云:“书家须自立门户,其旨在熔铸古人,自成一家”。熔铸古人,熔铸不同的字体、不同的碑帖,自然会产生“合体”的形态,而“自成一家”,打破前人藩篱,就是创造。书法史上看,王献之以“破体书”为能,创造气势连贯、绵延不绝之“一笔书”,故狭义之“破体书”往往指这种草书,即后人所谓大草,又如唐人戴叔伦《怀素上人草书歌》云“始从破体变风姿”。而在我看来,“破体”的意义更在于不墨守成规不拘泥形式的创新精神。原创与个性,是广义的“破体书”的核心要义。

张公者先生在书法界发起关于“合体”与“破体”的讨论,并邀请我就此撰文为序。前面数点,是我对这一问题的个人浅见。在当下的文艺风气中,张公者发起的这一讨论,很大程度上可谓切中时弊。书法的发展,需要这样有高度和深度的争鸣活动。这种讨论,有助于大家对传统书论中的一些课题,产生更深刻的认识,能推动书法理论研究的拓展与深化。而这些理论探讨中产生的火花,对当代书法创作的发展而言,自然也是不无裨益的。

2021年8月


后记

张公者

“书法合化”“合体”,相对而言,我更看重“书法合化”。

“合体”,源于“合化”,没有“书法合化”就不会提出“合体”,可以说二者是一体的。“合体”在我的本意中不是孤立的概念。

“书法合化”“合体”的提出,基于两方面的缘由:

一是当代书法在创作方面的堕窳,在各种书法展览中出现的“高级临摹”现象;

二是当代在书法研究方面的离实,当代书法研究在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方面的阙遗。

——《合体论》

“书法合化”“合体”的意义在于书法创作方面。“合体”对于文字学的价值并不大,在今天甚至没有意义。而当讨论出其“没有意义”时,也许就是讨论的意义与价值所在了。

知其“无义”,从而方知其“有义”。

——《合体论》

理论的终极目的是指导实践。

期盼当代书法史论专家,能够多些精力对书法创作进行析理穷宙,从而提出对当代书法创作具有效验的方法理论。学术研究的价值即在于此。若是,当后人在书写书法史时,今天的书家与作品或可有被纪录者。

批评,是最有分量的参与,也是最有力量的支持。

感谢书法界诸多专家同道的关注、批评,尤其感谢提出不同观点的专家同道。经过讨论,使得“书法合化”与“合体“概念越来越明晰。

沈鹏先生以九十岁高龄,阅读了文集中的部分文章,并作序鼓励,不胜荷戴愧慄之至!

感谢荣宝斋出版社的支持,感谢黄晓慧编辑的辛苦付出!

感谢张新、童强、陈康、孙志高四位同学。他们的辛苦付出,保证了文集的顺利出版。

本书所收录的文章,除了六篇之外[1],皆为2021年4月17日《“合体”:书法第六种字体的客观存在》一文在《中华书画家》杂志微信公众号刊发之后,各位专家、学者为讨论“书法合体”“合化”所撰写的。收录时,按照写作时间来进行编排。

张公者 2021年9月21日于北京

[1]六篇文章为:

章祖安先生一篇:《融通》;

张天弓先生两篇:《“字体”与“书体”之考释——〈说文解字〉与〈四体书势并序〉的对比研究》,《文字“形体”考》;

卢甫圣先生一篇:《隶变》;

顾工先生一篇:《书体杂糅——杨维桢晚年书法的典型特征》;

朱天曙先生一篇:《“合章今狂而一之”——论宋克的“混合体”草书》;

萧文飞先生一篇:《学术视野下的沈曾植书法》。

以上六篇文章曾发表于图书报刊,经作者同意收录《书法合体论》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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