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美学的道德精神3
三 荀子:“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
儒家美学发展到荀子手中,提出了“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荀子·劝学》)的命题。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即道德之不全不粹,就称不上真正的美。
荀子关于美的认识,有两层意思。
首先,感官快适的对象是一种美,追求这种美,是人的天性。“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王霸》)綦,王先谦《荀子集解》释做“极”。綦色、綦声、綦味、綦臭,即最悦目的色、最悦耳的声、最可口的味道,最好闻的气味。人天生喜欢这些,因为它能给人带来快乐,而趋乐避苦,恰恰是人的自然本性。《性恶》篇说:“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快,是皆生于人之性情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王霸》篇还说:“……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也,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形体好佚而安重娴静莫愉焉,心好利而谷禄莫厚焉。合天下之所同愿兼而有之,宰牢天下而制之若制子孙,人苟不狂惑憨陋者,其谁能睹是而不乐也哉?”在荀子看来,感官爱声色之美就象心灵爱私利一样,是人天生的欲望,只要不是傻子,人都会这样。这里,荀子表现出与孟子的不同。在孟子,“心”喜欢的对象是“理义”;在荀子,“心”喜欢的对象是私利。
对于人的这些感官、心灵欲望,荀子的态度是怎样的?一方面,他认为作为与生俱来的人性,“欲不可去”(《正名》),另一方面,从儒家道德、社会治安出发,他又认为“欲不可尽”(同上)。如何处理这对矛盾?荀子说:“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同上)他最终的解决办法是,运用法制和礼仪,让人对自然情欲的追求得到有节制的满足。
由此,荀子对美的看法自然转到第二层次。由于人的自然欲望是引起社会纷争灾祸的总根源,所以,这种人欲是恶的,荀子谓之“性恶”,理想的美不是人欲的对象,而是道德的形象;不具备纯粹的、全面的道德,不足以为美。《劝学》云:“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千里跬步不至,不足谓善御;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也者,固学一之(引者按:一于仁义)也。……其善者少,不善者多,桀、纣、盗跖也;全之尽之,然后学者也。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君子贵其全也。”荀子所说的“学”,指学仁义,他说的“学者”,即道德君子。他主张君子学习仁义,要全之尽之,即使“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劝学》),也要做到“目非是(仁义)无欲见也”,“耳非是无欲虑也”(此即孟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之意),这样的人才称得上完美的人;反之,如果仁义“不全不粹”,听任感官心灵自然之欲,就“不足以为美”。《荀子》中说及“君子”之“至文”也是这个意思:“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剀,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即人不能胜之),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裕也):夫是之谓至文。”
荀子以仁义道德之纯粹完全作为完美人格——“君子”的审美理想,对于自然美,他也这么看。《正名》明确表达了这一观点:“心平愉,则色不及佣(均也)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粗布之衣,粗紃之履而可以养体,屋室、庐庾……而可以养形。故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心平愉”,这是一种符号道德之后心灵所达到的平淡冲和愉悦的境界,在这种主体心灵的观照下,万物无色声嗅味之美,照样可以因符合主体的道德旨趣而能怡养主体的快乐之情。《荀子》中多处详细记载了孔子以自然美比德的例子,如《宥坐》记载孔子以水比德,《法行》记载孔子以玉比德,《尧问》记孔子以土比德,这些表现了孔子“比德”为美思想对他的影响。《荀子·赋》赞美“云”:“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大参天地,德厚尧禹……”赞美“蚕”:“功被天下,为万世文,礼乐以成,贵贱以分,养老长幼,待之而后存……”自然美成为典型的道德化身。
作者:李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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