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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9:19
【相关链接】张辉:一条王世襄援引的家具史料的多重意义再发掘(上)
张岱《琅嬛文集》卷一《石匮书自序》:“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 有明一代正史、家史、野史已成“诬妄”,产于民间的《金瓶梅》和“三言二拍”就难能可贵了,其作者不吃皇粮,无官俸之累,创作有限自由。那种敏感、细致面对现实的艺术虚构,常常胜过篡改衍夺的正统“信史”。
《云间据目抄》中这一条史料的可爱,在于其包含广博的信息量外,还提出了书房之问一类问题,它实际是文化消费问题、文化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同时期的明式家具、私家园林、发达的工艺品制作都触及到这个论题。
衙役有书房,西门庆和妓女有书房,我们一直以为书房是画家、文学家们的专属。还有更颠覆大家惯常思维的故事?这种奇葩的文化现象更促使我们打开思路,广泛深入地思考明清时期物质文化的消费。
晚明的世界就是如此神奇,包括黄花梨家具、园林、古物、时玩乃至“书房”的流行,实际缘于这种神奇。经济发达,社会富有,消费提高,奢侈风行,文化、工艺和艺术前所未有的充满活力,这绝非是附庸风雅一句话可以简化定论,也不是简单的文人引导能概括。这是一个复杂的格局中,互相的触动激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古语可能是其中的一种解读逻辑。石涛曾说,绘画是富人闲时的消遣,绘画作为极高的文化修养,扬州的富有的徽州商人不但是其作品的主要购买者,而且他们的子弟,往往还向石涛学画 。
黄花梨家具、园林、古物、时玩乃至“书房”,表明这个晚明时期奢侈品的符号象征性的消费已经十分火热。奢侈品使用不仅仅是实物的、物质的和感官的享受,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是为了表明个人的个性、品位,但更多的是以此显示自己的地位身份。“竞事华侈”和与财富、身份的证明息息相关。由于奢侈品超出实用和生存所必需的消费特性,往往让人感到是“尤可怪者”。
黄花梨家具在明清之际,乃至今天,都是少数财富精英的消费品,黄花梨、紫檀家具当时已具有现代奢侈品理论中奢侈品四大特征:即非必需性、稀缺性、昂贵性、财富精英性。同时具备奢侈品三大购买动机:保值增值、象征权力和财富、享受物质生活。
在现代经济学上,奢侈品是价值与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又是无形价值与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其无形价值已远远大于其使用价值了。所谓无形价值,即奢侈品的密码,就是底蕴深厚的富贵文化。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在其名著《有闲阶级论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即“炫耀性消费”。它是指富裕的上层阶级通过购买非生存必需的奢饰品,向他人炫耀和展示自己的金钱财产和社会地位,以及由此而来的名誉和荣耀。凡勃伦还有一句名言:“炫耀性消费,表明在奢华而无用的产品和服务上花钱是‘财富的证明’,而无能力购买足够数量的高质产品被视为身份不够高的劣等人”。
传统娶嫁不是孤立的活动,其器物置办和使用就是向各路人群直接炫示其家庭财富、社会地位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成婚以后还一直无形地存在。婚娶庆典本身又是向社会炫耀、自我证明的最好平台。这种消费,除感官和生理享受外,社会意义是还有一个阻止他人的社会地位的流动,将已上升到社会上层人士群体制度化的含义。
波德里亚的“符号消费”理论认为,商品在进行消费时,是按照其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等计价,而不是根据该物的成本或劳动价值来计价的。如此这个商品就有了“符号价值”,其使用属性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隐含于其中的某种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后者使它也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化生命,成为身份和个人价值的象征。黄花梨家具等高档材质家具的使用,从来就不仅是一般用具的消费,而是代表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意义的消费,是 “符号消费”。
黄花梨家具按照富贵文化的特点塑造了自己。明代交通史研究表明,明代海外贸易,由于对利润的追逐,从海外购回的都是奢侈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黄花梨木材也属于此。其制作的家具则带有更强烈的奢侈性,匠人们遵守以质量取胜的奢侈品制作法则(大众消费品的生产法则是降低成本,扩大产量),精益求精,在一代代的苦心经营中,明式家具成为代表一个时代的名片。“至于器用,先年俱尚朴素坚状,贵其坚久。近则一趋脆薄,苟炫目前,侈者必求花梨、瘿柏,嵌石填金,……风之靡也非一日矣”。(崇祯《嘉兴县志》卷一五《政事志.里俗》,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明人对“花梨、瘿柏,嵌石填金”家具的抨击,反映了黄花梨家具“侈者必求”的社会观念和现实。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将资本分为四种类型: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资本。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拥有者,自然要掌控文化资本,而且其文化资本拥有的层级与其政治、经济资本的层级是成正比的。三位相携而行,文化资本永远是一个不会被忘掉的猎物。明清时期,政界受宠得意、生意场游刃有余者,以其能力和阅历,可以轻易地认同各类物质文化成果乃至精神文化产品,而且把握着他们的命运。明代私家园林如此,书画古董如此,黄花梨家具亦如此。文化从来不是“读书人”说了算。
晚明,社会财富精英人群占据着广大的社会财富,是奢糜风气的主要推手,是当时包括紫檀、黄花梨家具在内的奢侈用品的主要消费人群。财富精英包括了多种身份群体的上层人士,或者说是富贵人群,这个群体包括官僚、士绅、商人、上层山人等等,它们身份常常又不是单一的,往往一身二任或数任。明代中期以后官僚、商人、地主、文人多身份合一的社会形象日益鲜明,一体多面的“缙绅士大夫”构成了明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阶层。
明确明式家具的消费人群,可以更准确明了明式家具的商品属性。传统的社会伦理在这里不应是家具价值评判的障碍。工艺史研究中,道德化、情感化的矫饰和美化已经左右人们太久。在已往的明式家具史研究中,人们很早就注意了物与社会意义的关联,即家具不仅是商品性的物,它还有文化和社会的象征性。但是在探讨时,存在把工艺品人为地 “道德化”、“优雅化”、“文人化”的倾向。现代经济学对“奢侈”的意义和社会影响的评价,有一个艰苦的“去道德化”的过程。在明式家具的评价中,这个过程可能还未走出第一步。
来源:雅昌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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