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素有“瓷器之国”的美称,由于历代制造瓷器的品种繁多,因而其分类和命名也众说纷纭,但最基本的分类和命名方法主要有这四种:
烧制时间:是最常用的一种分类和命名方法,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划出“朝”,如唐瓷、宋瓷、明瓷、清瓷等;二是划出“年代”,一般用于明、清瓷器,如明洪武窑等
烧制地点:指总的烧制区域,如“越窑”泛指浙江余姚、上虞、绍兴地区的窑址。
烧制特征:胎质、釉色、装饰、形制和铭文是构成瓷器的五大要素,其中釉色又是区别瓷器类别的一个重要标注,我国陶瓷在发展中经历了单色釉到多色釉的过程。
烧制窑别:是我国封建制度最生动的形象反映。 官窑器泛指管办窑厂为皇室烧制的产品,始于唐五代,明清盛况空空前。民窑器则是民间窑厂烧制的各种产品。
总之,对我国瓷器的命名最好应将时间、地点、窑别、器物特征这四者结合起来,命名才科学。如“明永乐景德官窑青花瓷”
责任编辑:小明
来源:中国文物网-收藏-瓷器陶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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