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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17:17
(记者施晓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为充分展示国家美术收藏研究成果,促进国家美术资源共享,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使国家美术藏品资源进一步惠及广大群众,在总结此前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国有和民营美术馆、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均可参与申报。国家重点美术馆原则上必须参与申报。
2019年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仍然包含常规展览项目和巡展项目两种,常规项目指各美术馆基于本馆藏品资源研究策划的展览项目。其中,重点关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相关主题展览。提倡多家美术馆合作,整合藏品资源,联合策展并举办巡展。展览举办同时,须配合展览内容,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和公共教育推广活动。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还特别鼓励藏品资源丰富的美术馆到中西部地区、藏品资源相对较少的地区,或深入基层举办巡展。鼓励美术馆创新展陈方式,综合运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拓展线上展示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对展览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展览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馆藏美术作品在推动创作、审美教育、学术研究方面的积极作用。入选项目原则上须举办线上展览,并对在线观众访问情况进行统计,相关数据将作为展出季活动年度优秀项目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
通知要求,常规展览应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举办,展览时间不得少于30天;鼓励各馆以此为基础举办长期陈列展览,时间不少于3个月;巡展项目应于2019年内举办,原则上每站巡展时间不少于20天。在展览举办及相关宣传等活动中,应标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标识。文化和旅游部不作为该目录中具体展览项目的主办单位。
申报巡展项目的美术馆,可同时申报常规展览项目。涉及多家美术馆联合策展的项目,由一家策划实施单位为主进行申报;巡展项目由展览原策划单位进行申报。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本地区展览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将本地区推荐展览项目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美术馆可直接报送。报送日期截至2019年4月14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相关申报书及材料要求可从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下载。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入选项目将纳入《2019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由文化和旅游部向社会统一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将对纳入该目录的项目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察、验收,最终将根据验收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并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文化和旅游厅(局)等相关单位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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