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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兴与废
书道称妙,妙在胸中意气随性吐吞,此为一也。书道据理、依法、言情、举意,以妙为最。以张扬精神,表达人的主观意象、思想情感为终极,此为二也。
古人及今人书作,理与意、法与情,其善恶兴废,翻检便知。兴者存,其兴在文亦在妙;废者亡,其废在野亦在俗。
今人作书,谓之创作,常人尤羡慕创意之举创新之奇。然创作之事及雅意显文心甚为严肃,笔下所留淌的不仅是具古意富古风的笔墨体验,尤其是崇理义尚文德的人文情怀。故创作之务善于举意是止,其正当以据古扬今为务,非废正而兴偏是也。
书者守正远偏,其迹风清规驻,乃为正途。而私己习废理义举今远古,以狭盖全者,其书终将入俗格,步入理乏、义穷、气逆、意靡之途,难以修成正果,且为后来者轻。
——味古与为艺
东万书道绵长,其行迹越三千年,兴废更迭历久而不衰。其笔迹野汰雅胜,举而称典言范。其规度表于形,义理含于内,以文涵养;其思施于笔,意发于心,以情演绎。其技能,集古人经验心得于手段,传而统之,称为法;其作为,发于文行于礼至于养,儒而雅之,崇为贵。
徜徉其间,可明文字之擅变,会古贤之文心,得理义之精奥,赏众美之粲烂。释取会之浅见,参技能之多元,察形势之圆活,悟象外之神韵品意象于形外,觉至理于毫端,留清香于腕底,种古雅于心田。故曰:以心追之,以笔达之,以情宣之,以文养之:其雅可造,其华可餐,其清可居,其乐可享。
——守道与寻绎
守道,谓之守循事理的常道。书法的常道,乃是随历史沿革而生发、渐进、并趋于完各的文字书写规律。
书法艺术从书写文字的进化中抽而出,由简单书写到智性书写,逐渐化为对文字形式与点线美感的表达与论释井演绎为“道”。此间,即含盖书写文字的规律,又包括农达美的法则。即彰显着人文精神与意识,又承载着民族文化经义。
故享书之美乐,造书之雅极。须通书法之事理,宜守书艺之常道,而后可至焉。此可谓大道也寻绎,谓之探索。
书法的进步发展,建立在人们不断探索的基础之上。虽然民族文化的性质与模式决定了民族艺术的性质与模式,其体系与脉络在守护中得以绵延进化,但其内容与形式的丰富扩大,依然呈现为新突破,表现为依人、依文、依时而进的创新。
故寻求艺术的“自我”之路,宜以性情为脉,探索艺术美的风格类型,建立艺术美的思想意识,确定艺术美的发展方向。而后可言书焉,此可谓正道也。
作者: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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