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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林 : 关于散锋在书艺创作实践中运用的体会
我认为 : 依据书写艺术创作从“有法——我法——无法”的规律,散锋用笔,也可引入到自己作品的创作实践中去。
这样做,能让汉字在书写的过程中,显得气韵连贯、鲜活而生动。同时,情感的表达也更加自由、奔放且舒展……
下面的这件作品,就是我在实践中的运用例子。
李福林书艺作品:贞姿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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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部
李福林书艺作品:贞姿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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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读
依据书写艺术创作从“有法——我法——无法”的规律,散锋用笔(这在书法的实践中,是有悖常理的)。在书艺作品的创作中,我就偏偏要把它引入到自己作品的创作实践中去。
我觉得:这样做,能让汉字在书写的过程中,显得气韵连贯、鲜活而生动。同时,情感的表达也更加自由、奔放且舒展……
果然,这件作品,尽显文字的美雅、鲜活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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