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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种”
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给人类带去了明亮。人类祖先利用钻木取火,结束了寒凉而又黑暗的岁月。火,最先开起了某种文明,这种火之文明最先给予人们的馈赠便是:安全和温暖。因此,趋光性开始作为本能存在于“人”的心底。火,不仅在原始时代非常重要,尽管在现代科技与文明发达的今天仍不可或缺。火之面貌与精神也具有多种含义,法国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在其著作《火的精神分析》中通过对普罗米修斯情结、恩培多克勒情结等进行分析,描述了火从原始形象到生死本能精神的发扬,再到火象征的光和热对人的灵魂的启迪和升华,直至最高的火的纯洁化的生命高度的过程。火亦能摧毁某种文明。法国巴黎圣母院正是在火光中损毁,或许世界上没有什么事物是永恒存在的。但在破损陨灭之后,人们又在火光中不断重构出了新的精神,正视毁灭的力量与保护文明。这都根源于火种。由火种到火种,似乎映射着文明发展的进程——开启、反思、重构。
源于留守儿童期间对爱与安全感的本能追溯,火与光引发的遐想成为我近几年创作的主题。关于创作中主题的总结,得益于在云南大学硕士就读期间谭毅老师、陆猛老师对于我绘画作品的评述,从非创作主体的角度观看我的绘画作品,给我的艺术创作带来了很多思考,要知道在创作中,激情往往让人忽视了很多重要的东西。回顾三年的绘画创作,尽管对不同题材都有尝试,无论是对身边事物的写生还是观念性的表达,在诸多不同主题、色调、构图的画面里存在着一种公同点——向光性的表达。而这种向光性就来源于我内心的火种,在这里,火种既变成了一种渴望,追光的诉求令火种燃烧,火之精神则隐匿在我的绘画作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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